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5-13 來源:內蒙古法學會 責任編輯:
2014年4月19日,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李佳書記在《關于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綜合考評進入全國省級法學會前2名有關情況的報告》(內法會[2014]12號)上批示:“2013年法學會工作成績明顯,名列前茅。望發揚成績、再接再厲,不斷加強法學研究和法律服務,特別是研究成果轉化上多下功夫,為法治內蒙古建設作出新的貢獻。”李佳書記的重要批示,是對我區各級法學會工作業績的充分認可和高度評價,是對全區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巨大鼓舞和鞭策。認真學習貫徹李佳書記的重要批示精神,對于我們總結經驗、凝聚力量、繼續開創法學會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作用。對于團結和引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為推進法治內蒙古建設和把祖國北部邊疆這道風景線打造得更加亮麗具有重要意義。
學習貫徹李佳書記的重要批示精神,就主要認真總結我區的成功做法,發揚成績,再接再厲。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本級新發展團體會員(單位)20個,重新調整和增設專業研究會20個,完成重點調研課題50個,組織參加境內外法學研究活動15次,組織開展“雙百”活動7場次,印發刊物和宣講資料30萬冊。內蒙古法學會網站被中國法學會授予“全國地方法學會十大優秀網站”。內蒙古法學會在中國法學會組織的年度考評中獲得92.5分,與江蘇省法學會并列第2名,提前實現《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2013-2015發展規劃》提出的進入全國先進行列(前10名)的奮斗目標。回顧和總結過去的工作,我們深刻地認識到始終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團結和引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切實履行好繁榮法學研究、推進依法治國、服務科學發展,是各級法學會的基本職責。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做好“法治中國建設”這篇大文章,是做好新時期法學會工作的首要任務。積極主動服從和服務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為推動科學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提供有力的法學理論支撐和法治保障,是法學會發揮作用、體現價值的根本要求和做好法學會工作的中心環節。緊緊依托政法委、政法機關、行政執法部門和高等院校,充分發揮基礎廣泛、聯系面廣、人才薈萃、思想智庫和高端平臺的獨特優勢,是進一步開創法學會工作的依靠力量和重要資源。我們只有不斷深化對法學會工作的規律性認識,才能進一步發揚成績、再接再厲,繼續開創法學會工作的新局面。
學習貫徹落實李佳書記的重要批示精神,就要清醒認識當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凝聚力量,攻堅克難。內蒙古自治區法學會自1984年成立以來,為繁榮我區法學研究、服務法治實踐、加強法制宣傳、培養法律人才、推動法治建設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當前我區各級法學會的狀況與法治內蒙古建設的任務不相適應,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是:一方面,我區的法學研究力量薄弱,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有待提高,特別是在研究轉化上差距較大。比如,我區至今尚未承擔過國家級法學研究課題,也未推出全國杰出的中青年法學家。另一方面,仍有部分盟市沒有落實法學會機構編制。有的雖然落實編制和人員,但遲遲未召開成立大會。有的專項編制和人員被挪用、擠占,有的不按時換屆,有的會員隊伍發展緩慢、工作經費困難、管理及服務工作滯后。特別是絕大多數旗縣(市)區沒有成立法學會,嚴重制約了地方法學會工作的深入開展。為此,各地黨委政法委應切實承擔起加強法學會建設的任務,繼續抓好中央政法委“政法[2004]5號”、“政法[2009]18號”,和最近轉發的《中國法學會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級法學會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把沒有落實到位的落實到位,把薄弱環節盡快補充厚實。
學習貫徹落實李佳書記的重要批示精神,就要更加卓有成效地服務自治區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法治參考。近年來,內蒙古的法學研究在服務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總體上有了較大進步,但是仍然存在理論研究與服務實踐結合不緊密的問題。有時不能為領導決策提供有價值的參考,有的不能為基層法治實踐中存在的問題提供有效的研究成果和解決辦法。為此,各級法學會要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和服務基層的觀念,堅持“立足當地、研究當地、服務當地”原則,自覺圍繞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謀劃法學會工作,主動服務領導決策、主動貼近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主動參與法治內蒙古和平安內蒙古建設。要重點開展民族區域自治,資源、環境和生態保護,對俄蒙投資和貿易,產業對接和提升,反恐和維穩等方面的法律研究。要把學術前沿探討和服務實踐研究結合起來,把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和創新法律制度研究結合起來,切實解決領導關注、基層關切、群眾關心的法治問題,為促進科學發展和維護大局穩定發揮重要作用。
學習貫徹落實李佳書記的重要批示精神,就要充分發揮優勢,為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開展優質、高效、公正的法律服務。這些年來,盡管我們在服務法治建設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仍未充分發揮法學會的獨特優勢,廣泛深入地開展法律服務。當前,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國法學會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精神,圍繞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積極參與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清理等工作,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不斷完善。要積極參與政府重大決策事項法律風險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促進政府依法、民主和科學決策,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要努力做好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特別是服務涉法涉訴上訪人員工作,開展多種形式法制宣傳教育、法律職業培訓和法律服務工作,為人民群眾答疑解惑、排憂解難,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合法利益。要圍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要求,加強社會治理創新研究,參與基層平安創建活動,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出法學會應有的貢獻。
學習貫徹落實李佳書記的重要批示精神,就要進一步宣傳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大力支持法學會工作,共同為實現法治內蒙古作出新貢獻。各級黨委政法委是同級法學會的主管部門,應主動履行領導管理職責,確保法學研究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馬克思主義的法學法律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深入開展“8337”法治重大課題研究,為法治建設提供更多優秀理論成果,為改革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法委關于加強法學會建設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積極穩步推進地方法學會組織機構建設,應從“嚴打”、綜治、維穩等業務經費中適當支持法學會開展相關法學研究,及時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要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更加關心愛護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進一步激發他們投身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各級政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既是法學會的重要會員單位,又是法學會的重點服務對象,法學會的繁榮發展離不開政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的支持配合。各級政法和行政執法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優勢和人才優勢,主動加入法學會組織,積極參與法學會工作,結合實際組建成立相關法律研究會,切實推動法律的正確實施和有效執行。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是開展法學研究的主要依托力量和重要資源。要堅持理論服務于實踐和在實踐中創新理論的研究方向,深入基層、貼近群眾,切實研究解決法治建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不斷推動法學事業的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