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19 來源:湖北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
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順利召開
2017年12月17日,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暨學術研討會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文泓樓順利舉辦。本次會議由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主辦,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承辦,中南司考培訓學院及湖北蘇利律師事務所協辦。本次會議云集了來自理論界與實務界的諸多著名專家學者以及各大院校的青年才俊近150人,會議圍繞民法總則的實施問題及民法典分編的立法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開幕式環節,由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麻昌華教授主持。湖北省法學會胡興儒副會長代表湖北省法學會對本次湖北省民法學界盛會的召開表示祝賀,重申了民法典編纂的重大意義,并說明在中國民法典編纂之際,湖北民法人一直建言獻策,不辱使命。黨的十九大對中國的法治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民法學研究會責無旁貸,要為民事立法乃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繼續努力。
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李靜堂教授發言指出民法典編纂應當貫徹十九大的政策與精神,他強調當下正是編纂民法典的好時機,也是用理論研究解決中國社會生活實際問題的好時機,并重申理論的重要性,他指出,羅馬法影響深遠的原因在于深厚的理論基礎,中國民法典編纂要做到眼光長遠,條文細膩。名譽會長余能斌教授表示十二月正是總結成績,展望未來之時,他講到,十九大的召開確定了立法原則,民法典的編纂要做到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及依法立法。科學立法強調條文的起草要用科學的思想,語言,邏輯,根據來貫徹立法的全過程。民主立法強調要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來重新解構、思考民法。民法作為人民權利的大法,想要正確反映人民的要求就需要詳細的,深入實際的調查研究。而依法立法則是根據憲法進行立法。民法分則上要處理好新法與舊法問題,既要吸收外來,更要面向未來。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陳柏峰教授代表承辦方對各位嘉賓的到來表示熱烈歡迎,對湖北省法學會的關心與指導以及全體工作人員表示衷心感謝。陳教授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的歷史前身做了簡要回顧,他指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為中國民法的發展一直在努力,并列舉了諸多實際行動,如中南版民法分則建議稿為中國民法典編纂提供了有效的智力支持,再如,法學院各教授的立項課題及所獲榮譽。
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溫世揚教授代表主辦方致辭。他首先致敬李靜堂教授和余能斌教授兩位老前輩,感謝其高屋建瓴、富有啟迪的發言。然后就研究會2017年的工作向大會作了匯報,特別提到在理事單位武漢大學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法學學科成功入選雙一流學科的背景下,湖北的民法學科必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展望未來,溫世揚教授表示研究會將在省法學會的領導下進一步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努力促進研究成果轉化為立法建議,積極參與中國民法典的編纂這一歷史性進程,認真履行湖北民法人的歷史使命,并將繼續加強自身建設,壯大隊伍,建設好湖北民法人共同的精神家園。
主題報告環節,由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穆書芹主持。武漢大學陳本寒教授的報告題目是《物權編起草的幾個問題》。主要提到七個方面的問題:其一,在立法體例上,應刪去現行《物權法》各編的一般規定,采總則、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占有十章之體例。其二,在基本原則上,應增加物權客體特定原則、物權行為抽象性原則、物權效力排他性原則。其三,在物權客體上,改變目前循環定義的做法,明確定義為有體物、獨立物、單一物、現存物。其四,在物權變動公示及其效力上,應規定基于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經公示發生物權變動效力,動產物權變動應采交付作為公示要件,但占有改定的公示方法只在法律有明確規定時適用。其五,在物權法相關制度取舍與修正上,應將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土地征收征用等公法內容剝離,同時對于先占、添附、取得時效、轉質等制度缺失予以補足,遺失物、埋藏物規則等則應予以修正。