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日本高清.com_中国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_日韩美女一级毛片_a级精品九九九大片免费看

郵件系統:
用戶名: 密碼:
2025年03月12日 星期三
2025年03月12日 星期三
位置: 首頁 》法學人物 》法界資訊 》學者觀點
張文顯: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要在體系化、學理化上下功夫

時間:2024-07-19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責任編輯:陳聰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作者:張文顯(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

  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正式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以來,法學界圍繞研究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形成了一大批高水平集群性研究成果,推進了這一重要思想的社會普及和域外傳播。進一步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闡釋,切實提高研究的質量和水平,有力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要在體系化、學理化上下功夫。

  體系化、學理化研究的重大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體學習時提出“著力推進黨的創新理論體系化學理化”的重大命題,指出“推進理論的體系化學理化,是理論創新的內在要求和重要途徑。馬克思主義之所以影響深遠,在于其以深刻的學理揭示人類社會發展的真理性、以完備的體系論證其理論的科學性”。這不僅充分說明體系化、學理化研究對闡釋和發展馬克思主義的重要性,也使我們認識到,在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要從單純的“宣介型研究”“標注性研究”轉向學理化闡釋、學術化表達、體系化建構,就應當充分運用好體系化、學理化的路徑方法。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一個開放的且不斷發展、不斷深化的科學體系。2015年,黨中央提出“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2018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提出“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正式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從“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到“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再到“習近平法治思想”,概念的精準化、命題的科學化、內容的體系化程度不斷彰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發展不斷開辟新境界。進行體系化、學理化研究,是科學闡釋和系統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內在要求,也是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創新發展的必由之路。

  體系化研究的方法要旨

  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要堅持系統觀念和方法,進行體系化研究和構建。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馬克思曾說他的著作是一個藝術的整體,列寧也說過馬克思主義哲學是一塊整鋼。恩格斯撰寫《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等論著,系統闡發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科學論證了馬克思主義三個組成部分之間的內在統一性,以深刻的學理捍衛并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性,以完備的體系避免和修正了對馬克思主義的片段化、庸俗化。”這是對體系化研究重要意義和方法要旨的深刻闡釋。

  一是堅持全景式研究,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置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體系之中進行整體化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部分與整體的關系,習近平法治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法治篇。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總體性創新框架下,習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推動人類法治文明的偉大實踐中深化了對法治現象的規律性認識,開創了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時代化新境界。只有把習近平法治思想放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元體系”內進行研究,才能全面準確把握其理論淵源、理論脈絡、本質特征、內在要求和精髓要義,避免出現斷章取義、以偏概全、碎片化等情況。

  二是堅持跨學科協同,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與習近平經濟思想、習近平文化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強軍思想、習近平外交思想等的貫通性研究。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許多重大理論命題都是跨領域跨學科的,例如,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制度化、法治化軌道”“一支現代化軍隊必然是法治軍隊”“堅定維護以國際法為基礎的國際秩序”“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等重要論述的研究,只有運用跨學科、多領域的整體思維和系統方法,才能做到科學分析、精準闡釋。

  三是堅持體系化建構,充分展示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體系嚴整性、邏輯嚴謹性。習近平法治思想是一個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的理論體系,涵蓋治國理政各領域、國家現代化建設各方面,囊括法律、法治、法理的各種基本問題、前沿問題、交叉問題,融貫國家學說、政黨學說、政法學說、國際法學說以及法律觀、法治觀、民主觀、人權觀、權利觀、權力觀等國家和法治的基本原理,在概念上系統集成、在話語上自成一體、在邏輯上有機銜接,全面呈現了法治基本原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基本理論、全面依法治國基本觀點、人類法治文明共同價值。只有開展體系化研究,在“集成”和“總裝”上下功夫,才能充分展示習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的內在邏輯、理論體系和科學構成。

  四是堅持集成式研究,加快建構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論體系、知識體系。一個成熟的理論體系和知識體系,總是表現為將已經取得的理性知識的成果系統化為一個體系。這種體系不是零碎知識的匯集,也不是一些觀點的簡單集合,而是有其內部結構的、相對完整的知識體系。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一項重要工作就是著力將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文章、指示以及黨中央權威文獻中有關法治的概念、范疇、判斷、命題、觀點等進行系統梳理和科學闡釋,在把握內在聯系和統一的基礎上,將之集成為嚴整的理論體系和知識體系,使其更富解釋力、穿透力、感染力,發揮體系化優勢。例如,關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明確將“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定位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之后,圍繞這一總目標,在黨的十九大、黨的二十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主持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主持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體學習等重要場合,習近平總書記都深刻論述了法治體系建設問題,特別是黨的二十大報告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更加完善”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局起步關鍵時期的主要目標任務之一。把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同場合、不同情境、不同語境中的這些重要論述進行體系化建構,對于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這一原創性、時代性概念和理論具有重大意義,對于深刻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義具有綱舉目張的作用。

  五是堅持學術化表達,把以重要講話、批示、談話、文件等為主要載體的話語體系轉換為法學理論體系。應當善于進行政治話語、法治話語與學術話語的互相轉換,形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政治與學術相輔成、中國與世界相融通的理論體系和話語體系。轉換既是一次建構,也是一個創造。通過表達載體和話語體系轉換,形成邏輯嚴謹、內在融貫的科學概念體系、學術理論體系,有助于提升習近平法治思想的解釋力、穿透力、影響力,提升中國法治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和話語權。當然,在進行話語體系轉換時,應忠實于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原著原文原義,不能用已經被西方定義了的法學概念來解讀習近平法治思想。

