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08-13 來源:西安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
2012年7月26日,西安市法學會第八屆法學研究學術沙龍以“公民利益訴求表達的法律保障與規制”為主題,邀請來自西安市公安、檢察、法院、信訪、基層社區等實務部門以及西北大學、西北政法大學、陜西科技大學、市委黨校、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等單位的專家學者從法理學、法社會學、刑法學等角度深入探討了公民利益訴求表達的自由與界限。西安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趙夏主持沙龍活動,西安市法學會副會長、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杜豫蘇擔任嘉賓主持。
本次沙龍針對公民利益訴求表達的正當性與合法性,當前公民利益訴求表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行政管理、執法、司法實踐中的困惑,如何保障公民依法表達利益訴求等相關問題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討論。
與會者表示,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矛盾也愈加凸顯,近年來公民維護自身權益、公共權益的意識越來越強,一方面是社會進步的標志,另一方面也出現了表達渠道不暢、表達不充分和群眾鬧訪、纏訪、群訪數量逐年上升,信訪工作難度和維穩壓力逐年增大的現象。訴求表達呈現出的無序性、媒體的不當介入以及訴求方式不當造成對規則、程序的破壞,對整個社會產生了極大的危害,不但損害了他人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減損了法律權威,不當的表達方式還會擴大社會的對立與沖突,造成社會不良情緒的滋長與蔓延,影響社會穩定。
學者和專家指出,出現這些現象盡管有復雜的社會原因,但有些問題應該引起高度重視。一是由于制度設計、考評機制等原因,一些地方和部門片面追求息訴罷訪,對于有些不合理訴求采取不恰當的處理方式,產生了不良影響,一些上訪群眾錯誤地認為“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使個別地方和單位在解決信訪事項上陷入了被動。二是在立法上,公民訴求表達還需更加細致的法律規制。缺乏相應的規制,制約了群眾訴求的表達和解決。三是法律執行和實施過程中尚有不當之處,行政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司法部門在司法活動中存在著這樣那樣的瑕疵,導致行政部門、司法部門的公信力持續走低,一些群眾對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問題產生質疑。
大家一致認為,首先,肯定公民利益訴求表達的合法性與正當性。公民利益訴求的表達是一種自然權利,也是法律權利,憲法明確賦予公民表達的自由,公民依法表達訴求是合理而正當的,應當予以支持和認可。其次,應當正確對待公民利益訴求表達。要從根本上化解矛盾,應構建權力制約監督體系與機制,規范政府行為,限制公權力,減少公權力行使的隨意性。政府應從群眾觀點、群眾立場出發,尊重群眾,依法履職盡責;要客觀、公正、平和地看待公民權益訴求表達方面存在的問題,樹立動態的維穩觀,建立科學的評價機制。正確對待沖突,把工作重點放在改進政府工作、妥善解決公民的訴求上來。第三,應重視對公民權益訴求表達的保障,擴大并暢通訴求表達渠道。一方面要建立理性、成熟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注重發揮社會力量參與糾紛解決,一方面也要暢通法定救濟渠道,使訴求表達回到正軌。第四,利益表達也有其界限,應當通過正確的方式行使權利。對于公民利益訴求表達的無序性要加以規制與引導,依法規范訴求表達的行使方式,對于無序、非法的訴求表達應當正確規制,同時還要加強對媒體、網絡等輿論的規制與引導,形成良性的輿論環境。第五,要加強宣傳教育,努力培育公民法治意識與規則意識。著重培養公民的法治素養,提高公民對法律的信仰,引導公民自覺守法,通過合法途徑、正常渠道反映利益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