其六,對于特別法上的物權,應以特別法規制,物權編只調整一般性問題。最后,在法律術語的規范使用上,注意將“應收賬款”“業主”等表述進行術語改造,凸顯立法科學性。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尤明青副教授的報告題目為《論環境質量標準與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的認定》。尤明青副教授對環境質量標準的性質、特征進行了解讀,強調其既有技術屬性的一面,又有法律屬性的一面。基于其二重屬性,對于環境質量標準在環境污染侵權責任認定中的意義應當從規范和事實兩個維度展開分析。在規范層面,由于環境質量標準更多體現整體主義、行政管理控制目標以及政策選擇,且受到環境功能區劃的制約,因此在侵權責任的加害行為、損害、因果關系等構成要件認定上,意義有限。從事實層面分析,更多地應當將環境質量標準作為一種證據使用以實現其價值,此時應主要考慮證據的關聯性問題。
華中科技大學姜戰軍教授、中南民族大學嚴永和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唐義虎副教授作為與談人,圍繞兩位報告人的發言進行了交流研討。姜戰軍教授對陳本寒教授的報告表達了高度贊同,提出物權編的設計應吸取現行《物權法》在“科學性”上所作大量妥協的教訓,嚴格以“科學性”為標準進行概念使用和規范設計,同時兼顧變通性與例外性問題。此外就尤明青副教授所論環境質量標準問題,姜戰軍教授從其作為規范性文件的法律位階視角展開分析,認為環境質量標準是行政機關做出的規范性文件,具有行政管理意義,但無權限制和剝奪公民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環境污染侵權責任的認定仍應依侵權法規則予以判斷,不受環境質量標準約束。
嚴永和教授首先指出,基因技術、生物技術等現代技術發展對物權客體提出新的問題,典型的如生物體遺傳物質在實踐中已出現的單獨交易現象,以及文化遺產作為一種財產的歸屬、價值保護等,在物權編中是否及如何回應仍需思考。其后,嚴永和教授對尤明青副教授關于環境質量標準只具有證據意義的觀點表示認同,強調環境質量標準可以涵括一部分環境侵權行為的事實,但由于其有政策監管目的,受技術、經濟因素影響標準往往偏低,不可能很好地對具體的環境污染侵權提供作用。
唐義虎副教授充分認同了陳本寒教授關于物權編的論述,并就以下四個方面闡述了個人觀點:第一,所有權部分,股權、知識產權、繼承權等應從所有權編中剝離。第二,關于機動車、船舶、飛機的物權變動,采何種公示方法觀點爭議較大,有待物權編予以明確。第三,在用益物權部分,典權作為中國本土的物權種類,兼具有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屬性,但置于用益物權中便于與擔保物權協調,在農地流轉方面尤其有重要意義。第四,在擔保物權部分,讓與擔保應在債權規則中規定,而流質、流押則可置于擔保物權一般規定中。
主題研討環節,由華中農業大學李長健教授主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林志輝、武漢大學博士研究生韓旭至、劉平結合自己提交的會議論文進行了主題發言。林志輝博士作了題為《論自然人的過錯能力》的報告。他首先對侵權責任能力、民事責任能力與過錯能力三種稱謂進行了對比分析,以論證過錯能力更加符合侵權制度初衷。同時通過比較法考察,指出主觀過錯是過錯能力制度的基礎,并明確了具體的過錯能力判斷標準。
韓旭至博士圍繞《個人信息與個人隱私的區分》發言,引介了美國法的信息隱私權理論與德國法的個人信息自決權理論作為解釋進路。他分別從信息隱私權理論的缺陷、個人信息自決權的本土化兩方面加以詳細闡述,主張將《民法總則》第111條理解為個人信息權,并對個人信息與個人隱私作出系統性區別。
劉平博士以《民商合一體例下應收賬款質權之再思考》為題,聚焦于我國《物權法》應收賬款質押與《合同法》債權讓與規則間立法沖突的化解。他對應收賬款質押的法典化模式、單獨立法模式和商事擔保模式三種路徑予以批判,并結合民商合一立法體例,論證了普通債權質權與應收賬款質權并列的雙重債權融資模式之妥當性。
華中師范大學魏森教授、中南民族大學周平副教授、中南民族大學黃軍副教授、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陸劍副教授針對三位博士的論文進行評點。首先,華中師范大學魏森教授認為三位博士的論文皆具價值,應予肯定,對于《民商合一體例下應收賬款質權之再思考》,魏教授提出思考認為該主題一方面涉及是否應在物權法適用問題需要探討,另一方面應收賬款是否是一個法律術語值得研究。然后,中南民族大學周平副教授對《個人信息與個人隱私的區分》進行點評認為,該論文運用比較法方式,聯系實際進行研究值得肯定,但其中的無關說、交叉說、包含說的先決問題是個人隱私的特點為何,而這一問題目前尚無定論。另外,個人信息權與個人隱私權的客體需要明晰,另外,知情權的權利內容上還有很多問題需要研究。接著,中南民族大學黃軍副教授認為三篇論文內容都比較精細,但在細微處黃教授存在不同觀點。對于《論自然人的過錯能力》,黃教授認為:1、對于概念問題,即自然人的過錯能力存在不同稱謂是應然思路,但不同稱謂厘清的意義實屬有限。2、自然人的過錯能力在合同法領域是否真的沒有適用空間非常值得探討。3、在自然人的過錯能力具體認定上,主題遺漏了探討自然人的過錯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關系。對于《個人信息與個人隱私的區分》,黃教授認為個人信息與個人隱私在交叉場合如何構建規則仍需思考,具有探討空間。對于《民商合一體例下應收賬款質權之再思考》,黃教授認為,主題還應當考慮和物權法定原則結合進行深入探討。最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陸劍副教授對《民商合一體例下應收賬款質權之再思考》進行了點評,認為文章結論從立法論來講應當考慮立法成本和適用慣性,而且,應收賬款更多涉及商事領域,這種區分很困難,商事擔保的特殊性需要考慮進來。總的來說,真正的問題是更值得關注的實質問題,法典化與否只是附帶問題。
