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2-12 來源:山西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syx
? ? ? ? 2016年12月10日上午,由山西省法學會、山西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山西大學法學院聯合舉辦的“《民法總則(草案)》(二次審議稿)研討會”在省城太原迎澤賓館召開。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山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鄧永明,山西省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吳剛出席會議并講話。山西省法學會副會長、山西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繼軍,山西省法學會副會長、山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馬躍進,山西省司法廳副巡視員、山西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郝嘵琴,山西律師協會會長高劍生等五十余位山西省法學、法律界專家學者參加了研討會。會議由山西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民二庭庭長鄧一峰主持。
? ? ? ? 在開幕式上,鄧永明主任闡述了編纂民法典的重大意義,介紹了《民法總則(草案)》的起草過程,指出《民法總則》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促進作用,針對《民法總則(草案)》的修改,希望與會者應當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人民主體地位、遵循民法的基本規律,要圓滿完成山西的征求意見工作。吳剛副會長在講話中指出,民法典的起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必然產物,是中國對人類文明進程的重大貢獻,他希望山西民法學界能夠深入研究、勇于思考,共同努力,為民法總則的修改完善作出貢獻,進而推進中國的法治建設。
? ? ? ? 研討期間,山西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山西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汪淵智教授介紹了《民法總則(草案)》在起草過程中爭議較大的若干問題,例如,民商合一”體系下民法總則如何反映商法規則,人格權、債權與民法總則的關系,民事責任是否獨立成章,環境保護、維護交易安全應否成為民法基本原則,民法法源是否應包括司法解釋和法理,是否應保留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戶,法人類型的劃分是否合理,應否規定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條件,間接代理應否規定在總則部分,應否規定自助行為,訴訟時效的合理期間為多長等。圍繞上述問題,與會專家、學者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針對《民法總則(草案)》的立法精神、體系框架、制度設置、文法結構等方面進行了廣泛的交流,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許多務實、中肯、極具價值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會議討論熱烈,各抒己見,取得了圓滿成功。
? ? ? ? 會后,將形成山西省法學法律界對《民法總則(草案)》(二次審議稿)的修改建議,提交全國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