時間:2018-12-05 來源:福建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qsr
12月1日至2日,以“聚焦生態責任,共建治理格局”為主題的第四屆生態環境共治研討會在福州舉行
為充分發揮生態司法引領作用凝聚社會共識,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現代化建設新格局。12月1日至2日,以“聚焦生態責任,共建治理格局”為主題的第四屆生態環境共治研討會在福建省福州市舉行。本屆研討會由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福州大學法學院、北京自然之友公益基金會、福建省綠家園環境友好中心聯合主辦,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文化傳媒與法律學院、福建省法學會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研究會、福建省綠行者環境保護公益中心承辦,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綠色法治研究院、福建鄉水守護協辦,并獲得了阿拉善SEE基金會、阿拉善SEE福建項目中心、阿里巴巴公益基金會、中倫公益基金會的大力支持。
研討會現場
福州大學法學院蔡曉榮副院長、福建師范大學福清分校文化傳媒與法律學院魏宏斌院長、福建省綠家園環境友好中心林英主任為大會致辭。蔡曉榮副院長在大會致辭中表示,環境治理問題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生態責任的配置必須遵循合法性、科學性、公平性、系統性的原則。本屆研討會議題旨在回應當今中國環境治理事件中的重大關切,既有著重要輿論價值,也有著十分重要的實踐引領意義。
研討會上,中國政法大學王燦發教授以“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在生態環境共治中的價值、定位和發展趨勢”為題進行主題發言,詳細地介紹了當前中國環境公益訴訟的歷史、發展現狀與未來趨勢,著重闡述了當前環境公益訴訟的發展特點,肯定了環保社會組織對公益訴訟發展的貢獻,提出環境公益訴訟起到了保障環境公平、保障可持續發展及保護弱勢群體的正義價值,發揮著達摩克利斯之劍一般的社會監督作用。發言的最后,王教授提出,發揮NGO的作用是世界發展的大趨勢,期待環保社會組織在未來發展進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的劉藝教授以“檢察環境公益訴訟的價值、定位和發展趨勢”為題,從檢察機關的角度對環境公益訴訟的發展趨勢進行詳述。發言圍繞環境保護的國家任務與憲法目標、環境檢察公益訴訟的定位與價值、檢察環境公益訴訟的發展趨勢與未來挑戰三方面進行展開。她強調,環境保護治理體系應多元化,行政治理、社會治理、司法治理都應成為環境治理的有效組成部分。
中國(福建)生態文明建設研究院研究員、省政府立法咨詢專家祝昌霖教授,結合改革開放40年的變遷,以“改革進行時的生態司法”為題向與會嘉賓講述生態司法的福建模式。他提出,組建生態司法機構,加強生態司法保護工作,是服務發展大局、建設美麗福建的需要;是依法保障民生、建設清新福建的需要;是提升司法公信、建設法治中心的需要。司法改革要深入,也要采取不同的形式加強生態司法工作。
清華大學當代中國研究中心的李楯教授為上午的發言內容進行了點評和總結,他提出,若沒有一個全面、良好的人類發展規劃,生態環境問題難以從根本上進行解決。法制,應是社會各界人士終生為之努力的目標,只有當這個目標不斷向前推進,才有可能實現環境問題的根本解決。
會上,發布了《2016環境公益訴訟觀察報告》、《“企業環境和社會風險識別與控制平臺》。
據報告統計,2016年共有14家環保組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總數為59起。自然之友環境法律顧問葛楓老師在發布環節提出,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在生態環境共治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二者應不斷提升自身的能力,以更加積極的態度參與生態環境共治多元化體系的建設。
"企業環境和社會風險識別與控制平臺"研發單位福建省綠行者環境公益保護中心,是中國首家關注企業環境提升和社會風險管控的環保公益機構,該中心通過6個維度對企業環境和社會風險進行動態分級評估。截止至目前,平臺環境風險數據總量達到了500多萬條,為社會各界人士免費提供企業環境風險等級查詢,期望借此推動企業提高環境風險管理意識,從源頭預防污染。其中心理事、可持續發展專家楊晶老師提到,希望能夠通過企業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管控體系快速識別環境和社會風險,降低污染傷害,實現人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
在研討會上還舉行了“土壤污染防治法”重要制度,綠色經濟、金融發展與生態環境風險方面的研討。同時,研討會也為各主體深入對話環境責任提供了良好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