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5-21 來源:內蒙古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2014年4月25日,內蒙古法學會《保險法》研究會組織召開常務理事會會議,內蒙古保監局局長、內蒙古法學會《保險法》研究會會長智鵬飛,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王輝兩位領導出席會議并分別講話。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馬慶和向會議作了題為“架起保險與法律溝通研究的橋梁”的工作報告。
伴隨內蒙古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法律糾紛隨之快速增加,保險界與法律界互不理解的情況也隨之出現,現實司法實踐中諸多保險法律問題需要研究解決。經內蒙古保險學會努力,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批準,內蒙古保監局指導,“內蒙古法學會《保險法》研究會”于2010年12月3日應勢而生,掛靠內蒙古保險學會開展工作,成為全國第一家成立的《保險法》研究會。
研究會一經批準成立,便在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的領導下,在內蒙古保監局的指導下,積極展開各項工作:一是精心遴選會員,建立強有力組織。二是抓好新《保險法》每年實施周年之際,開展“《保險法》實施中突出問題”研討會,邀請任以順教授為保險公司從業人員及司法、律師400余人舉辦大型講壇活動,邀請內蒙古律師協會會長巴布律師為保險公司糾紛訴訟分管總經理、部門經理80余人舉辦《保險合同的簽訂與證據保全的策略》講座。三是對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的《保險法》施行中需要搞清的十個問題,開展研討,形成研討意見提供決策參考。四是搜集典型保險訴訟案例,邀請知名律師逐案點評,道清案中原委,為保險和司法從業人員提供借鑒。五是印制《新〈保險法〉實施中若干問題研討文集》和《內蒙古保險訴訟典型案例評析》成果,贈閱關聯單位和個人。六是接受內蒙古保監局、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委托,開展“關于審理財產保險案件若干問題的規范性文件”征求意見稿研討,形成書面修改意見,得到委托單位認可。七是針對興安盟6家保險公司被理賠詐騙高達420多萬元的案件,召集法律專家和案件關聯公司負責人進行研討,提出應對措施,借助經偵力量,扭轉公司已被判敗訴的被動局面,使詐騙人得到6年半有期徒刑的懲罰,避免了大額騙保損失。八是在《農業保險條例》正式實施之際,邀請庹國柱教授創新試解條例,內蒙古保監局、農牧業廳、林業廳、財政廳、金融辦、氣象局、民政廳、農業大學、財經大學、財產保險公司、保險行業協會及呼市仲裁委等多家單位的領導及相關處室負責人180余人應邀聆聽講座。九是開展保險熱點問題專家媒體面對面研討活動,邀請保監局、法院、交警、保險公司、高校、新聞媒體等專家學者,沙龍式研討、面對面交流,試解保險消費者關切的保險熱點問題。十是開辦《內蒙古商報》保險理賠案例解讀專欄,解讀基本案情、理賠結果和理賠依據,便于公眾正確認識理解保險。
與會人員一致肯定了研究會工作,同時對今年工作提出中肯建議。建議充分利用大量閑置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研討建立救助基金綠色通道;征集保險公司法律困惑和審判案件意見,與法院、律師開展高質量研討會;抓好自治區高院、公安廳、保監局聯合印發的《關于處理交通事故糾紛相互協調配合的指導意見》文件落實工作;為保監會簡化保險合同,使其通俗易懂多提建議;加強實踐調研,聽取行業呼聲,了解社會公眾對保險的反映;加強工作長效性機制建設,每年設立一個年會主題,一年解決一個突出問題,經年累月,貢獻社會;加強研究成果轉化,用于解決實踐問題;加強與律師協會合作,便于律師界了解保險司法訴訟情況;組織保險公司人員觀摩保險訴訟案現場庭審。
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王輝提出了指導意見。他說:第一,保險法研究會自成立以來工作開展非?;钴S,借鑒保險法研究會成立和工作開展的成功經驗,法學會去年陸續批準成立了18個同類研究會,工作開展都很好,當中要數保險法研究會工作開展最好,在研究活動、培訓活動、案例指導活動、出書和工作成果轉換等方面都做得很有成效,法學會也對保險法研究會的成功做法多次做了宣傳。第二,對保險法研究會下一步工作重點要把握好三個方面,一是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搞好落實保險法律法規的具體制度機制創新。既要注重總結全區各地相關機構在落實執行《保險法》及相關保險法律法規時好的制度和成功做法,也要做好典型案例對實際保險法律工作的研究指導。二是研究會工作要讓保險在服務群眾、便利生活上務求實效。研究創新保險服務運行機制,便捷群眾投保理賠。三是開展保險客戶信用等級研究,為消費者提供更科學保險服務。如對同險種保險,依據駕齡、出險次數等因素,確定客戶信用等級,研究在保費上實行不同程度優惠或上浮的可行性等。第三,研究會工作的順利開展離不開保監局、保險公司在人財物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希望貴方一如既往,繼續重視和支持研究會工作。
內蒙古保監局局長、內蒙古法學會《保險法》研究會會長智鵬飛作了總結講話。他首先肯定了研究會成立以來所開展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贊譽了研究會秘書處積極主動作為,對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法律界及各有關部門給予的支持和幫助表示感謝,對各位副會長、常務理事及各成員對研究會工作的積極參與和熱情支持表示感動。他說,第一,研究會由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批準成立,掛靠內蒙古保險學會開展工作,是成立比較早比較快的單行法律研究會,架起了保險與法律溝通研究的橋梁。秘書處在人員較少、工作較多的情況下,積極作為,來之不易。第二,目前研究會人員組織比較健全,吸收了一批高層次法律人才,為工作開展提供了堅強保障,也著實解決了一些保險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研究會的工作是務實的。第三,大家緊緊圍繞百姓的問題,圍繞社會關注的問題,談保險如何讓生活更美好,談保險如何為公眾搞好服務這一話題,談及了許多保險實際問題,這些問題談的很有價值,也非??少F,集中體現了大家對保險業的發展給予了很高的熱情,大家對研究會如何更好地開展工作形成了共識。第四,保險近年來得到了快速發展,保險對社會越來越重要,同時保險業也面臨諸多社會詬病,中國保監會和內蒙古保監局下了很大力氣改善保險行業形象和服務,但也確實有諸多老百姓的保險問題遲遲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研究會自成立起便擔負了溝通法律界人士一起研討解決問題的責任。大家對保險都給予了很高的熱情,相信研究會定能把工作做得更好。第五,對怎樣發揮好研究會的作用,大家今天做了很好的發言,研究會要把今天大家的發言充實到學會今后的工作安排中去,多深入調研,多聽取公眾意見,多抓務求實效的工作。第六,對高院、公安和保監局三方的聯合發文一定要抓好落實工作,文件的生成來之不易,寄予了三方的努力和希望。第七,要通過研究會這個平臺,落實年會制度,形成面對面對接機制,要取得保監局各處室的支持,把研究成果轉化成現實成果。第八,做好研究會工作需要進一步創造更好的工作條件,內蒙古保監局將繼續加大對研究會的工作支持力度,也希望大家能夠一如既往的關注、支持、參與,把研究會的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