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2-13 來源:《中國法學》公眾號 責任編輯:敖婷婷
□ 特稿
中國式現代化之黨規回應
宋功德:中共中央辦公廳法規局局長,教授
內容提要??中國式現代化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堅持依規治黨、強化黨規之治,為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提供有力制度保障。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要求“完善黨內法規,增強黨內法規權威性和執行力”,這要通過深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改革來落實。新征程黨規之治提質增效賦能,必須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這一時代主題,緊扣“聚焦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長期執政能力”這一改革目標任務,緊貼黨內法規制度建設要與管黨治黨、執政治國實踐發展同頻共振這一良規善治需求。興須強“治”、治須重“規”、規須高“能”、能須釋“效”等四個問題環環相扣,勾勒出回應型黨規之治的邏輯閉環,構成優化黨規之治的路徑選擇。
關鍵詞??中國式現代化??強治圖興??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改革??依規治黨
□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研究闡釋
論經濟法治現代化
張守文: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國家的現代化離不開法治現代化,尤其需要推進經濟法治現代化。為此,應明晰經濟法治現代化的界定與定位、理念與價值以及實現路徑等基本問題,并結合財政、稅收、金融、發展規劃、市場競爭等重要領域,分析其法治現代化的重點問題和具體路徑。針對上述領域存在的體制法不健全、法定原則落實不到位、制度協調性不足等共性問題,應基于中國式現代化的發展目標,依循“經濟法治邏輯”,將相關發展理念和重要價值融入經濟法治建設中,在各領域建立體現發展導向的“現代制度”,并保障各類經濟法律制度的協調運行,從而構建“發展型經濟法治”,推進經濟法治的現代化。深入研究經濟法治現代化問題,有助于進一步完善經濟法治,豐富和發展法治理論和現代化理論,構建經濟法治現代化理論,推動法理學、經濟法學、發展法學等相關學科的發展。
關鍵詞??經濟法治??現代化??現代制度??法定原則??發展導向
中國式現代化背景下社會法體系的完善
林?嘉: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
內容提要??中國式現代化對我國社會法體系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國社會法根植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偉大實踐,其體系演進歷程與我國改革開放、人權保護、法治社會建設的步調一致,其價值目標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展現出鮮明的時代特征與中國特色。社會法體系主要包括勞動法、社會保障法、社會福利法、特殊群體權益保障法、衛生健康法、社會組織法、公益慈善法、公共安全法與社會治理法。在中國式現代化背景下,我國社會法體系的完善應當緊密圍繞黨中央的戰略部署,著力完成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各項關鍵任務,重點解決當前社會中顯著、多發的社會問題,不斷推動社會法體系向全面化、系統化、精細化邁進,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更為強有力的制度支撐與法治保障。
關鍵詞??中國式現代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社會法體系
城鄉融合發展視域下農村土地權利制度優化的實現路徑
蔡立東: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吉林大學農業農村法治研究院研究員
內容提要??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來,農民集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享有的農村土地權利不斷豐富、權能不斷充實,農村土地權利制度不斷優化,不僅鞏固了中國式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而且創設了層級多元、類型豐富的農村土地使用權,暢通了農村土地權利的流轉渠道,有效促進了城鄉要素的雙向流動。當前,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必須增加農村的要素供給,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提升農村土地權利的要素化、財產化程度,在法治軌道上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有序推進“二輪延包”三十年試點;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盤活利用農戶住房及其立基的宅基地;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推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關鍵詞??城鄉融合發展??農村土地權利要素化??農村土地權利財產化??城鄉要素雙向流動
文化法治體系的法理意蘊與實踐展開
