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2-01 來源:浙江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att2014
11月18日,浙江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夏寶龍在我會報送的《違建限期拆除責任認定思路》、《我省規?;B殖污水治理制度設置》和《我省非規模化禽畜養殖污染防治對策》三期《要報》上作出重要批示:“這三期(13、14、15)要報好?!蓖?,省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省法學會會長王輝忠也作出批示,請省環保廳、農業廳、海洋漁業局主要領導閱研。接到批示后,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朱賢良即作出部署,要求省法學會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領導批示精神。
11月21日,省法學會召開機關干部會議,集中學習省領導近期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陸劍鋒專職副會長指出,省委主要領導先后對法學會《要報》作出重要批示,充分體現了省委對法學會工作的高度重視和關心,也是對法學研究服務保障中心工作的充分肯定。為什么這三期《要報》連續得到省領導批示,究其原因,有三點做法值得認真總結:一是選題好。這三期《要報》重點圍繞當前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兩美”浙江建設等中心工作的法制保障問題,真正做到了想黨委政府之所想,急黨委政府之所急,為保障中心工作的順利推進提供了法理支撐和智力支持。二是內容新。這三期《要報》主要針對我省在推進中心工作過程中出現的難點問題,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剖析原因,從法理的角度提出限期拆除違法建筑的責任認定、規?;B殖污水治理和非規模化禽畜養殖污染防治的對策建議,解決問題的思路清晰、方法科學,充分體現了以問題為導向的研究準則。三是文風實。《要報》語言精煉,直面現實,聚焦問題,提出的意見建議切實可行,為相關職能部門作出科學決策提供了一定的參考。
陸劍鋒強調,省領導的批示既是肯定和鼓勵,也是鞭策和期望,機關全體同志要認真學習領會,從各自的工作崗位和實際出發,努力把省領導批示精神落到實處。一要明方向。要有強烈的問題意識,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開展法學研究,在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中推動我省法治實踐,為建設“法治浙江”作出積極貢獻。二要接地氣。法學研究要腳踏實地,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切實掌握第一手資料,使研究更好地接地氣,主動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治保障。三要求實效。要把轉化應用作為衡量法學研究質量的最高標準,多層面拓寬轉化渠道,推動法學研究成果更多進入決策層,轉化應用于法治實踐,不斷提升學術研究在法治浙江工作格局中的貢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