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溫州市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工作規則》,經市法學會五屆四次會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溫州市法學會成立學術委員會,進一步深化法學研究,推動學術交流,規范對學術科研活動的組織與指導。
學術委員會是溫州市法學會的學術評議和咨詢機構。學術委員會由法學、法律界相關資深專家組成,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和委員6名。第一屆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溫州市法學會副會長于偉 擔任。學術委員會與市法學會任期同屆。在任期內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對其組成人員進行個別調整。學術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議和制定本會年度學術研究規劃,組織、協調、推動本會學術研究活動的開展;負責本會會員的學術研究成果評審、鑒定、申報、推薦工作;負責組織本會的學術交流活動,組織本會會員參加省內外法學學術交流活動,加強同各法學學術團體、專家學者的聯系;對本會工作規劃、學術研究和法治宣傳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對有關涉及法律的事項為領導決策提供法律咨詢;完成本會理事會安排的其他學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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