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5-03 來源:湖北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4月23日至24日,“共享發展與社會法法制建設”高端論壇暨2016年湖北省社會法年會在武漢大學法學院舉行
4月23日至24日,“共享發展與社會法法制建設”高端論壇暨2016年湖北省社會法年會在武漢大學法學院舉行,湖北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萬學斌同志出席論壇并發表講話,聯系社會法學研究會的省法學會副會長、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黨組成員魏月明同志出席了本屆論壇,來自省內外的70多名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領域的專家、實務部門代表,圍繞當下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領域的熱點話題展開了深入的研討。
23日上午開幕式由湖北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會長、武漢大學法學院張榮芳教授主持。武漢大學法學院院長肖永平教授從多個方面表達了對會議舉辦的積極支持,表示將一如既往地支持武漢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中心的發展。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北京大學黨委副書記葉靜漪教授高度肯定了湖北省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的研究成果和對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的貢獻。萬學斌書記充分肯定了社會法學研究會近四年的工作,同時希望研究會成員繼續發揚實事求是、開拓創新的優良作風,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帶頭成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和堅定捍衛者。特別是要站在社會法學術前沿,找準理論與實踐的最佳結合點,凝心聚力、銳意進取,為實現“共享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貢獻智慧和力量。
開幕式之后是開放式論壇。會議第一單元的主題是“供給側改革對勞動法的影響”,由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吉林大學法學院馮彥君教授的主持。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郭捷、董保華、王全興、常凱、鄭尚元教授,以及華東政法大學田思路教授紛紛表達了自己的觀點。專家們不僅對供給側的實質內容進行了討論,還就供給側改革背景之下法律與政策的價值取向展開了探討,認為供給側改革必然對勞動法產生影響,但我們應該堅守在法律框架下處理問題的原則,盡快將政策調整過度到法律調整。本輪爭議的焦點在于,現有的法律到底能否為供給側提供支撐,大部分學者認為現有的制度能夠調整供給側改革過程中的相關問題,董保華教授則認為現有的勞動法無法為改革提供支撐。
會議第二單元的主題是“《勞動合同法》與勞動力市場靈活性問題”,由南京師范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院長秦國榮教授主持。姜俊祿律師從合伙人(雇主)的角度,認為較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對用工彈性的限制更嚴格。劉誠教授則認為對問題的討論要立足問題產生的社會背景,應當在當前的法制背景下全面解讀勞動立法。現行勞動立法對用工靈活性的限制不但不過分,反而是不足(如非全日制用工,不簽書面合同,沒有解雇限制,不用支付經濟補償等)。由于出發點不同,角度不同,會議氣氛非常活躍,大家就《勞動合同法》對用工彈性的限制性規定到底是否過于嚴格展開了激烈爭論。
會議第三單元的主題是“《勞動合同法》與企業用工成本問題”,由葉靜漪教授主持。與會專家和代表們圍繞“什么是用工成本?《勞動合同法》是否增加了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增加了哪些用工成本?”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探討。董保華教授認為《勞動合同法》增加了企業的“摩擦成本”;馮彥君教授認為《勞動合同法》增加的是企業的“違法成本”,如果不違法就沒有增加成本;徐智華教授則認為《勞動合同法》沒有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常凱教授則認為增加的只是合同終止時的經濟補償金,再沒有其他成本;喻術紅教授認為成本增加與否,要與《勞動法》相比較,要從勞動關系動態過程(招聘成本、管理成本、解雇終止成本等方面)考慮,要在數據的基礎上得出結論,《勞動合同法》增加了經濟補償金適用的情形和不簽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在本單元的討論中,專家們還提出要重視實證研究,特別是數據在研究中的作用。來自實務界的代表們也紛紛向學術界的專家拋出了各自的困惑和觀點,雙方展開了激烈的討論,氛圍十分活躍。專家們回應問題的同時紛紛表示社會法學領域應當打破學界與實務界的壁壘,使社會法學界的學術研究與法律實務運用之間的聯系變得更加緊密,更接地氣。
24日上午會議第四單元主題是“勞動法與社會保險法實務問題”,由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梅飚庭長主持。來自實務部門的同志提出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問題,其中比較突出的社保法問題是工傷問題,如對工傷認定的認識,視同工傷的情形的運用等。姜俊祿律師、湖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徐恒楚處長,華中農業大學文法學院王德強教授對相關問題進行了評析。大家一致認為社會法學界需要進一步探討出大家普遍認可的基礎性法理、邏輯、范疇等概念,以便在實務中遇到法律缺失的情況之時,這些被普遍認可的法理、邏輯、范疇可以彌補頂層設計的不足。來自實務界的代表提出了相似的看法,認為相比于期盼頂層設計的態度而言,更適合實務工作者的方法是達成解決問題的共識,開辟腳下的新路徑。
會議第五單元主題是“勞動者保護的向度選擇:勞動法VS社會保障法”,由郭捷教授主持。林嘉教授認為供給側改革不能以犧牲勞動者利益為代價;《勞動合同法》修改不僅是技術問題,還涉及價值判斷問題;無論如何不能犧牲勞動者利益;關于如何處理勞動者利益保護和企業負擔之間沖突?一方面要認識到工資增長過快是因物價、房價增長過快等因素導致,企業面對壓力要促進企業升級轉型;另外社保費過高,特別是“五險一金”中的“金”占比重過大,要重新考慮公積金的合理性問題。熊偉教授從財政法的角度闡述了社保基金與財政關系的相關問題,涉及財政預算的審批問題、精算問題、財政撥付問題,社保基金是否納入財政資金管理等系列問題。周長征、劉冬梅、莊漢、汪敏等也圍繞社保相關問題闡明了自己觀點。關于社保費繳費是否過高問題,學者間有不同看法,如劉冬梅副教授認為我國的繳費并不為高。與會代表還對我國當前社會保險費率降低問題展開了跨學界研討,認為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有著不同于國外社保制度的特殊之處,并對具體原因進行了分析。
閉幕式由武漢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喻術紅教授主持,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王全興教授作總結致辭。王全興教授在高度肯定大會質量的同時也為大會的議題提供了新的研究視角和研究方式,并對我國社會法的發展抱以信心和期許。最后喻術紅教授代表本次會議的主辦方向與會代表表示了感謝并總結致辭,至此本次會議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