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02-11 來源: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 責任編輯:敖婷婷
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
內容提要
新中國成立以來,法學學科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從幼稚到成熟、從分散到體系化的演進過程,為法治國家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構建一個完整、成熟的法學學科體系是建設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的前提和基礎,也只有高質量建設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才能順利建成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法學是政治性和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加強法學學科體系建設,必須堅持以我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的方針。加快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要遵循政治性與科學性相統一、民族性與世界性相統一、系統性與實踐性相統一的原則。具體來說,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要堅持守正創新,把握學科體系完善方向;對標國家戰略,全面更新學科知識內容;回應實踐需求,促進新興學科蓬勃發展;強化合作賦能,實現學科之間交叉融合;注重協同互動,堅持“三大體系”一體建設等。
導? ? 論
人類社會每一次重大躍進,人類文明每一次重大發展,都離不開哲學社會科學的知識變革和思想先導。新中國的法學乃至整個哲學社會科學,都是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在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中創建、發展和繁榮起來的。改革開放以來,哲學社會科學迎來繁榮發展的新時期。2004年中共中央發布《關于進一步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2007年黨的十七大報告中也使用了“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表述。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哲學社會科學的進一步發展,明確提出了“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重大論斷和戰略任務。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當代中國正經歷著我國歷史上最為廣泛而深刻的社會變革,也正在進行著人類歷史上最為宏大而獨特的實踐創新。這種前無古人的偉大實踐,必將給理論創造、學術繁榮提供強大動力和廣闊空間。”
從“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到“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是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時代背景下,黨中央關于哲學社會科學的使命職責和戰略要求的深刻認識和重大發展。一方面,“加快構建”既強調了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順應時代發展、回應黨和人民需要這一任務的緊迫性,也表明了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既不是“恢復重建”,也不是“推倒重來”,更不是“另起爐灶”,而是要在哲學社會科學繁榮發展成就的基礎上,把握好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這“三大體系”的著力點,充分彰顯哲學社會科學的中國特色。另一方面,“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闡明了當代中國哲學社會科學區別于其他哲學社會科學的根本標志,確立了構建當代中國哲學社會科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的基本原則和發展方向,即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立足中國實際,解決中國問題,為時代發展和民族復興提供更加有力的學理支撐。
法學是治國理政之學,是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論概括,是國家治理體系的知識載體,是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世界上沒有純而又純的哲學社會科學,而法學更是具有很強政治屬性的學科。2017年5月3日,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強調:“加強法學學科建設,要以我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我們有我們的歷史文化,有我們的體制機制,有我們的國情,我們的國家治理有其他國家不可比擬的特殊性和復雜性,也有我們自己長期積累的經驗和優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數典忘祖。”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體現繼承性、民族性、原創性、時代性、系統性和專業性的要求,加快構建彰顯中國特色、蘊含中國風格、展現中國氣派的法學學科體系,全面做好新時代法治人才培養工作,本文試圖在回顧法學學科發展歷程與歷史性成就的基礎上,準確把握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建設的重大意義、發展方向和基本原則,提出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和內容舉措等。
一、法學學科發展的歷程與成就