上午12點半會議進入閉幕環節。閉幕單元由溫世揚教授主持。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華中科技大學教授姜戰軍宣讀了本次會議論文獲獎名單,介紹到本次會議共收到論文146篇,通過形式審查的論文133篇,最后評選出一等獎3人,二等獎16人,三等獎28人以及優秀獎41人。主席臺成員為獲獎作者進行了頒獎。
最后,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趙家儀作閉幕致辭,對本次會議的研討作了總結,對各位領導、師生及同仁的熱忱參與表示感謝,宣布湖北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暨學術研討會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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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暨換屆大會在漢召開
2017年12月9日,湖北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暨換屆大會在武漢大學法學院108會議室成功舉辦。本次年會由湖北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主辦,武漢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中心承辦,湖北維思德律師事務所協辦,來自全國部分高校和湖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部門的近百名理論與實務界專家學者出席了本次年會。
本次年會由換屆大會和學術研討會兩大部分組成。開幕式和換屆大會由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勞動法分會副會長、武漢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喻術紅教授主持。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馮果教授向與會嘉賓致歡迎辭,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張榮芳教授作第一屆理事會工作報告,湖北省法學會黨組成員、秘書長王龍宣讀了換屆批文,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林嘉教授,湖北省法學會副會長、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主任、黨組書記魏月明先后致辭,對省社會法學研究會過去幾年的工作高度贊揚,并表達了美好祝愿。
經全體會員一致表決,大會通過了湖北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會長張榮芳教授作的工作報告。經選舉,武漢大學張榮芳教授當選為新一屆湖北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會長,武漢大學喻術紅教授當選為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華中科技大學管斌教授等11人當選為副會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韓桂君副教授等2人當選為副秘書長,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飛處長等38人當選為常務理事,艾斯琪等122人當選為理事。
換屆大會結束后,與會嘉賓以“共享經濟與社會法”為主題,圍繞“共享經濟對社會保障法的影響”和“共享經濟對勞動法理論與實踐的挑戰”兩大子議題,開展了兩個單元的學術研討會。三十位發言和與談人或從理論出發、或從法律實踐出發,就共享經濟的含義、共享經濟對我國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的影響和相關應對措施以及社會法的其他問題進行了詳細探討。整個學術研討會期間氣氛熱烈、亮點頻出、掌聲不斷、精彩紛呈。
年會閉幕式由省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武漢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喻術紅教授主持。喻術紅教授對本次年會的相關主題發言進行了總結,并就共享經濟用工模式下社會法的改革方向提出了具體建議。緊接著大會對青年優秀論文獎項獲得者進行了頒獎。經評選專家組嚴格遴選,趙乾等17人分別獲得青年優秀論文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最后,省社會法學研究會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張榮芳教授進行了總結發言。張榮芳會長對本次年會內容進行了全面總結,就“共享經濟與社會法”這一主題表達了深刻見地,向全體會員表明了做好省社會法學研究會未來工作的決心,并對全體會員、協辦單位以及會務人員表達了衷心的感謝。
