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在寧波市法學會上報的《關于印發〈寧波市法學會會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四項工作制度的通知》上作出重要批示:“法學會搞好制度建設,使工作規范化、制度化亟為重要。這是以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抓工作的具體體現。”這是陳冀平副會長對寧波市法學會換屆后工作第二次作出的批示,是對寧波市法學會工作的肯定和鞭策。
自2015年6月換屆以來,在中國法學會、省法學會的悉心指導下,寧波市法學會積極順應新形勢新任務,著眼學會規范管理,加強學會制度建設,在為期數月的調研論證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于年初出臺了《寧波市法學會會員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寧波市法學會法學論壇工作規則》、《寧波市法學會研究會管理辦法》、《寧波市優秀中青年法學專家評選辦法》等四項工作制度,形成了學會主要工作制度框架,確保學會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下一步,寧波市法學會將認真貫徹中國法學會領導批示精神,全面履職,積極有為,努力推動學會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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