作為一門研究國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論之學,法學承擔著治國安邦、經世濟民、服務社會的使命任務。新中國成立以來,法學教育經歷若干次重大改革,法學學科也走過了一個從無到有、從幼稚到成熟、從分散到體系的演進歷程,為我國法治國家建設和社會主義國家治理現代化作出了重要貢獻。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那樣,“它(法學學科)同國家整個的政治、經濟、文教、科技等事業一起,經受了嚴峻的考驗,既有豐富的經驗,也有深刻的教訓”。可以說,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法學學科與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時代化進程同頻共振,始終堅持與黨和人民事業命運與共,與全面依法治國和法治中國建設共同進步,在理論創新、范式轉換、體系變革中砥礪前行,初步構建了一個門類較齊全、分工較細致的學科體系。回顧新中國法學學科發展的歷程與成就,可以讓我們對法學教育進行有效反思,總結新中國法學學科的發展規律,深刻把握新時代中國法學學科的歷史方位和發展方向。
第一,法學知識體系基本形成。從初期的以部門法為基礎建構學科體系,到現在各個新興領域法學學科建設的興起,法學學科的研究領域和學術視野有了較大拓展,知識分化也加速發生。新中國成立初期,新政權的建設需要充足、優質的法律人才儲備。1950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正式成立,這既是中國共產黨法學教育形成的標志,也是對1949年以前舊的法學教育傳統的揚棄和超越。1952年,國家對新中國成立以前的高等院校進行調整改革,改私立學校為公辦學校,合并或停辦了部分院校,最終形成“五院四系”的格局。從1949年到1957年,告別舊法統的社會主義新法學得以發展,有了一定的法學教育體系和法學研究組織、刊物,但受當時大環境的影響,法律只是政治的一部分,法學從屬于政治學。隨著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和法學教育的恢復,改革開放為法學學科的繁榮發展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頒布實施,進一步明確了法學學科門類在高層次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同時,法學的知識視野得到相當大的拓展。一方面,吸收和借鑒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的學科設置和知識范疇,為我國法學高等教育和法學學科建設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在傳統法學學科基礎上,教育法學、體育法學、衛生法學、軍事法學、黨內法規學、監察法學、數據法學等一大批新興法學學科蔚然成風,在各自不同的領域形成了自己的知識體系,更新了法學知識體系。
第二,學科專業布局不斷優化。在法學學科體系的發展過程中,學科專業目錄確立的法學學科結構布局,對法學學科體系的構建發揮了重要作用。改革開放以來,法學學科專業漸趨多樣,結構布局日趨完整,學科體系逐步成熟。法學學科建設順應知識體系的發展變化,形成了相對完整和穩定的學科專業布局,包括理論法學科、法律史學科、部門法學科、國際法學科等。法學學科在長期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了相對獨立、自成體系的理論知識體系和穩定的研究對象以及特有的研究方法,并在人才培養體系方面達成了廣泛共識。如理論法學和部門法學等傳統學科,集合了法學最基本的共識性思想資源和分析框架,它們既是傳承法學知識、強化法治觀念、弘揚法治精神的重要載體,也是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的源頭活水。此外,隨著法學知識體系的不斷完善,法學內部的學科構造也日益合理。以理論法學為例,最初的“國家與法的理論”強調國家理論在法學中的作用;后來的“法學基礎理論”雖然注重法學基礎概念和范疇,但法學問題尚未全面展開;最后的“法理學”不僅更加注重法學內部基本理論問題,同樣也突出法學在哲學社會科學中的地位和特色。
第三,新興交叉學科不斷涌現。作為一門社會科學,法學只能從一個側面觀察和反思社會現象,因而不可避免地帶有一定的學科前見和認知局限性。特別是部門法學對規范分析方法的側重,很容易導致法學研究“從概念到制度、從制度到概念”的循環,這導致法學僅僅滿足于學科內部的知識抽象演繹,但學術體系繁復而知識增量有限。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新情況、新問題、新要求層出不窮。但是,現實情況的演化不會遵照既有的學科分類邏輯,傳統法學學科的知識儲備更是難以滿足法治實踐的需求。學科本質上是承載特定內容的形式,而“內容非他,即形式之轉化為內容;形式非他,即內容之轉化為形式”。從根本上說,新興交叉學科作為一種新的“形式”,是特定的“新興交叉內容”的形式表達。因為,這種內容無法裝載到舊有任何學科“形式”之中,所以只能借助新的學科“形式”才能被有效展現出來。所以,新興交叉學科是在各種層出不窮的“新興交叉內容”的累積中應運而生的。新情況、新事物、新問題催生了新的研究對象、新的問題意識和新的分析方法,這順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也符合學科發展客觀規律。新興交叉學科就是以新的研究思路、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創新問題解決方案,進而拓展法學知識視域,形成新的法學學科增長點。近年來,不斷涌現出的黨內法規學、監察法學、國家安全法學、數據法學等就是諸多新興交叉學科的代表,這對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和時代價值。
法學學科體系的不斷發展,為全面推進法治國家建設提供了有力支撐,為培養德法兼修的法治人才提供了基本保障,為法學學術領域的知識創新提供了堅實平臺,為推進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體系建設積累了寶貴經驗。但是,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下,我國法學學科體系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法學學科結構不盡合理,學科體系不夠完善,對黨和國家執政興國面臨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回應不足;二是不同學科之間存在藩籬,新興學科、交叉學科的設置與經濟社會發展存在一定的脫節,法學學科知識容量仍需擴充;三是法學學科理論建設滯后于我國法治實踐,對現實問題的解釋力不足、穿透力不夠、說服力不強;四是法學學科體系的構建囿于特定歷史原因,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貫徹和發展還不夠,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和弘揚還不足;五是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法學學術體系、法學話語體系這三者之間還未形成一個有機整體,一體建設、共同推進局面還未形成。所以,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在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新征程中,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需要全面回應法學學科知識創新、學科架構設計、人才培養體系等方面的現實問題。
