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04 來源:浙江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為實現省第十四次黨代會提出的“高水平構筑義甬舟開放大通道”提供堅實法治保障,8月29日下午,由浙江省法學會主辦,金華市法學會、義烏市法學會承辦的“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建設法治保障”法學沙龍在義烏召開。省、市、縣三級法學會代表和義烏市改革辦、發改委、經信委、法制辦、交通局、法院、檢察院等相關實務部門同志共30余人參加了活動。
本次沙龍由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利強作“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建設法治保障”主旨發言。陳教授指出,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建設的實質是放松管制、消除壁壘,打造高層級(能級)開放平臺,推動區域一體化,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對接“一帶一路”國家戰略,促進對內對外高水平雙向開放與聯動發展。建設過程中,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求,運用好法治與改革關系的辯證法,不斷深化法治政府建設、推動涉外政務便利化,優化涉外法律服務、促進外貿行為合法化,創新涉外治理方式、推動管理服務合理化。義烏如何在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建設中破解難題、有所作為,陳教授提出三個方面的對策建議:一是建立法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公共政策轉化機制、裁判引導機制、司法預警機制,確保試點政策與法治協調統一;全面梳理與“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等改革任務相沖突的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文件,按照事權劃分范圍,提出具體的修法路徑和清單;將省級以下地方事權范圍內的碎片化制度創新經驗進行集成化和法制化;制定“義烏試點”制度創新基本指引,定期發布實踐案例;以法治方式強化跨部門監管協調,重塑政府與市場關系。二是建立改革創新容錯機制,完善以支持改革創新為導向的考核評價體系,激發創新活力。三是建立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服務、部門管理“六位一體”的制度創新體系。
在互動交流環節,與會代表圍繞沙龍主題,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就改革中如何平衡便利化與規范化、大物流建設中存在的法制障礙、“兩關兩檢”互認、跨區域大港整合、改革事項執行率不高等問題談體會、述困惑、提建議。義烏市改革辦副主任謝沁菲認為,通過放權、授權和法治政府建設三種方式,義烏國貿改革成果豐碩,但法律、法規規定的事權有限,阻礙了義烏改革進一步深化,亟需通過立法、修法加以完善。義烏市商貿集聚區管委會陸港發展局局長楊昶俊提出,義甬舟開放大通道是對接“一帶一路”的主要抓手,但義烏、寧波、舟山三地缺乏統一規劃,可能面臨重復建設、無序競爭問題。義烏市律師協會副會長朱淑才認為,改革進程中,哪些事項可以突破,哪些事項不能突破,缺少可操作性依據,給實務工作帶來了難題。義烏市陸港事務口岸管理局王建明科長指出,“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將“義烏”放在首位,作為一個縣級市如何起好引領帶動作用,值得深入思考;義烏的優勢在于市場,開放口岸優勢則在寧波、舟山,三者之間如何實現優勢互補,還需加強協調、完善制度;物流業還缺乏專門的法律保障;“兩關兩檢”互認存在問題,為義烏享受一體化政策設置了人為障礙。
陳利強教授針對與會代表提出的問題作了學術點評。他指出,義甬舟開放大通道建設總體目標是建成國際商貿物流功能突出、高端要素資源集聚、城市產業和國際競爭優勢明顯、開放型經濟體制健全的戰略性開放大平臺。要充分運用好法治與改革雙輪驅動、同向同行的“義烏經驗”,在國家事權及中央專屬立法權與省級地方事權范圍內推進制度創新,“先立后破”推動修法實踐,“有破有立”推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完善。
本次沙龍立足實際,取得了預期成效,相關實務部門同志都“有備而來”,從不同角度對推進義甬舟大通道建設提出了許多現實問題和針對性的對策建議,希望專家學者繼續關注義烏、研究義烏、服務義烏,加強與實務部門聯系,服務法治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