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7-22 來源:昌吉回族自治州法學會 責任編輯:
2013年,昌吉州法學會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總體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自治州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中國法學會和自治區法學會的工作部署要求,以平安建設、法治建設、隊伍建設“三大建設”為載體,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變革創新、真抓實干,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充分履行法學會職能,努力在繁榮法學研究、服務法治實踐、完善組織體系、加強法治宣傳、培養法律人才、拓展對外交流、加強自身建設等方面取得新進展,在新的起點上提升法學會工作的科學化水平,積極為實現昌吉州的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創造良好法治環境,不斷開創法學會工作新局面。
一、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認真貫徹十八大和全國、自治區、自治州政法會議精神
(1)始終堅持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認真組織全州法學、法律工作者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全國、自治區、自治州政法工作會議精神,通過召開研討會、座談會、報告會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十八大關于民主法治建設新思想、新內容、新要求的學習和宣講,進一步增強法學、法律工作者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戰略部署的認識,努力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2)深入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培養鍛煉政法隊伍,在全社會形成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利用法學會特有的工作平臺和手段,大力加強法治文化宣傳,尤其在維護社會穩定和“反對三股勢力”中打好政治仗、法律仗、輿論仗,確保政法干警始終保持思想上清醒、理論上自覺、行動上堅定。
二、圍繞自治州繁榮穩定工作大局,積極組織開展法學理論研究
(3)圍繞自治州法治建設中帶有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如深入推進昌吉州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深化“反恐嚴打斗爭、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四項重點工作、推進依法治州等問題開展課題研究。尤其在加強社會管理創新上,可與綜治辦共同協商,結合自治州實際確定一批重點課題進行研究,組織好課題申報和成果推薦工作。要組織課題研究人及時到基層開展深入調研工作,鼓勵部分縣市先行先試、以點帶面,促進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協調均衡發展。
(4)組織開展“新刑訴法主題法治論壇”活動,組織學術委員會專家深入縣市開展新《刑訴法》法治培訓和專題講座,并且及時向全體會員及政法各部門征集專題理論研討文章,對新《刑訴法》的實施對政法業務工作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對具體程序規定的變化進行比較研判;對新《刑訴法》中提出的新要求提出對策建議。通過“帶著課題研討學習、帶著課題整章建制”的調研要求,多措并舉、學研結合,為新《刑訴法》的貫徹實施做好理論宣傳工作,著力促進司法機關更新執法理念,提高政法干警的執法水平。
(5)按照自治區法學會即將出臺的《新時期進一步繁榮法學研究的意見》、《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的規定,規范2013年課題申報、課題管理、成果轉化、成果評價等工作機制,使更多的法學研究成果進入州黨委、政府決策范疇,更好地服務立法、執法、司法和普法等法律實踐。
(6)積極參與自治區法學會組織的“一反兩講”主題論壇活動,抓好我州“一反兩講”征文工作,組織廣大會員對“一反兩講”的法治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理論調研。推進經驗交流和實踐創新,充分運用“一反兩講”論壇的優秀成果,積極為我州的發展穩定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7)積極參與中國法學會、自治區法學會的主題法治論壇,深化、拓展法學研究和法學交流。
三、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職能作用,推動法治文化繁榮發展
(8)充分借助自治區法學會學術委員會的平臺,努力提高州法學會學術委員會的學術水平,打破區域界線,主動與律師協會、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與自治區法學會學術委員會聯系溝通、學習經驗,與法學院校開展合作,形成研究隊伍的整體合力,提升法學研究整體水平,共同開展法學研究和對外學術交流活動。
(9)研究確定學術委員會研究計劃,積極圍繞昌吉州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適時組織學術委員會專家深入基層開展調研,進行法學研究和學術交流。
(10)按照中央“八項規定”,自治區“十項規定”的關于會議的要求,適時召開“短,小,精”的學術委員會工作例會,不斷探索健全學術委員會組織體系、工作模式的有效途徑,拓寬思路、交流經驗、拿出成果、辦出特色,起到服務全州法治建設和司法實踐的作用,確保法學會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11)加強學術委員會的法學專家與律師協會、檢察官協會、法官協會的合作交流,營造濃厚學術氛圍,增強學術委員會的活力,共同發揮法學、法律團體在法治建設中的作用。