楊清望:中南大學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中國式現代化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協調的現代化。精神文明建設關涉保護文化權利、提升社會文明程度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需要以文化法治建設為支撐。建設文化法治體系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文化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繁榮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強化國民身份認同的重要途徑。文化法治體系具有三重法理內涵,即新時代文化法治建設的總抓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制度的法律表現形式和文化法治運行實踐的系統集成。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文化強國建設,必須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機制改革的部署,從意識形態、文化服務、文化產業、文化遺產、網絡治理和文化傳播等關鍵領域的法治建設入手,加快構建文化法治體系,破解制約文化發展的深層次問題,開創文化繁榮發展新局面。
關鍵詞??習近平文化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文化法治體系??文化體制機制改革
□ 自主法學知識體系研究
論中國財稅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建構
劉劍文:遼寧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內容提要??堅持以解決問題為中心,是識別、建構與型塑中國特色的財稅法學自主知識體系的現實邏輯。改革開放以來,財稅法學研究緊扣中國問題,在起步、積累、轉型與創新的過程中,創造了一系列植根于中國實踐的理論話語。其中,“財稅法一體化”理論具有廣闊視野,與財稅法研究范式轉型之現代需求相結合,為財稅法學的后續發展夯實了基礎,并促成財稅法學發展為一門獨具特色的領域法學。公共財產法、理財治國觀、領域法學、法治財稅論等理論范疇的提煉,標志著中國財稅法學自主學術框架的基本確立。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背景下,財稅法學研究需繼續堅持問題導向,堅持理論與實踐的良性互動,不斷提升財稅法領域的國內與國際話語權,持續探索完善中國財稅法學自主知識體系。
關鍵詞??財稅法學??財稅法一體化??中國自主知識體系
我國專利制度現代化的自主邏輯體系建構
馬一德: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為更好地指引我國專利法的未來修訂和實施,滿足國家治理制度現代化的需要,有必要探究我國專利制度現代化的構建邏輯。我國專利法制定實施初期,主要遵循的是西方專利制度的生成和運行邏輯,即以最大限度地服務市場經濟為主、以實現國家意志為輔、盡量減少國家和政府的干預。基于我國跨越式轉型、非均衡發展和超大規模崛起等特殊國情,移植而來的專利制度產生了不適應的問題,使得我國專利制度轉向獨立自主的本土化和現代化,并形成了獨特的中國式邏輯:立足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和國家意志的全維整合,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激發專利制度的內生力量。依托強大的國家意志整合機制,我國專利制度創造性地融合了一般性邏輯和中國式邏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形成了獨特的結構性競爭力。在新型舉國體制下,我國專利制度承擔著從國內國際兩個維度進一步深化產業分工和資源整合、最大限度釋放出全社會的創新潛能的任務。專利制度應為我國開放式創新模式的建構提供最大程度支持,并在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下統籌規劃,實現完善國內法律制度與推進全球治理改革的同步。
關鍵詞??專利制度現代化??市場機制??新型舉國體制??開放式創新
□ 數字法治研究
數據產權登記的基本問題研究
孫?瑩: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數據登記是數據產權制度體系建設中的關鍵環節。數據知識產權登記與數據產權登記在內核上其實是殊途同歸,基于對法秩序統一性的維護,將數據登記制度統一命名為數據產權登記制度更為合適。應建立“專職登記機關—數據交易所”二元登記機構,并采取“登記機構形式審查—第三方機構實質審查”的二元審查模式。在效力模式的選擇上,登記對抗主義將自愿原則之精髓貫徹始終,更為符合數據的價值實現規律。數據產權變動中存在兩種法律事實協同發揮作用,其中數據交付具備生成效力,而推定效力、對抗效力、公信效力等與公示緊密相關的效力只有在完成數據登記后才能發生。數據產權登記的對抗效力需借助不完全權利變動理論進行周全解釋。數據善意取得構成要件的認定應更為嚴格,制度效力宜從法定失權改造為強制授權。
關鍵詞??數據確權??數據流轉??數據登記??數據交付??數據善意取得
數字法學范疇體系的分層結構與邏輯展開
任?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教授,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地方立法基地研究人員
內容提要??作為跨法律部門的融合型學科,數字法學范疇體系并不局限于單一層次的范疇結構,而是遵循范疇分層法則的要求,形成基石范疇、基本范疇、具體范疇三階構造。基石范疇層級的本體論范疇、價值論范疇、方法論范疇,在基本范疇層級轉化為對象范疇、價值范疇、方法范疇,在具體范疇層級轉化為要素范疇、宗旨范疇、技術范疇。數字法學范疇的分層邏輯,在部門法到領域法范疇、數字法治實踐到數字法學理論、法學范疇到法治實踐三個層次的演化中,發展出以數字要素為單位的法律規制路徑,最終回歸于數字私益、數字眾益、數字公益的整體協同,數據財產安全、自然人信息人格、算法程序公平區分保護,以及數字私權利、私權力、公權力配置的差序平衡。
關鍵詞??數字法學??范疇分層??數據安全??信息保護??算法規制
□ 學術專論
論公司法的憲法基礎
陳嘉白:清華大學法學院助理研究員,法學博士
內容提要??2023年修訂后的《公司法》在立法依據中,重新寫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再次明示公司法與憲法之間的密切聯系。在當代中國,憲法與部門法的聯系愈發緊密,憲法的價值和理念愈加精準地融入各部門法的具體規范中。公司法作為帶有明顯私法特質的部門法,其制定和實施同樣要遵循憲法的基本原則和核心價值,其所規范的公司雖然是由國家授予外部人格和內部治理權的經濟實體,但亦因此被視為類政治實體,公司法的正當性理應以憲法為基礎并受憲法保障。在“依憲立法”的要求下,我國《公司法》歷次修訂都以憲法確立的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基礎上的基本經濟政策為依據,并體現了相應的政治理念。《公司法》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的立法表述,進一步明確了公司法的憲法基礎和規范來源。公司法通過保護經營自主權和職工民主管理等基本權利,使憲法對基本權利的保護在公司法范疇延伸。同時,公司法也充分吸納了憲法理念,強調憲制理論中的分權制衡等民主原則在公司治理中的應用,并以此作為公司民主治理法律機制的主要理論來源和制度基礎結構。