至此,湖北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暨換屆大會在掌聲中圓滿結束。期待研究會未來的工作越辦越好!再創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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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2017年年會成功舉辦
為全面貫徹黨十九大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國實踐”精神,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國,促進湖北省知識產權創造與應用,2017年12月16日,湖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2017年會暨“創新湖北與知識產權”學術研討會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文泓樓召開。本屆年會由湖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研究會、湖北省律師協會主辦,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和湖北省律師協會知識產權法律專業委員會承辦,來自全省知識產權理論和實務界的百余名專家學者參加研討會。
開幕式由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胡開忠教授主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副校長鄒進文教授、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周佳念副院長,湖北省法學會黨組成員、秘書長王龍,湖北省科學技術協會學會部徐晨副部長、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湖北省律師協會會長岳琴舫律師出席開幕式并致辭。
鄒進文教授首先對年會的召開表示了祝賀,并結合習近平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指出此次年會正是緊扣十九大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主題,高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偉大旗幟。此外,高度贊揚了研究會為我省經濟建設方面所作的貢獻,并對研究會的未來寄予更高希望。
周佳念副院長結合十九大報告,從兩個方面闡述了法院知識產權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其一,強調創新為理論研究和實務創新搭建了相互交流與學習的平臺,讓理論更鮮活,讓實踐更順利。其二,強調知識產權保護,這是我國經濟轉型升級的必然選擇和內在需求,符合我國經濟發展根本利益。
王龍秘書長表示,這次年會的主題是契合了當前推進湖北建設和落實新型國家戰略的特點。作為激勵和保障創新的支持指導,知識產權大有可為。隨后,回顧了過去一年研究會的工作成果,指出研究會在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服務湖北知識產權法治實踐,提高我省在全國知識產權學界與實務界的影響力表現突出。并結合習近平同志提出的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出創新是發展的主體動力,是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支撐,要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倡導創新文化,強化知識產權主導,為研究會將來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徐晨副部長從兩方面總結了研究會的工作重心。一方面,研究會為科技工作者服務,為創新驅動發展服務,為提高學生科學素質服務,為黨的政策科學決策服務。另一方面,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激發活力,增加動力,增強凝聚力,把研究會打造成適應國家、社會、科技工作者需要,充滿生機和活力的現代化社團。
岳琴舫律師從歷史的角度論證,湖北最大的資源是創新資源,最大的優勢是創新優勢,最大的潛力是創新潛力,創新已成為湖北的底色和核心競爭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勢在必行,應圍繞湖北省經濟發展特色,深入剖析知識產權保護的方向與策略,為滿足社會對知識產權保護日益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需求做好準備工作。
年會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為主題發言,第二部分為工作匯報、人事安排和論文評獎,第三部分為學術研討。