  學理化研究的方法要旨

  學理化研究的方法要旨在于,從學術基礎、實踐導向、國際視野、歷史維度等方面的結合上,重點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原理性成果,即在熟讀精思、學深悟透的基礎上,從學理上解釋、論述、闡明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實踐邏輯、理論邏輯、歷史邏輯、科學方法,闡明其核心要義、實踐要求、歷史地位、世界貢獻,揭示其民族精神、文化基因、文明元素、原創理論,展示其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并善于將其轉化為知識話語、研究范式、學術理論。

  一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為根本遵循。黨的二十大明確將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概括為“六個必須堅持”,即必須堅持人民至上、必須堅持自信自立、必須堅持守正創新、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必須堅持系統觀念、必須堅持胸懷天下。這“六個必須堅持”,為我們觀察、認識和處理人與社會的關系、人與自然的關系、中國與世界的關系提供了根本立場、觀點和方法,也為我們研究黨的創新理論提供了“總鑰匙”。把“六個必須堅持”運用于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就能從世界觀和方法論上更好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對人類社會法治發展規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規律、馬克思主義執政黨依法執政規律的科學認識和真理判斷。

  二是堅持以“兩個結合”為路徑方法。“兩個結合”揭示了馬克思主義不斷創新發展的內在機理,也為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體系化、學理化研究提供了路徑方法。一方面,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中孕育、萌發、成長、形成,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中應用、檢驗、淬煉、升華的科學理論。習近平總書記在全面依法治國的非凡實踐和鮮活經驗中形成了許多關于法治建設的規律性認識,作出了許多以新概念新觀點新命題呈現的真理性判斷,彰顯出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同中國法治建設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理論創新力。這給研究者以深刻啟迪,即沿著這一邏輯,就能深切感悟和深刻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實踐基礎和源頭活水,就能立足我國國情和實際,把新時代新征程上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的鮮活經驗凝練為科學真理,進一步豐富發展中國法治理論,推進中國特色法治話語體系和中國自主的法學知識體系的建構。另一方面,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了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其“轉化”和“發展”成果融入了新時代中國法治思想體系。對習近平法治思想進行體系化、學理化闡釋,就要堅持“第二個結合”,揭示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和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的“彼此契合”“互相成就”之處,進而筑牢法治道路根基,打開法治理論創新空間。

  三是堅持以集中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蘊涵的政理、法理、哲理為邏輯主線。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揭示了法治領域的政理、法理和哲理,并將它們有機結合為一個真理體系。“政理”指厲行法治、依法治國的“政治之道”“政治邏輯”“政治理念”“政治事理”等,例如,“每一種法治形態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論,每一種法治模式當中都有一種政治邏輯,每一條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種政治立場”,“黨和法的關系是政治和法治關系的集中反映”,“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縱觀人類政治文明史,權力是一把雙刃劍,在法治軌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則必然禍害國家和人民”。“法理”指法律生活和法治實踐中的美德和公理、法律和法治實踐的正當性理據等,例如,“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權”,“憲法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治領域的“哲理”主要指法律、法治、法文化中相對抽象的基本原理、共同價值,是人們在長期法治實踐中形成的對法治本質屬性、發展規律、運行機制等的科學認識,是關于法治的基本立場、觀點和方法的一般理論,例如,“法治和人治問題是人類政治文明史上的一個基本問題”,“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法安天下,德潤人心”。習近平法治思想遵循馬克思主義法學基本原理和科學方法,以政理、法理、哲理的深邃思想和科學理性成就了“政法一體”“道法相依”“義理相隨”“理力相成”“知行合一”的法律思維、法治思維和法理思維的迭代變革。通過總結和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政理、法理和哲理,我們能夠真正從“知其然”升華為“知其所以然”,通曉“中國之治”的“中國之理”和“全球之治”的“文明之道”,更加深切感悟和深刻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真理力量,增強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

  四是堅持以深入研究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創性理論貢獻為主要抓手。所謂原創性,就是提出新問題特別是時代性問題和戰略性問題、提出新方法特別是新范式、提出新解釋特別是新判斷,尤其是發現研究對象的本質規律及其背后尚未被揭示的道理、學理、哲理。在中國法治思想史、人類法治思想史上,習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一系列前人未曾觸及的時代性前沿性法治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未曾呈現的科學概念、判斷、表述,以原創性認識成果和真理性科學判斷創造性發展了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不僅給人類法律知識寶庫添新磚、加新瓦,而且填補了理論空白、變革了理論內容、創新了理論思維、實現了理論突破。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創性理論貢獻集中體現在“全面依法治國論”“法治體系論”“法治軌道論”“法治文化論”“涉外法治論”等重大理論上。對這些具有標志性意義的理論進行學理化研究,將使我們更加深切感悟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歷史地位,更加深刻把握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學價值,提高我們對堅持和發展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堅定信念和創新能力。

  五是堅持以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為重點任務。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理化研究的重要目標,是堅持用習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領法學教育陣地,培養適應全面依法治國實踐需要的高素質法治人才。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落實到各法學學科的教材編寫和教學工作中,推動進教材、進課堂、進頭腦,努力培養造就更多具有堅定理想信念、強烈家國情懷、扎實法學根底的法治人才。”為此,應加快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理論研究成果向課程體系、教材體系、教學體系轉化,把習近平法治思想有機融入各門法學專業課程和教學實踐之中,提高法學專業學生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觀察、分析和處理各種復雜法律問題的能力。

  《光明日報》(2024年07月19日?11版)


全文
搜索

關注
微信

關注官方微信

關注
微博

關注官方微博

網絡
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