關鍵詞??公司法??憲法??依憲立法??基本權利??公司憲治論
行政許可要件契約化的限定及其制度構造
章劍生: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基于行政許可目的性要件和管理性要件的分類基礎,在行政許可中嵌入許可要件契約化制度,以滿足行政機關完成行政任務的需要。合作行政的興起、規制工具的革新和行政效率的需求是支撐行政許可要件契約化制度的法理基礎。行政許可要件契約化的范圍限于管理性要件,在行政許可要件契約化的容許性上采用“有限說”。行政許可要件契約化要約由公開、告知兩項內容構成,行政許可要件契約化承諾涉及申請人條件、申請人接受表示、行政機關確認和承諾退出機制。行政許可要件契約化的監管可以分為事先審查和事后核查。作為強化行政許可要件契約化監管的補充機制,失信懲戒不可或缺。
關鍵詞??行政許可??行政許可要件契約化??目的性要件??管理性要件
主渠道目標導向下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銜接關系研究
曹?鎏: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
內容提要??行政復議作為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目標定位的法定化是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的一大亮點。主渠道目標意味著行政復議具有行政司法的屬性,行政復議之化解爭議、行政監督與行政救濟的多元功能由此得以重塑。主渠道目標涉及行政爭議化解格局調整,對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銜接關系提出了新的要求。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在差異化定位基礎上的協同共進,以及行政訴訟對行政復議監督模式的回應性發展,應成為主渠道目標導向下兩者實現銜接耦合的基本路徑。基于行政解紛的整體主義系統觀,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應分工科學、互補互洽、相互配合制約,以彰顯中國特色行政爭議化解法治體系的獨特優勢和強大生命力。
關鍵詞??主渠道目標??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銜接耦合??監督模式
論刑事案件不法原因給付財產的沒收
吳光升:溫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內容提要??我國民、行、刑立法協調性的不足導致法院在很多刑事案件中沒收不法原因給付財產時面臨法律依據不足的困境,不同法院在處理不法原因給付財產時做法不一、理由各異。在無法律否定給付人合法權益時,不法原因給付財產沒收具有雙重屬性,既是對犯罪行為人違法所得的追繳,又是對給付人返還請求權優先性的排除。其正當性來源于兩個方面:對于犯罪行為人來說是任何人不得從不法行為獲得利益的矯正衡平理論,對于給付人來說是財產權濫用失權理論。不法原因給付財產沒收條件具有雙重符合性:不僅要符合違法所得沒收的條件,還要符合排除給付人返還請求權優先性的條件。不法原因給付財產沒收具有制裁性,其適用應遵循比例原則。為防止嚴重濫用財產權的行為,在不法原因給付行為具有犯罪預備性質時,犯罪行為人事后返還給付人的不法原因給付財產也應加以沒收。
關鍵詞??不法原因給付財產??違法所得??給付人??返還請求權??沒收
論保險告知義務規則與近因原則的銜接
王金玉:遼寧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內容提要??保險告知義務規則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不同程度地受到近因原則的影響和制約。保險合同履行過程中,在對已經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責任界分時,為了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大化,保險人往往主張投保人違反了告知義務規則,拒絕理賠或索要已經支付的保險賠償;而投保人則會主張其違反的告知義務事項與保險標的損失沒有形成因果關系,未違反近因原則,因而其有權獲取保險賠付。一些司法裁判中采用近因原則來判斷投保人是否違反告知義務規則,使得保險告知義務規則與近因原則之間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銜接。因此,我國保險成文法應對保險業和司法界頻繁使用的近因原則進行法律規制,并在未來構建新的保險告知義務規則體系中植入近因原則,將二者合理銜接并發揮各自制度優勢。
關鍵詞??保險合同??告知義務規則??近因原則??因果關系
寬容原則之上:法律解釋與存疑有利于被告
郭?爍: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
內容提要??傳統刑法解釋學預設唯一且正確的解釋結論是可欲的,但該預設無論從邏輯抑或實踐都站不住腳。如果真正堅持罪刑法定原則和事前法裁判原則,就很可能出現“解釋僵局”,即任一解釋方案均欠缺合理性比較優勢,進而產生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則在法律解釋領域的適用余地。于英美法,蓋因寬容原則之存在,此點并無疑義。由嚴格解釋原則發展出的寬容原則,要求法律解釋的疑點利益歸于被告,不僅在方法論上革新傳統刑法解釋學,為解釋僵局提供化解方法,還在價值論上貫徹罪刑法定原則,推進罪刑法定原則的司法化。考慮到當前我國積極刑法觀的立法實踐,承認刑法解釋亦可適用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則對防止過度犯罪化不可或缺。
關鍵詞??存疑有利于被告??寬容原則??解釋僵局??法律適用??嚴格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