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07-25 來源:青海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
各會員聯絡組、特邀研究員: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及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擴大會議,全國、全省政法工作等會議精神,進一步提升 青海省法學研究水平,努力為青海實現跨越發展、綠色發展、和諧發展、統籌發展做出新貢獻,現就做好青海省法學會2012年度課題研究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法學研究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服務科學發展,服務人民群眾,服務法治實踐。研究重點主要圍繞社會管理創新、循環經濟發展、基層平安建設、基層民主管理形式創新、民族地區文化大繁榮大發展等法律問題展開。
二、為充分體現法學研究服從服務于黨和政府工作大局的工作思路,在征求法學法律界立項研究課題選題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研究,確定了《2012年度青海省法學會立項研究課題指南》(見附件一)。法學法律工作者可根據各自的研究方向和業務實際,參照《2012年度青海省法學會立項研究課題指南》選定申報相關課題。
三、申報立項研究課題,按照《青海省法學會研究課題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課題招標面向我省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法學會會員優先),采取公開、公正、擇優原則。課題研究成果類型為法學研究報告或論文。
申報人申報本年度省法學會課題研究項目不得與申報者承擔過或正在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中央部委(省)級人文社科研究項目相沖突。凡上一年度放棄省法學會立項研究課題的主持人,兩年內不得申請省法學會的研究課題;上一年度未結項經省法學會批準順延至本年度的立項研究課題的主持人,不得申請本年度省法學會研究課題。
四、申報人經批準立項的資助類研究課題,由省法學會提供一定的課題研究經費。經省法學會會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后,課題研究資助經費金額在立項通知書中告知課題主持人。
五、省法學會對本年度立項課題最終研究成果擁有編輯出版的權利。
六、申報人須按填表說明認真填寫《青海省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申請書》(見附件二)一式三份,于2012年3月20日前提交省法學會,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麻昌俊 聯系電話:0971-8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