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2-11 來源:寧夏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增強憲法意識 維護憲法尊嚴 保證憲法實施
——全區法學界國家憲法日座談會綜述
12月2日下午,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自治區法學會聯合主辦,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具體承辦的“全區法學界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在銀召開。我區法學界的專家學者和法律實踐部門的同志以座談會形式共同慶祝首個國家憲法日到來。
自治區黨校法學部主任周曉軍教授以《走中國特色的依憲治國道路》為題做主旨發言。他認為,要將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與弘揚憲法精神推動憲法實施有機結合起來,發揮憲法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的重要作用。以憲法為依據推進科學立法和民主立法。在立法過程中充分體現憲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增強憲法意識、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推動憲法實施,維護憲法威嚴和權威,牢固確立憲法是國家根本法的地位,將憲法精神深入法治思維中。
自治區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哈瑩在主題發言中指出,地方
人大常委會承擔著制定地方法規和保證法律法規實施的重要職責,處在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第一線。全面推進依法治區,為人大發揮立法監督職能提供了廣闊平臺,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將憲法實施與人大工作相結合,就是要加強人大監督工作,把握好人大工作的正確方向,把依憲治國、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作為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任務,自覺服從服務于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加快“四個寧夏”建設,深入推進依法治區作出新的貢獻。
寧夏大學政法學院教授白利萍在交流發言中談到,設立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昭示著我國尊重憲法權威,依法治國的法治中國之路的頂層設計的進步。設立憲法日有利于將依憲治國轉化為一種社會共識,推動憲法的實施、監督和保障。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可以形成對官員的無形約束,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激勵公職人員忠于和維護憲法,增強老百姓對公職人員誠信履職的信任度,也有利于在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
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副教授張麗華就建立我國憲法訴訟制度的必要性談了自己的看法,她認為建立憲法訴訟制度是有必要的,是憲法至上的表現,其體現在立法上擁有和形成一個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執法上以憲法為根本法的法律準則,守法上將憲法作為自己行為的最高法律準則;建立憲法訴訟制度是對人權的保障和公民權利的保護;憲法訴訟制度的建立是對權力運行
的制約,并對消除腐敗發揮著重要作用,用權利制約權力,用權力制約權力。法律的關鍵即在于適用,面對生活中屢見不鮮的違憲行為,建立我國憲法訴訟制度迫在眉睫。
自治區人大法工委綜合法規處楊述文處長認為,恪守憲法原則、履行憲法使命,首要的是不斷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自1980年5月14日至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共制定和通過自治區地方性法規272件,其中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162件,批準銀川市地方性法規95件,地方立法在建設“四個寧夏”中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日益顯著。但同時也應看到,我區地方立法還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地方特色不夠鮮明,在法規體例和內容上,重復上位法的規定或照搬外省區的做法仍在一些法規中存在,立法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訴訟法學會副會長、綜義律師事務所主任鄒儉偉認為,憲法應當成為全民政治生活的“圣經”,憲法的力量就在于人民的真誠信仰,同時以憲法為依據也應成為黨政機關的政治生活模式,黨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當時刻以憲法為行為準則和“明鏡”,保證行為不違憲。從法律邏輯上而言,憲法是萬法之母,具有高度抽象的特點,這就要求對保障憲法的實施而言,首先要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制定憲法監督法,同時為防止憲法條文的僵硬化、歧意化,應形成確保憲法落實的法律解釋體系,使憲法動態化,有效保障憲法實施。
寧夏第二強制隔離戒毒所副所長陳國認為,樹立憲法權威和憲法意識,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帶頭樹立并接受“受監督意識”,培養權利和義務相一致的觀念,真學、真懂、真用憲法,以全社會增強憲法觀念為目的開展學習憲法活動,加大普及憲法知識的力度,改變城鄉二元化制度的不平等性和城鄉差異性。
原自治區關工委法制教育委員會主任李溫指出,在憲法教育上,教育部門和學校在義務教育的初中階段應安排憲法課程,使學生在青少年時期就培養出良好的法治意識、公民意識、憲法觀念和愛國精神。在省會和較大城市設立憲法主題公園或帶有憲法標志的建筑物,如憲法主題長廊、憲法主題碑林、憲法亭等。我區石嘴山市已率先將青山公園改為憲法主題公園,書法家鐫刻憲法于石碑上,游人既欣賞了書法,又學習了憲法,寓教于樂,真正將憲法學習融入到生活之中、于細處潤物于無聲。
自治區法學會常務副會長劉彥寧指出,確定國家憲法日并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是我們黨加強憲法實施、樹立憲法權威的一個具體的舉措。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的重要論述,更進一步明確了憲法的權威和至高無上的地位,標志著治國理念實現了一個新的飛躍,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有了重大發展,彰顯了我們黨厲行法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決心和勇氣,無論在我國的政治發展歷史中還是法治建設的進程中以及憲法自身的制度演
進中,這都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同時這也為我們法學法律工作者施展才華搭建了許多好的平臺,我們要真正認識到自身所擔負的歷史使命,把這些平臺利用好,把法學理論知識轉化為推進依法治區的實際行動,積極爭當弘揚憲法精神的傳播者、先行者,法治建設的實踐者、推動者。
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秘書長王振宇指出,改革開放以來,黨對憲法的重視程度與時俱進,到十八屆四中全會達到新的高度,體現了憲法根本法、總章程地位,體現了憲法最高的法律地位、最高的法律權威、最高的法律效力的“三高”特點,體現了黨對歷史的深刻反思,真正達到了憲法保障實施的內外兼修。在參與主體上,憲法實施的主體應當是全社會參與。在黨的領導上,依憲治國和黨的領導是有機統一的,黨的領導和依憲治國并不矛盾的,“黨大”與“法大”的爭議,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將黨的領導納入法治化,將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有機結合是我們應當面對的真命題,需要我們的三支隊伍——“法律制定隊伍”、“法律服務隊伍”、“法律教學隊伍”獻計獻策。
自治區各政法部門的分管領導、法學界的相關專家學者40余人參加了座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