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2-03 來源:廣東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弘揚憲法精神 推進依法治國
——廣東省舉行首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
12月3日,首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在廣州舉行
12月3日上午,省法學會、省司法廳、南方報業傳媒集團、中國法學會研究部、《民主與法制》社在廣州共同舉辦首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省政協副主席、省法學會會長梁偉發出席會議并講話。
廣東省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省法學會會長梁偉發出席會議并講話
梁偉發指出,國家憲法日的設立,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他要求,要以國家憲法日為契機,緊緊圍繞憲法的宣傳和實施來進一步促進我省法學會的工作,充分發揮法學會的職能作用和人才優勢,運用好學術研討、報告講座、學術論壇、宣講輔導等多種形式和陣地,傳授憲法理論、普及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以后每年的“國家憲法日”期間,省法學會28個學科研究會都要結合實際舉辦相關活動,各市、縣(區)法學會也要開展形式多樣的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參加座談會的專家學者踴躍發言。大家一致認為,今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明確“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決定》通過激活憲法實施制度而使憲法具有新的鮮活的生命力,擔當起時代的歷史使命。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在于實施”,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關于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建立與完善是法治國家、法治社會和法治政府一體建設中最有效、最核心的內容,是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制度保障,也是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必然要求。
參加座談會的專家學者強調,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凸顯了憲法、依憲治國對依法治國的極端重要性,抓住了依法治國的根本、關鍵和核心,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憲法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依據,依憲治國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抓手”的關鍵“第一手”,決定全面推進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的實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就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及其所要求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首先必須依憲治國。而要堅持依憲治國,首先必須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依憲治國,必須加強憲法實施。依憲治國,必須健全憲法的實施監督制度和解釋程序機制。
省委政法委專職副書記、省委維穩辦主任、省法學會副會長陳文敏主持會議,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南方報業傳媒集團黨委書記、集團公司董事長,省法學會副會長莫高義等同志出席了會議。參加會議的還有省依法治省辦、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辦、省政協社法委、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司法廳、國家安全廳負責同志以及省法學會副會長、“一辦五組”負責人和各學科研究會會長共5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