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12-11 來源:廣東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
2012年12月5日,由廣東省法學會律師學研究會和廣東省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共同主辦的廣東省法學會律師學研究會2012年年會在廣州召開。廣東省司法廳原斤長、律師學研究會顧問王旭東,廣東省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陳瑞光出席會議并致辭。來自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省內30多家律師事務所的司法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共60多人參加了年會。
年會上,與會代表圍繞“新刑事訴訟法對律師業的機遇和挑戰”這一主題展開了廣泛深入的研討和交流。大家認為,今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是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發展,是“尊重和保障人權”這一憲法原則在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具體體現,是健全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刑事辯護制度的標志性事件。它的實施,對于律師業來說,既是推動我省律師刑事辯護工作科學發展的一次重大機遇,又是我省律師業如何走出刑事辯護困境、如何更準確和有效地把它貫徹好實施好所面臨的嚴峻挑戰。律師刑事辯護制度是我國刑事訴訟法律程序中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行使辯護權的重要法律制度,它在推動我國法治建設進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刑事訴訟法律體系、促進公正司法實踐、尊重和保障人權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重點補充和完善了辯護人在參與刑事訴訟中法律地位和作用的相關制度。這一方面進一步提高了律師在整個訴訟階段尤其是偵查階段的法律地位,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律師在依法參與刑事訴訟,切實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由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進一步了擴大了律師參與刑事訴訟的范圍和領域,如何讓司法機關為律師依法履行職責提供保障和創造條件,如何切實提高律師依法參與刑事訴訟的素質和能力,是擺在律師面前的重大挑戰和重要課題。
陳瑞光同志在致辭中,希望研究會認真學習和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進一步正確引導、認真團結、積極凝聚、精心組織和廣泛帶動我省兩萬多名律師和律師學研究愛好者,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牢牢掌握社會主義法治話語體系,開拓創新,勇于實踐,銳意進取,為建設幸福廣東和法治廣東,為創建平安廣東營造良好的法律服務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