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4-18 來源:溫州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
2013年,溫州市法學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緊緊圍繞服務全市中心工作大局,團結引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按照《中國法學會章程》的要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建立健全法學會組織體系,建設高素質的法學法律人才隊伍,提高法治宣傳、法治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積極開展法學合作交流,繁榮法學研究,服務法治實踐,積極推進“法治溫州”、“平安溫州”建設,為推進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和建設“三生融合?幸福溫州”提供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
一、進一步明確法學研究的正確政治方向
(1)組織全市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擴大會議和全市政法工作會議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決策和部署上來,夯實做好法學研究和法學會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礎。
二、進一步組織開展應用法學理論研究
(2)組織開展法治溫州建設課題研究。緊緊圍繞法治溫州建設,組織開展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法治保障、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法治保障、社會管理創新法治保障、提升公正廉潔執法水平、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行政執法和公正司法的重點難點問題等課題研究,力爭多出高質量、有影響力的研究成果。認真做好2013年度法學研究課題申報及立項工作。
(3)開展專項課題調研。充分發揮法學會人才優勢、智力優勢,針對全市政法綜治工作中帶有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組織專家學者和實務部門同志開展專題調查研究,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建議。
(4)認真抓好《中國法學會關于新時期進一步繁榮法學研究的意見》的實施,大力推動法學研究活動。指導各縣法學會和各研究會結合自身實際,緊緊圍繞法治溫州建設,通過課題研究、研討會、座談會、專題論壇、研究會年會、學術征文等形式,努力推出一批高質量、有價值的研究成果。
(5)推動法學研究成果應用。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結合平安溫州、法治溫州實踐,加強法學研究,探索創新研究成果轉化機制,把法學研究成果從理論轉化應用于實踐,為領導決策和實務部門工作提供參考,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撐和智力支持。繼續開展《溫州法學論叢》(2012年度)編輯出版工作,充分展示我市法學研究成果。
三、進一步加強法學會組織體系建設
(6)加強學術委員會和學科研究會建設,適時組織培訓,加快建立科學、量化、動態、長效的良性互動機制。
(7)加強對縣級法學會建設的督查和指導力度。指導縣級法學會完成換屆或籌建工作,解決好人員編制、內設機構、辦公場地、研究經費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推動縣級法學會建設再上新臺階。適時組織開展縣級法學會建設督查。
(8)做好會員發展、管理和服務工作。加快發展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進一步擴大法學會的聯系面和覆蓋面。健全聯絡組和聯絡員制度,進一步規范會員管理工作。完善會員服務平臺,建立會員廣泛參與機制,調動會員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增強法學會的凝聚力和號召力。
(9)加強法學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市法學會法學專家人才庫建設,制定人才庫管理辦法,切實發揮出人才庫的“智囊團”作用。
四、進一步加大參與法制宣傳的力度
(10)舉辦各類法治宣講活動。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為宣講重點,有針對性地選擇確定報告主題,指導縣(市、區)組織舉辦“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繼續發揮“溫州法治大講壇”品牌作用,開展學術交流。
(11)加強法學理論陣地建設。牢牢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增強精品意識,提高編輯質量,充分發揮服務領導決策和法治實踐的平臺作用,認真辦好《溫州法學》雜志,做好市法學會網站建設和《溫州法學動態》編印工作。
(12)圍繞“六五”普法規劃,做好法律宣傳與教育和法治宣講活動,通過“法制宣傳日”、“科普周”、“法律講堂”、以及基層社區、村居法律宣講活動,做好法律普及工作。
五、進一步擴大法學交流領域
(13)舉辦“溫籍法學家論壇”。緊緊圍繞法治溫州建設,邀請溫籍在外法學家回溫與全市法學、法律工作者開展專題研討交流活動,要認真選題,精心策劃,把論壇辦出特色,辦出亮點,發揮論壇成果在黨委、人大和政府決策中的作用。
(14)積極參加或承辦省法學會主辦的各類工作會議、學術研討會、工作論壇和區域法治論壇等學術活動,加大法學交流。
(15)擴大對外法學交流,爭取更多地參加省法學會組織的對外法學交流活動。通過組團出訪、接待來訪、舉辦學術活動等形式,加強與省內外法學研究機構及法律院系的交流與合作。
六、進一步加強市法學會機關自身建設
(16)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理事會組成人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法學會組織建設。
(17)按照市委政法委部署要求,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和市委制定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學會機關干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建設,不斷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保證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18)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法學會的各項規章制度,推進法學會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