二、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建設的意義、方向和原則
習近平總書記在考察中國政法大學時指出,我們經過多年努力,“形成了多類型、多層次的法學教育體系,建成了種類齊全、內涵豐富的法學學科體系”。同時,“學科結構不盡合理,法學學科體系、課程體系不夠完善;社會亟需的新興學科開設不足,法學學科同其他學科交叉融合還不夠,知識容量需要擴充;有的學科理論建設滯后于實踐,不能回答和解釋現實問題;有的教材編寫和教學實施偏重于西方法學理論、缺乏鑒別批判,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不夠深入”。學科專業的設置與構建是高等教育的命脈,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學術研究的發展繁榮和未來走向。正確把握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建設的重大意義、方向和原則,是有效推進我國法學學科建設的重要基礎。
(一)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建設的重大意義
博登海默曾將法律比喻為一座大廈:“法律是一座帶有許多大廳、房間、凹角、拐角的大廈。”事實上,法律輻射的范圍廣泛、領域多樣,而法學學科的分類也就必須科學周延,從而確保法學的理性之光能夠照亮法律大廈的每個房間、凹角、拐角,穿透復雜的法律關系和多變的法律現象。在當代社會主義中國,推動構建一個全方位、全領域、全要素的法學學科體系,不僅是法學高等教育的發展之基,培養和造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成事之要,也是加快構建學科布局合理、學術根基扎實、科研水平一流、服務大局有力、國際影響廣泛的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舉措。
一是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科學支撐。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法學學科正是在回答中國之問中,把全面依法治國視為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了堅實的學科支撐,提供了學術理論,生成了法治話語。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學科,歸根結底是要服務于新時代法治中國的偉大實踐,服務于法治中國的歷史偉業。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的建設,應當以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為范疇架構和價值標準,進一步助力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二是為全面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研究提供科學保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充分利用學科齊全、人才密集的優勢,加強法治及其相關領域基礎性問題的研究,對復雜現實進行深入分析、作出科學總結,提煉規律性認識,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理論支撐。”學科是知識的載體,良好的學科結構有助于學科知識的發展與創新。法學是具有科學性、實踐性、本土性的一門學科,具有成體系化的知識結構和獨立自主的研究方法。我們應當充分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認真研究這一理論的科學內涵、基本原則、主要特征和根本要求,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與具體的法學專業相結合,創新法治理論,繁榮法學研究。
三是為系統培養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人才提供學科平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著力建設一支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會主義法治工作隊伍,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健全和完善的法學學科體系是培養高素質法治人才的前提和基礎。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學科體系,要探索建立適應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偉大實踐需要的法治人才培養機制,實現理論知識培養與實踐能力提升相結合,專業教育與思政教育相貫通,培養具有扎實的法學知識功底、熟練的法律應用能力、深厚的思想道德素養、崇高的法治信仰的高素質法治人才。
(二)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建設的正確方向
方向決定道路,道路決定成敗。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一環,法學教育與學科體系建構必須旗幟鮮明地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旗幟,切實回應時代之問和中國之問。
一是要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經過長期發展而形成的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的法治理論體系,其在范疇上系統集成、邏輯上有機銜接、話語上自成體系,展現出深厚的理論底蘊、縝密的邏輯架構和統一的價值導向。習近平法治思想是我們黨迄今為止最為全面、系統、科學的法治理論體系,能夠為發展新文科、建設新法學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科學的行動指南。新時代的法學研究應當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加快推進法治理論和實踐知識系統化、集成化、體系化,推進形成科學完備的法學學科體系,推動法學學科結構更加合理、法學學科體系更加優化,建設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所亟需的新法學體系。