四、深化合作交流,學習先進經驗,提高會員服務與管理能力
(12)積極參與自治區法學會“地(州)市法學會工作經驗交流會”及其他全疆、全國、法律組織的活動、專業培訓,提高影響力,擴大話語權,著力提高法學會系統的整體素質和能力。
(13)積極向自治區推薦我州相關縣(市),按照自治區“在經濟基礎較好,具備條件的地(州)市,可推動在所轄的縣(市)區成立法學會”的建設目標,建立建成我州縣(市)級法學會機構。
(14)加強會員發展、管理和服務工作。抓緊建立完善會員檔案(紙質、電子),建立信息服務、網絡服務、咨詢服務等會員服務平臺,建立會員廣泛參與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會員參與法學研究和法治實踐的積極性。
(15)進一步密切法學會與廣大會員的聯系,適時召開會員聯絡員會議,統一和規范會員聯絡工作,提高會員聯絡員的職責意識,增強聯絡員工作的可操作性。通過會員學術沙龍、座談會、專題培訓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豐富會員活動內容,增強法學會的凝聚力。
(16)加強與立法機關的合作交流,積極參與地方立法。以提出“專家意見”、《庭州法學》“庭州立法專欄”、協助人大法工委建立“自治州立法咨詢專家庫”等形式建立穩定、長效的立法咨詢建議機制。
(17)加強與省內外法學界的橫向溝通與交流。按照“走出去、請進來”的要求,學習先進工作經驗和管理方法。在“請進來”方面,積極與宣傳部干訓科溝通聯系,通過邀請國家、福建優秀法學專家、自治區學術委員會專家舉辦黨委中心組學習的形式,不斷加強學習交流;在“走出去”方面,通過自治區法學會平臺,加大赴國(境)外考察交流的力度,同時積極主動聯系兩岸學術交流會,協調外辦等部門,安排對外交流、出國(境)考察,組織推動法學會更多地參與對外法學交流。
五、加大法治宣傳力度,提高宣傳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18)建立健全自治州“法學法律人才庫”,對自治州法學、法律人才信息進行摸底,充分掌握我州法學、法律人才隊伍基本情況,引導法學、法律工作者弘揚革命傳統,樹立政法核心價值觀,始終堅持法學研究正確的政治方向。
(19)組織協調好自治區“雙百”法治宣講活動,深入推進“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及“雙百”活動“深入到一般百姓之中”試點工作,加強對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的宣講和傳播,營造全社會崇尚和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圍。
(20)高度重視宣傳信息工作,編寫好《昌吉州法學會簡報》,營造法治宣傳與法學研究的良好輿論氛圍。廣泛利用報刊雜志、電視、電臺等傳統媒體和互聯網等新興媒體,搭建全方位、立體化宣傳平臺,擴大法學會的社會影響力。
(21)認真辦好《庭州法學》,進一步提高《庭州法學》的辦刊質量。堅持正確的辦刊導向、科學的辦刊理念和嚴謹的辦刊風格;注重封面設計、照片編輯和美術排版的整體性、連續性和美觀性;嚴把文章的政治關、法律關和文字關,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專業性和可讀性兼備;堅持規范的辦刊方式和正確的輿論導向,形成鮮明而獨具特色的辦刊風格,力求把《庭州法學》辦成引領全州法學研究工作的精品刊物。同時,要發揮好學術委員會責任編輯的作用,二季度專門召開以此為內容的工作例會,廣泛征求專家意見,不斷提高辦刊質量。
(22)深入開展普法宣傳與法律咨詢服務活動。配合各級有關部門落實“六五”普法活動,積極開展群眾性法治宣傳、咨詢、訴訟援助服務。在平安昌吉創建上,積極配合綜治辦在創建“平安地州”上做一些工作,積極配合綜治辦加大平安建設的宣傳力度,與昌吉電視臺、昌吉日報社等主流媒體溝通聯系,與宣傳部、外宣辦聯系大力宣傳平安建設,將平安建設宣傳納入“六五”普法、“一反兩講”的重要內容,統籌安排,同步推進,為平安創建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23)建立昌吉州法學會網絡信息平臺,建立昌吉州法學會門戶網站,爭取實現與全國法學會系統的互聯互通。
(24)根據中國法學會、自治區法學會相關部署,開展“愛祖國、學法律、創和諧”大型青少年普法活動。
六、加強機關自身建設,推動政法隊伍建設,提升引領、組織、服務的水平與能力
(25)加強法學會機關思想政治建設和黨組織建設,貫徹落實各項學習、會議、思想匯報等制度。
(26)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和州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努力擴大人員編制,健全內設機構,善內部運行機制和干部選調、培訓機制,理順法學會管理體制,健全完善機構設置,在落實好法學會人員編制的基礎上,積極引進配備專業人才,為法學會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有力保障。
(27)進一步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不斷加強學會機關規范化建設,健全會議制度,完善辦公、辦文、辦會的制度建設,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切實改進法學會機關作風、學風、文風,提升法學研究和法學會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28)以強素質和增活力為重點,提高機關干部素質,把州法學會機關建設成講政治、重實效、作風優良、素質過硬的“學習型、創新性、服務型、勤奮型”機關。
(29)在推動政法隊伍建設上,積極配合州黨委政法委政治處,通過邀請國家、福建優秀法學專家、自治區學術委員會專家舉辦專題報告會、主題法治論壇、專題培訓等多種形式,不斷加強政法干警的法律素養和業務能力,達到素質強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