12月16日上午,主題發言環節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彭學龍教授主持。國家知識產權局條法司法規三處楊紅菊處長就我國《專利法》的修改進展和修訂思路予以介紹,表示本次《專利法》的修訂整個過程的指導思想、思路和重心是保持不變的。一方面,此次修改立足中國國情、堅持問題導向;另一方面,此次修改同時兼具中國特色和世界水平。最后,楊紅菊處長指出,條法司近期還在關注其他方面的問題,包括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的知識產權保護、民法典的知識產權篇等問題,且會持續地關注和推進,體現知識產權的作用。
湖北省知識產權局程浩副局長在會上介紹了湖北省2017年知識產權工作取得的成績,重點圍繞著《湖北省專利條例》的制定情況予以說明。他表示,專利條例的出臺是推進湖北知識產權強省的重要基礎,該條例將進一步注力湖北科技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為我省的經濟社會持續發展提供內生動力。最后,程浩副局長分享了關于實施貫徹條例下一步將重點考慮推進的工作,為創新湖北知識產權建設做了高屋建瓴的展望。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審查協作湖北中心的張宇博士受朱寧副主任委托圍繞“知識產權與創新驅動發展”這一主題進行發言,一方面,指出國家局在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專利申請量、提升專利質量、知識產權強省強市強企建設、法律制度建設等方面取得的進展和成效;另一方面,提出應當完善創新體制、提升創新質量、優化創新的環境、促進成果轉化和運用。
武漢光谷北斗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武漢市知識產權研究會理事長杜利結合湖北省發展北斗方面的優勢與不足提出了相關建議:第一,強化產業的統一領導和規劃,出臺針對性的扶持政策,實現北斗省里科技強省到產業強省的呼吁:第二,加大科研研發的投入,加大知識產權的創造,加速科技成果的轉化運用,推出市場需要的核心技術和產品新服務。第三,加大政府采用使用的力度。
湖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研究會會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曹新明教授向與會人員表示感謝,并圍繞十九大對知識產權給予高度關注、人工智能帶來新機遇、最高法院兩個重要的判決、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修訂、全國設立十大知識產權法庭、美國對華啟動“301調查”、《民法總則》正式生效、藥品專利保護期補償制度、地方知名商標認證制度審查等2017年知識產權領域的“十件大事”作主題發言。此外,還指出知識產權學界應關注的三件事:藥品實驗數據信息保護制度、藥品專利鏈接制度、“索洛信封”制度。
12月16日下午,年會進行工作匯報、人事安排和論文評獎環節,該環節由湖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黃玉燁教授主持。首先,曹新明教授報告了2017年度工作,指出在過去的一年內,研究會高舉習近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旗幟,以問題為導向、以創新服務為基點進行知識產權理論探索和運用實踐,服務湖北經濟發展,并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成績。隨后,通過選舉,增補武漢理工大學文法學院副院長、湖北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劉介明為常務理事,何湘瓊、崔尚科、許志慶、羅強等為理事。
湖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華中師范大學劉華教授對本屆知識產權年會征文與評獎情況予以說明。研究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武漢大學寧立志教授宣布2017年湖北省知識產權征文比賽獲獎情況,29位來自知識產權學術界和實務界的同仁分別獲得學術組和實務組的一、二、三等獎。主席臺成員為獲獎作者頒獎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宋戈同學作為獲獎者代表發言。
本屆年會學術討論部分共分為四個專題,分別是: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機制建設、知識產權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品牌建設與商標保護、專利運營與專利保護。
專題一“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機制建設”,由湖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何華副教授主持。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張浩審判長作為主發言人,以“湖北省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機制建設”為主題對我國知識產權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的試點建設、“三合一”審判模式及其未來發展予以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議。