二是要把握主流的時代方向,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研究真問題,著眼世界學術前沿和國家重大需求,致力于解決實際問題,善于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新理論。”“問題就是時代的口號”,法學學科能否順應客觀發展、回應實際問題,是法學學科發展需回應的時代之問。新中國成立之初,社會主義法學學科的合理構建為推進當時的政治、經濟、法制等各方面工作提供了堅實的學科保障。從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走向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的過程中,以經濟法學、行政法學、國際法學為代表的一系列學科設置順應了時代需要,在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加快了對外開放的步伐。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建設同樣要積極回應時代呼喚,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聚焦國家戰略需求,研究解決當下重大疑難復雜的理論和實踐問題。特別要在研究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特征、內在要求、價值功能、基本原則、發展方向等重大基礎問題上擔當有為,為積極解決改革發展中的瓶頸問題找到答案,實現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的實踐價值。
三是要彰顯鮮明的中國特色,立足中國實際,解決中國問題。“中國特色”是中國法學的基本特征、文化本源、科學品質,建設我們的法學學科必須從我國改革發展的國情和當下正在做的事情出發,傳承中華法治文明、發掘本土資源,弘揚時代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正如有學者曾斷言,沒有“中國特色”的中國法學,必定會陷入僵化與教條,重蹈歷史覆轍。當今日益復雜的法律問題和鮮活的法治實踐,很難在教科書中找到現成的答案,更無法照搬國外的經驗,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總結豐富的法治實踐經驗,吸收借鑒國外有益做法,深入研究問題產生的原因和解決的路徑,找到解決問題的正確思路和有效辦法。
(三)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建設的基本原則
學科體系建設原則涉及的是學科戰略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戰略上判斷得準確,戰略上謀劃得科學,戰略上贏得主動,黨和人民事業就大有希望。”構建新時代法學學科體系是一項系統的戰略工程,關涉到中國與世界、傳統與現代、理論與實踐、當下與未來等多個維度,必須在基本原則的戰略指導下扎實推進。
一是要堅持政治性與科學性的統一。一方面,政治性是法學學科的底色。法學學科建設的政治性包含著“走什么道路、以什么為指導、為了誰”和“培養什么人、怎樣培養人、為誰培養人”等舉旗定向的問題。只有搞清楚方向道路、指導思想和價值追求等根本問題,才能確保法學學科始終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學科體系的建設,必須始終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初心,不忘“國之大者、胸懷天下”的使命,堅持服務于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必須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以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指導。法學學科必須在思想認識和理論準備上“扣好第一顆扣子”——“堅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不動搖,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不動搖,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動搖”。另一方面,科學性是法學學科的內在品質。要想建成科學的法學學科體系,就必須與時俱進、順應時代潮流,同時也要實事求是、遵循客觀規律。具言之,一方面,法學學科體系的建設需要重新審視既有的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克服既有學科體系中落后的、僵化的、消極的成分,創造先進的、科學的、積極的內容,以不斷提升法學學科的時代科學性和現實適應力;另一方面,法學學科體系的建設要注重強化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形成體系上更加豐富多樣、內容上更加科學合理、形態上更加復雜高級的學科體系。
二是要堅持民族性與世界性相統一。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國古代法制蘊含著十分豐富的智慧和資源”,“要注意研究我國古代法制傳統和成敗得失,挖掘和傳承中華法律文化精華,汲取營養、擇善而用”。一方面,“綿延幾千年的中華文化,是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成長發展的深厚基礎”,要結合新的時代條件和實踐要求,加強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挖掘和闡發,積極開展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使中華法學思想不斷煥發出新的生機活力。譬如,習近平總書記受到中醫學上“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的啟發,提出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反腐倡廉的策略創新:“在腐敗存量比較大的情況下,只有以治標為先,才能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同時,這也倒逼我們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另一方面,“加強法學學科建設,要以我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要在法學學科體系中擴大國際視野,在堅持以我為主、兼收并蓄的前提下,認真鑒別、合理吸收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形成基于中國經驗、能夠解釋中國現象的概念,以這樣的概念為基礎構建能夠闡釋中國社會現實的知識體系”。我們要通過增強國際意識,提出國際議題,參與國際治理,為世界法治文明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我們要通過強化“雙一流”建設高校排頭兵作用,在重大任務完成中提升學科建設能力,打造具有國際比較優勢的學科標桿,在高水平學科培養體系內,培養精通國內法治與涉外法治,既熟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了解我國國情,又具有全球視野、通曉國際規則的高水平法治人才隊伍。
