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5-24 來源:浙江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5月13日,浙江省法學會在舟山舉辦了以“中國(浙江舟山)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與法治保障”為主題的法學沙龍活動
按照省領導關于舟山自貿區建設“應深化研究,找到突破口,形成合力”的批示要求,5月13日,浙江省法學會在舟山舉辦了以“中國(浙江舟山)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與法治保障”為主題的法學沙龍活動。省法學會、舟山市有關領導出席會議,來自省法學會自由貿易園(港)區法治研究中心的專家團隊、承擔舟山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任務的市級責任部門代表以及舟山市委黨校、浙江海洋大學、浙江國際海運職業技術學院教師和市政法系統青年聯合會成員共60余人參加了研討交流。
舟山市政協副主席夏文忠代表市委市政府,對省法學會專家團隊聚焦舟山自貿區法治保障建設表示感謝,希望省法學會自貿區法治研究中心加強與舟山市有關部門的合作交流,進一步深化自貿區法治保障研究,積極為舟山自貿區建設提供智庫支持。
舟山市委副秘書長、新區發展研究院副院長解延海詳細介紹了舟山申報建立自由貿易園(港)區、打造江海聯運服務中心、油品全產業鏈建設等工作的進展情況,深入分析了舟山在申報自貿試驗區所具有的獨特優勢和有利條件。
作為本次沙龍活動的主報告人,省法學會自由貿易園(港)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利強教授通過參與我省自貿區申報工作,結合研究中心前期調研成果,從自貿區改革創新的核心內容、具體任務入手,深刻闡述了當前推進自貿區建設面臨著“對應企業”的制度難題、“對標國際”的中國難題和“對照中央”的改革創新難題,并就如何破解難題提出了對策建議。明確改革創新的路徑設計:一是充分借鑒“上海做法和經驗”,構建與改革創新任務和目標相適應的法治體系,打破政策法規碎片化與空洞化格局;二是厘清事權分配體系,形成政策合力;三是掃清重大障礙性政策,實行精準突破;四是深化核心任務研究,找準任務所指向的具體措施。構建制度框架和監管模式:一是以高標準、多功能綜合保稅區為標準,抓緊研制《浙江舟山自貿試驗區海關監管制度創新方案》;二是抓緊研制《浙江舟山自貿試驗區油品企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創新方案》;三是抓緊研制《浙江舟山自貿試驗區油品產業監管制度創新方案》。
省法學會自由貿易園(港)區法治研究中心團隊成員李嘉、婁建江、劉天姿、許昌、陳豪研究員,分別就自貿試驗區投資開放制度創新、金融制度創新、綜合監管制度創新、航運制度創新、優化法治環境制度創新等具體問題,從國家政策、具體案例、障礙瓶頸、對策建議方面進行了闡述。與會人員圍繞主題,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就舟山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路徑設計、“境內關外”的區域性質及其監管模式創新、油品企業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模式創新、稅收優惠政策設計及存在的主要困難、金融制度創新重點及監管難點、自貿試驗區建設法律法規調整和修改的思路與方法、自貿試驗區與舟山江海聯運服務中心建設相互促進的路徑與方法等相關議題進行了深入的研討互動。
省法學會黨組成員、秘書長武鷹表示,此次法學沙龍既是我省自貿區法治研究階段性成果的展示,也是專業研究團隊與舟山實務部門的一次工作對接,為今后加強合作研究奠定基礎。下一步,隨著舟山自貿區申報落地和園區建設的全面實施,還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復雜問題,省法學會研究中心將組織力量繼續跟進開展深入研究,希望與舟山市相關部門密切合作,現實理論研究與工作實踐的有機結合,進一步提高研究成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服務保障舟山自貿區建設。
陳利強教授對沙龍活動進行了點評。他認為本次沙龍有兩大特點:一是準備充分,選題精準,聚焦核心,突出實戰性;二是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互動交流,彰顯實效性。他提出三點建議:一是拓寬研究視野,要堅持“立足浙江、放眼全國、緊跟世界”開展研究,才能更好地服務舟山建設。二是構建合作研究機制與平臺,形成省市聯合研究、研究機構與實務部門互動研究、法學與經濟學和公共管理學等跨學科研究的合作共贏局面。三是注重制度瓶頸研究,在與國家部委溝通對接中突出重點、強化說理,逐步依次突破個性化制度難題。
本次沙龍活動由省法學會主辦,省法學會自由貿易園(港)區法治研究中心、舟山市法學會、舟山市政法系統青年聯合會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