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岳池縣通過公開遴選、單位推薦、個人自薦和定向邀請等方式篩選聘任了12名法律顧問,成立了縣政府首屆法律顧問團。
顧問團12名法律顧問涉及律師、審判、法律研究、行政管理等專業領域,其中職業律師5名。法律顧問實行聘任制,聘期與本屆政府任期相同,聘期不超過5年,可以連續聘任。法律顧問工作采取會議工作制和委托服務制,通過參加全體成員會議、具體事項專門會議、協調會、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和專題研究論證等活動,或參與商務談判、個別咨詢、委托代辦等形式,出具法律意見書。縣政府法律顧問團受縣政府委托,重點在為縣政府的重大決策、行政行為、合同行為及其他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對縣政府起草或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代理縣政府的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務。根據工作需要,縣政府常務會議及縣長辦公會可以邀請政府法律顧問列席,并聽取其意見或建議,縣政府法律顧問團成員應對提供的法律意見承擔法律責任。同時,縣政府法律顧問團工作所需經費,列入縣政府法制辦年度預算,實行專款專用;對縣政府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服務成績顯著,為行政機關依法決策作出突出貢獻的,縣政府給予一定的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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