三是要堅持系統性與實踐性相統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法學學科是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要處理好法學知識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系。”法治本身是一項系統工程,法學學科體系也是根據科學分工和產業結構的需要,以法學知識體系和學術體系為基礎的專業體系。新時代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的構建要貫徹系統思維,既要協調不同法學學科內部規則、原則之間的相互關系;又要堅持實踐導向,適應紛繁復雜的社會現實,妥善處理層出不窮的社會問題。因此,法學學科體系的建設要處理好系統性與實踐性的內在張力。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我們要建構出一個體系完備、邏輯一致、結構完整的法學學科體系,在基本內容構成上全面涵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同時,“理論的基礎是實踐,又轉過來為實踐服務……真理的標準只能是社會的實踐”。法學學科要立足于中國大地辦好法學教育,堅持扎根中國實際、解決中國問題,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將法學研究和教學與法律實踐緊密結合起來,把握新階段社會形勢特點,以新的研究思路、研究范式和研究方法,形成新的問題解決方案,進而創設新的制度,凝練新的理論,充分體現新時代法學學科的實踐意義與價值。
三、法學學科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
整體觀之,法學學科體系建設包括學科建設方向、學科知識容量、新興學科建設、學科交叉融合和“三大體系”建設等多方面內容。具言之,法學學科建設方向需要積極創新,統籌推進;法學學科知識容量需要對標國家重大戰略,全面及時地擴充、增補;法學新興二級學科建設需要深入考察并積極回應社會現實需求;法學學科內部融合和外部交叉以及“三大體系”的一體建設,則需要打通不同二級乃至一級學科之間的壁壘,推動彼此互動協同的渠道。
(一)堅持守正創新,統籌學科體系改革方向
“是雖常是,有時而不用;非雖常非,有時而必行。”法學學科建設也必須與時俱進,與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和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創新實踐相適應。“守正”不等于“守舊”,“任何領域的發展不可能不否定自己從前的存在形式”。特別是在學科方向上,必須密切關注、學習和貫徹最新理論成果,著力推進基礎學科和傳統學科轉型升級,統籌調整學科門類,優化學科結構。
第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引領,全面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學科特色。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具有重大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堅持守正創新相統一,根本上是要解決法學學科建設“生根”和“開葉”的問題。法學學科體系建設必須緊扣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重大命題,加強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在法學學科建設中的指導地位。在法學學科建設規劃中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確保法學學科的體系構成和內容要素能夠符合學科建設一般規律和法治建設的發展規律。譬如,我們就要繼續加強黨內法規學建設,為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中的黨內法規體系提供科學保障;再如,我們要大力發展數字法學,為把握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大勢,攜手邁進更加美好的“數字未來”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以國家戰略目標任務為導向,及時回應全面依法治國新需求。馬克思曾指出:“理論在一個國家的實現程度,總是決定于理論滿足這個國家的需要的程度。”因此,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在社會主義中國的實現程度,區別于“三大體系”滿足于中國式現代化的需要程度。所以,法學學科體系的建構必須主動適應全面依法治國偉大實踐,主動服務于治國理政的戰略需求,因應國家需要、社會需求、人民期待而及時調整更新。譬如,201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在“國家機構”一章增設了“監察委員會”一節,同年全國人大又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而監察法擁有獨立的調整對象,并綜合了原屬行政法、刑事法以及黨內法規的調整方法,完全符合作為“調整對象+調整方法”的獨立部門法的標準。于是,以監察法律規范及相關法律現象作為研究對象的監察法學應運而生,其創建和發展就是為了滿足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推進的戰略需要。未來,新時代法學學科建設還要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聚焦重大法治命題和實踐需求。要建立法學學科動態調整機制,實現學科設置與國家發展、社會進步需求的促進與融合,充分發揮法學學科在國家治理中的學科優勢,確保黨中央重點部署什么,人民群眾需要什么,我們就重點發展什么。