隨后,湖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武漢市江夏區人民法院何震院長從知識產權審判的專業性和技術性、法院隊伍建設和審判工作要求兩個方面論證了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機制改革的必要性,從實踐中分析了知識產權審判體制中存在的矛盾和困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助理詹映副教授從知識產權法院的全國布局、知識產權商務法院、三審合一三個角度討論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改革的發展方向。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一級法官、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博士研究生胡相龍從我國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改革的發展概況、我國知識產權三審合一模式評判、域外知識產權法院的借鑒、我國知識產權法院試點的評析四個方面探討我國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機制建設。
專題二“知識產權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由武漢大學寧立志教授主持。華中師范大學劉華教授作為主發言人以“中國高校知識產權學科建設與人才培養回顧與展望”為主題,通過“一個交流平臺、兩個發展階段、三種培養模式”概括了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及學科建設的歷史,并以“茍且、詩和遠方”尋求中國知識產權學科的發展。劉華教授認為,應當找到知識產權的學科點、做好理論準備,并期待知識產權能夠形成一級學科。隨后,中南民族大學嚴永和教授指出知識產權是一個復合型學科,可以從法學、技術類的學科、管理經濟學里吸取營養,建設一個比較成熟的知識產權的復合型的經濟學科。武漢理工大學孟奇勛副教授認為設立知識產權本科為時過早,應該把重心放在法學人才培養上,在此基礎上形成課程體系,建立知識產權教育共同體。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肖志遠副教授從三個實例案件入手,指出知識產權教育在本科階段應以本土的法律、司法機構和法律服務技能培養為主,在碩士階段進行有差異化、有重點區域指向、有針對性的培養。
專題三“品牌建設與商標保護”,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徐翠副庭長主持。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馮雅婧法官以“商標權之訴與不正當競爭之訴的分合審理”為主題,從司法實踐中的一個具體案件入手,分享了商標權之訴和反不正當競爭之訴的審理之意。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喻瑛副庭長以“知識產權權利邊界與權利沖突解決之原則精神”為主題,以蔡林記商標侵權案例為藍本進行實證分析,指出解決權利沖突的過程,既是對沖突的權利邊界重新擬定的過程,也是利益衡量和價值選擇的過程。華僑大學知識產權中心李士林主任以“新時代企業品牌與區域品牌戰略”為主題,介紹了泉州品牌建設成就和特色、泉州市關于創新性品牌的戰略舉措以及泉州公共的服務體系。湖北得偉君尚(湖北自貿區武漢片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湖北省法學會知識產權法研究會理事曹建鋼律師以“《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的得與失”為主題,從誠信原則、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定義、虛假宣傳行為等幾個角度評析了新修訂的《反不正當競爭法》。
專題四“專利運營與專利保護”,由北京天達共和(武漢)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兆君律師主持。武漢開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俞鴻以“創新科技型中小企業轉型過程中專利布局保護”為主題,介紹了中小企業在創新過程中如何利用國家的政策,尤其是做好專利與布局的保護,來促進創新型的中小企業的轉型升級。隨后,北京天達共和(武漢)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湖北省律師協會知識產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楊斌律師,針對俞鴻先生的關于創新科技型中小企業轉型過程當中的專利布局的保護,從自己的實務工作出發,從“誰來指導專利布局”、“專利布局采何種形式”兩個方面指導中小企業專利布局。湖北若言律師事務所律師、湖北省律師協會知識產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楊濤律師,同樣圍繞中小企業專利布局這一話題,指出應重視專利質量及專利文獻。最后,武漢斗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知識產權總監覃波結合斗魚公司自身專利布局情況,指出互聯網生態環境下的專利轉型升級,以及未來對專利進行精細化管理的必要性。
本屆年會精彩紛呈,碰出了思想的火花,增進了友誼,開闊了思路,促進了知識產權理論與實務的結合。年會日程安排充實,學術氛圍濃厚,現場討論熱烈,為湖北省知識產權事業的建設和地區經濟的創新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