第三,以復合型高層次法治人才培養為根本,優化學科配置,推進基礎學科和傳統學科轉型升級。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目前,我國大學硬件條件都有很大改善,有的學校的硬件同世界一流大學比沒有太大差別了,關鍵是要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養體系。”當前,如何基于我們已經擁有的良好硬件條件,進一步創造法學學科轉型升級等優質軟件條件,從而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養體系,是擺在當前高等法學教育的重要問題。首先,法學學科方向調整要始終擔負“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職責使命,主動調方向、優結構、建基礎、興創新、促交叉。其次,要進一步科學設置和優化調整法學學科發展方向、專業布局,適時增設二級學科,從學科構成上更好地滿足全面依法治國對法治人才培養的新期待新要求。同時,也要推進法理學、法史學等基礎學科和憲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傳統學科轉型升級。基礎學科和傳統學科具有深厚的歷史積淀和成熟的學科體系,但也存在理論脫離實際、概念命題陳舊、教育方法單一等問題。如果不能及時調整,有可能會貽誤學科轉型發展的歷史機遇,不利于復合型高層次法治人才的培養。
(二)對標國家戰略,全面更新學科知識體系
法學學科要結合國際形勢、全面依法治國等國家重大戰略,深入開展重大戰略和重大法治問題研究,全面擴充法學學科的知識容量,為國家戰略提供智識支撐。
第一,要拓展法學一級學科,充實法學學科門類。堅持系統觀念不僅是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也是馬克思主義者特有的理論思維。在法學學科知識容量上,要統籌繼承和發展的關系,處理好國內和涉外的問題,打通學科發展的難點和堵點,有效促進法學理論新要素的聚集、融合和貫通,實現法學知識體系的橫向拓寬、縱向推進和跨界融通。當前,我們從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高度出發,系統構建符合知識發展規律、內容系統完備、邏輯嚴謹縝密的法學一級學科體系,增設紀檢監察學、國家安全學等新的一級學科,充實法學學科門類。同時,也應當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在法學一級學科下自主設置二級學科,提高高校增設二級學科的自主性和積極性,推動黨內法規學、監察法學等交叉研究蓬勃發展,使法學學科體系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二,充分挖掘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知識資源,擴充法學學科知識體量。改革開放之初,行政法學、經濟法學也曾遭遇過各種學科獨立性的質疑,其根本在于尚未形成自主的知識體系。事實上,學科之間同樣存在著“競爭”,即不論是傳統學科還是新興學科,都需要不斷擴充自己的學科知識體量,從而為自己學科的獨立存續“正名”。因此,法學學科必須不斷尋找自己的知識增長點。一方面,要充分吸收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精華,借鑒世界法治文明的有益經驗。堅持向內看、向外看、向前看、向后看的辯證發展模式,將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發展趨勢的優秀成果、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精華作為法學學科知識體系的優勢項、特色項,著力填補能夠體現中國法治立場、中國法治智慧、中國法治模式學科內容的做法。另一方面,要聚焦反映原創性、時代性的法學命題,善于從全面依法治國的實踐中深入思考,挖掘新材料、發現新問題、提出新觀點、構建新理論,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踐經驗的系統總結,形成法學實踐與法學理論之間良好互動,拓寬法學學科外延,創新知識譜系,增大法學學科知識體量。
第三,推進學科交叉融合。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一文中指出:“每一個時代的理論思維,從而我們時代的理論思維,都是一種歷史的產物,它在不同的時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時具有完全不同的內容。因此,關于思維的科學,也和其他各門科學一樣,是一種歷史的科學,是關于人的思維的歷史發展的科學。”關于法學的學科同樣如此,即不同時期的法學學科反映了不同時期的思維形式,同時也裝載了不同的法學內容。所以,法學學科的歷史,同樣也是關于法律思維的歷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建立交叉學科發展引導機制,培養高水平復合型人才。”復合型人才的需要反映了一種復合型法律思維的需要,這勢必要求推進法學學科交叉融合,打破學科壁壘、促進思維融合。事實上,法學學科同歷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軍事、黨建等各領域關系緊密,而除法學傳統學科之外,還存在一批以法學傳統學科為依托的新興學科、前沿學科、交叉學科等。為了構建新時代中國特色的一流法學學科體系,必須立足于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打破學科專業壁壘,推動跨學科融合。同時,法學教育和理論工作者應當拓寬學科視野、打開創新空間、豐富研究方法,從跨二級學科乃至跨一級學科的教學研究中推進學科交叉融合,如已經形成的法律經濟學、法律社會學、法律人類學、法律認知學等。這種能夠體現法學獨特視角且具有跨學科意義的理論成果,能夠對法學學科乃至哲學社會科學的理論發展產生較大的知識增量。
(三)回應實踐需求,促進新興學科蓬勃發展
當今世界,新形勢、新技術、新思潮引領著哲學社會科學的新定位、新轉型和新發展。特別是科學技術進步和社會交往的加強,不斷重塑新的社會事實和法律關系,進而催生新的社會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哲學社會科學包括文化文藝不接地氣不行,要解釋現實的社會問題,開什么處方治什么病,首先要把是什么病搞清楚。要把好脈,中國身體怎么樣,如果有病是什么病,用什么藥來治,對這心里要透亮透亮的。”法學作為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其學科設置與劃分應當是開放、動態的,而非封閉、靜止的。我們有必要轉變對法學學科長久以來的“元認知”,適時確立新興法學學科,推動諸如黨內法規學、監察法學、數字法學、人工智能法學等新興學科蓬勃發展,從而對不斷更新的社會實踐作出有效回應。
第一,要以原創性學科成果助推法治理論和實踐革故鼎新。“創新是哲學社會科學發展的永恒主題,也是社會發展、實踐深化、歷史前進對哲學社會科學的必然要求。”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要切實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就必須在法治領域產出原創性的研究成果。從學科發展的歷史邏輯來看,傳統學科發展到一定階段都會遭遇一個“瓶頸”。因為,學科劃分維持和固化了學術研究秩序,也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學術創新的活力。特別是學術研究者恪守在各自“學科領地”上長期“深耕細作”,學術生產力最終必然會達到一個上限。此時,為了積極找尋學術方向延伸的突破口,就必須提出原創新概念范疇和思維范式,從而創造新的知識增長點。譬如,法理學上的法治體系論、法治軌道論等;憲法學上的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等重大理論命題等;行政法學上有為政府、數字法治政府等原創性概念等。這些法學概念創新、理論創新、思維創新,將真正提升法學學科的原創能力,推動法學理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事業蓬勃發展。正如維特根斯坦所指出的那樣:“難以確立的正是這種新的思維方式。一旦新的思維方式得以確立,舊的問題就會消失。一旦我們用一種新的思維方式來表達我們的觀點,舊的問題就會連同舊的語言外套一起被拋棄。”
第二,以創新學術機制保障新興學科健康發展。學科劃分的根本原因是人類認識能力的不足,所以人們只能通過學科“分割”現實世界的方式來認識世界,但各個學科從不同領域分別地割裂地認識世界,難免有盲人摸象的片面性。這種“分割”難免會出現空白、遺漏之處,特別是當現實世界成熟發展起來時,新的現象和問題就游離在舊的學科分類之外,導致舊的學科逐步喪失認識世界、解釋現象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正因如此,諸多法學新興學科如黨內法規學、監察法學、國家安全法學、網絡和數據法學等,無一不是在現實需求的呼喚中產生的。然而,新興學科畢竟是新生事物,必然存在著發展不均衡不成熟、學術創新動力不足、功能層面過于泛化等問題。從創新學術機制上看,我們必須充分調動“五路大軍”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保障新興學科健康發展。此外,還要發揮各類新型智庫機構的重要作用,重視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國際研究組織的協同合作,推動新興法學學科的研究更加多元化、精細化。同時,也要進一步深化學科評價改革,激發學術創新動力,助力構建具有時代性的新興法學學科體系。
第三,以教育家精神引領高素質法學教師隊伍建設。懷進鵬部長指出:“我們要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推動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師培養培訓全過程,貫穿教書育人各環節。”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2024年9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張晉藩先生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張晉藩先生心懷對法律史學科的深切感情,一生致力于書寫中國法制史研究和法治人才培養的中國法學故事,生動闡釋了心有大我、至誠報國的理想信念,示范了言為士則、行為世范的道德情操,彰顯了啟智潤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表達了勤學篤行、求是創新的躬耕態度,展現了樂教愛生、甘于奉獻的仁愛之心,樹立了胸懷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為全體法學教師隊伍樹立了崇高榜樣。崇高事業需要榜樣引領。我們要以教育家精神引領高素質教師隊伍建設,培育一批深耕于中國特色法學學科的大先生和中青年骨干,組建一支政治立場堅定,講究博學、審問、慎思、明辨、篤行,崇尚“士以弘道”價值追求的新時代高質量師資隊伍,進一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法學學科高等教育培養體系。
(四)強化合作賦能,實現學科之間交叉融合
意大利哲學家維柯(Vico)首次將哲學社會科學稱為可以與自然科學并駕齊驅的“新科學”:“幾何學在用它的要素構成一種量的世界……我們的學科學也是如此(它替自己創造出民族世界),但是卻比幾何學更為真實,因為它設計處理人類事務的各種制度,比起點、線、面和形體來更為真實”,“所以本科學(哲學社會科學)所描繪的是每個民族在出生、進展、成熟、衰微和滅亡過程中的歷史”。統一性、整體性原本就是哲學社會科學的本質屬性,只是近現代以來社會分工的進一步加深了學科的分類。但是,傳統法學的學科劃分因研究對象與社會實踐的變遷而無法適配融合趨勢,學科建設難以支撐學術創新,話語體系建設明顯滯后于技術進步與社會經濟發展實踐。所以,現代治理科學特別是法律科學反而更加強調這種統一性和整體性,并成為現代法學學科的顯著特征。為此,我們要緊扣國家發展需求,以“新文科”建設為契機,著力打破舊有學科體系研究范式的壁壘,積極創造學科交叉融合新形態。
第一,要打破思維定式,促進法學內部各學科間深度融合。不同于傳統意義上各部門法學科設定的教學科研邊界,新的實踐總是以問題域的方式出現,需要多個法律部門的協同配合和整體調控。如果法學內部各學科之間僅僅只是“物理組合”,那它們就只是關注同類問題的“學科拼盤”,不能真正發生“化學反應”,走向實質性的整體融合。當前,在公私法融合的大趨勢下,不論是人工智能、數據隱私安全還是科技倫理治理等問題,都具有極強的應用性和場景性,這些問題往往具有公私法融合、實體與程序法相勾連的特點,已非某一部門法單打獨斗可以應對。因此,我們有必要率先打破傳統部門法的邊界,推動法學學科的內部融合,從憲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等部門法交叉融合的角度大力發展堅持問題導向的法學學科,著力研究民行交叉、行刑交叉、民刑交叉等焦點問題,提高二級學科彼此之間的融貫程度。基于整體性的視角重組法學二級乃至三級學科,有助于提升整個法學學科對社會現實問題的回應能力,推動從靜態分類式法學培養模式向動態回應型法學涵育模式轉變。
第二,要堅持整體視角,促進法學和其他學科廣泛交叉。學科本質上是對同類問題的專門性科學研究,它推動了學科既有知識積累系統化。某一特定的學科預設在特定的知識群中,這種知識包含了該學科理論分析的方法和知識形成的技術。法學是觀察社會現象的一種特定視角,作為哲學社會科學的一部分,它不可避免地要與哲學、經濟學、社會學等其他社會科學產生聯系,這令多學科的協同研究以及學科之間的交叉融合成為大勢所趨。法學學科在與其它學科的交叉合作時,完全可以超越傳統法學視野,采用法教義學和社科法學等傳統法學方法論之外更豐富的研究方法,如政治學中的制度研究法、文本研究法等,從而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建構貢獻更多原創性的概念知識、命題原理。全面依法治國各領域各環節中出現的諸多問題,諸如國家治理、政黨治理、社會治理、經濟調控、網絡治理、金融治理等,都是以跨學科重大科學問題為導向,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目標的。為此,法學學科建設有必要以重大現實問題的研究為主攻方向,推動法學與其他學科的融合,廣泛吸納哲學、政治學、倫理學、管理學、經濟學、社會學、網絡工程學、生物科學、數學等多學科參與,促成協同攻關。
第三,要積蓄學科改革動能,扎實推進交叉學科建設。“堅持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加快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學和優勢學科。”針對當前法學交叉學科建設不同程度存在的表面交叉容易、底層融合排異等問題,要加強學科體系改革,積累合作賦能、協同攻關的優勢,推動共通性領域的知識互動。一方面,以教學方面為例,不同學科在授課內容、教學方法和教學組織等方面存在較大的形式差異,因而很有必要探索和出臺相關制度,促進交叉學科教學方式、教學組織和教育行為實質性融合。另一方面,以科研方面為例,理工科一直實行的“首席專家科研制度”(Principal Investigator)值得借鑒,即授予首席專家在重大科研項目范圍內以較大的人、財、物等各方面管理權限,特別是容許首席專家將不同學科背景的研究主體招募、組織起來,進一步打通學科壁壘,實質性推動交叉學科建設,實現學術創新和學科繁榮。總之,既要善于出臺各種內生性舉措,實現學科之間概念共享、理念共生、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等;又要善于引入外部性資源,將傳統法學之外的學科知識資源和分析框架引入法學特有的知識體系、話語體系中,更好滿足多元化復合型知識體系和人才培養需要,推進實現各領域法治化治理的目標。
(五)注重協同互動,堅持“三大體系”一體建設
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不應該是孤立的存在,它作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實現內部體系和外部體系的融合,并且將學科體系和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統籌起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每個學科都要構建成體系的學科理論和概念”。學科體系是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基礎,學術體系是加快構建中國特色哲學社會科學的核心,話語體系是學術體系的反映、表達和傳播方式,是構成學科體系之網的紐結。新時代法學學科的繁榮和發展,必得構建成體系的法學學科理論和概念,同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這“三大體系”一體建設、共同推進。
第一,要在回顧中國法學學科75年來的發展歷程、總結成就經驗的同時,深入探究新時代的現實問題,堅持問題導向,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三大體系”。我們必須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法論,總結好和運用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快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更好指導全面依法治國等各項工作。我們必須牢牢把握時代命題,扎根中國實際,力圖通過建立中國特色法學學科知識體系,解決中國法學學科自身的發展問題,突破法學自身存在的如對現實問題關注度不足等問題的限制。所謂成體系的法學學科理論就是要求形成面向法治實踐、傳承法治文明、服務法治建設的新學理和新法理,其實質就是構建新時代法學學術體系;同時,成體系的法學學科概念就是要求提煉具有中國特色、突出中國風格、彰顯中國氣派的新范疇和新表達,其實質就是建構新時代法學話語體系。因此,法學學科體系建設必然與學術體系建設、話語體系建設一體建設、共同推進,才能真正形成建構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的新矩陣。
第二,要促進三大體系一體聯動、同頻共振,建構中國自主的法學知識體系。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對我國法治的原創性概念、判斷、范疇、理論的研究,加強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建設”。質言之,“知識體系由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三個核心要素構成”,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建構是其知識體系建構的前提條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理論為建構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提供了必備的理論范式。我們要始終堅持在法治中國建設的偉大實踐中完善法學學科體系、淬煉法學學術體系、優化法學話語體系。具體來說,我們要以學科體系建設為引領,優化學科布局,調整學科方向,擴充學科知識容量,推動交叉融合,不斷促進學術體系的完善和話語體系的發展;以學術體系建設為基礎,筑牢學術根基,聚焦法學前沿,發展中國理論,繁榮中國學術,持續推動學科體系的創新和話語體系的迭代;以話語體系建設為動力,提煉標識性概念,形成原創性觀點,致力完成學科體系的升級和學術體系的轉型。
結? ? 語
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是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重要目標,它承擔著為法治中國建設培養高素質法治人才、提供科學理論支撐的光榮使命。全面依法治國是一項前無古人的偉大事業,這要求我們以徹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對待法學學科的建設和改革問題,在構建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的過程中,“敢于說前人沒有說過的新話,敢于干前人沒有干過的事情,以新的理論指導新的實踐”。我們決不能直接拿西方的法學的知識概念、理論觀點、學科標準來認識、解讀、構建中國的法治實踐和法學學科,堅決避免習近平總書記所指出的照貓畫虎、刻舟求劍、生搬硬套、“依樣畫葫蘆”等問題。“其作始也簡,其將畢也必巨。”在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在法學界及社會各界的攜手努力下,我們一定能夠持續推進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高質量發展,為推動中國特色法學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一體建設,為建設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國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作者:馬懷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來源:《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2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