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19 來源:民主與法制時報 責任編輯:lh
□本社記者 李卓謙 劉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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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貴州省法學會收到了一封來自B公司的感謝信,肯定和感謝貴州省首席法律咨詢專家以事實為依據,公平公正地為該企業所涉的貴州省六盤水市P縣中醫院建設項目投資建設糾紛提出中肯建議并進行協調,使得這起6年之久的糾紛在1個月內得以依法化解。
參與該案處置化解的首席法律咨詢專家,貴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孫志煜告訴記者,P縣中醫院建設項目投資建設糾紛一案在當地影響較大,對該糾紛的妥善處置,能促進企業遵法守約,對政府平臺公司管理運營的建設工程項目糾紛具有類案參考作用,具有保民生、保穩定、保運轉、保發展的特殊意義。
“在省法學會的指導下,在市、縣兩級黨委的關心支持和各方當事人的積極配合下,該糾紛最終得到圓滿化解,進一步體現了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制度的實踐力和生命力。”孫志煜說。
貴州省法學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王占霞表示,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制度,為法學會會員搭建了參與重大決策論證、重大風險防控、重大矛盾糾紛調處、重大信訪積案化解的法治實踐平臺。貴州省法學會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專家會診、首席把脈、公眾參與”的六位一體工作原則,全面推進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制度在貴州落地見效,截至目前,已成功參與解決各類重大事項30余起。
“今后,貴州省法學會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國法學會和貴州省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把抓好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工作作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舉措,嚴格按照‘靶向推動、全面提升’的工作理念,在全省范圍內積極推行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制度。”王占霞說。
多年糾紛始終未能化解
為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提升衛生服務水平和能力,P縣擬立項建設中醫院,項目基礎建設部分計劃總投資5.2億元,實際總投資4.8億元,總面積18萬平方米,建成后將成為該縣第二家三甲醫院,能有效緩解群眾看病就醫困難的問題。
2017年,P縣A公司、B公司、C公司三方共同就P縣中醫院建設項目簽訂《P縣中醫院建設項目投資建設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
協議約定,該項目合作模式為P縣政府授權A公司作為項目業主,B公司作為施工總承包方負責項目施工,C公司為項目回購提供擔保,并由C公司在《框架協議》簽訂后50日內完成項目招投標工作;若B公司中標,則B公司與A公司另行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同時,該《框架協議》約定項目結算依據采用2004版《貴州省建設工程計價定額》、2004版《貴州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等五部計價定額標準。
協議簽訂后,A公司要求B公司先行施工,待招投標完成后正式簽訂項目建設施工合同,B公司開始施工。到2020年招投標程序啟動后,雙方后續分別簽訂兩份《建設施工合同》。并約定:土建工程“已標價清單中無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單價,變更子目執行貴州省2004版相關計價定額進行計量”;裝飾裝修、綠化、室外及附屬工程“已標價清單中無適用或類似子目的單價,變更子目執行貴州省2016版相關計價定額進行計量”等。
2020年7月31日,P縣中醫院建設完成并交付使用,但A公司與B公司在定額適用上產生重大分歧,為此,A公司僅支付工程款1.0238億元,余3.7762億元未支付。
A公司認為,《建設施工合同》正式簽訂之前,針對B公司先行施工的工程量,不應按照《建設施工合同》所約定的清單結算,而應按照《框架協議》約定的2004版《貴州省建設工程計價定額》、2004版《貴州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等進行結算。B公司則認為,由于A公司的原因,導致招投標工作延后,造成《建設施工合同》正式簽訂之前,已進行大部分施工內容,該部分的施工工程量應按照《建設施工合同》約定的清單價格標準結算,否則B公司將遭受重大經濟損失。
由于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該項目遲遲無法完成審計結算,B公司作為項目施工方,也未能與相關分包單位進行結算,導致部分分包單位以未支付工程款名義起訴B公司。為此,B公司將工程價款結算提交當地政府財政審計。
鑒于該起糾紛爭議較大,涉及群體較廣,P縣政府高度重視,多次組織A公司和B公司協商,并要求雙方盡早確定結算依據,盡快解決糾紛問題。但對于定額標準適用問題,雙方始終未能達成一致。
“首席”介入快速調解處置
“P縣中醫院建設項目為醫療衛生民生工程,加之業主方和施工方分別系地方政府平臺公司及央企分公司,若該案遲遲無法有效化解,將引發系列訴訟。”孫志煜介紹說。
為此,貴州省法學會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對該案進行提前介入、妥善處置、有效化解。
經過分析研討,首席法律咨詢專家認為,因該項目系必須招投標項目,在招投標程序之前雙方簽訂的《框架協議》雖對結算定額等內容作出約定,但可能被認定為無效。通過招投標程序,雙方簽訂的《建設施工合同》是有效的,該合同應當得到遵守,故應當按照招投標文件及依據招投標文件簽訂的施工合同為準進行結算。
“在A公司不能證明《建設施工合同》無效的前提下,應正確履行該合同,在合同效力待定的情況下,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對B公司已完成的工程部分,A公司也應參照該合同約定進行結算。”孫志煜說。
隨后,首席法律咨詢專家為該案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3月29日,經對案情進行充分解析后,貴州省法學會要求六盤水市法學會、P縣法學會就P縣中醫院工程糾紛事項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最大程度爭取支持。市、縣兩級法學會當即向屬地黨委、政府和黨委政法委作了專題匯報,屬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由市、縣兩級法學會統籌協調P縣及有關企業,基于事實和法律法規協商化解糾紛。
4月11日,詳細了解該起糾紛情況后,貴州省法學會專門與B公司進行座談,了解情況、提出建議,并組織民法方面的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前往P縣,與雙方當事人進行面對面座談交流。
首席法律咨詢專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對爭議法律問題析法說理,為雙方擺事實、講道理、斷是非,并建議雙方遵循合理的合同解釋規則,在審計結算中,應以正式施工合同為依據確定所適用的定額標準。對此,雙方均表示會后進行商議。???
4月18日,P縣財政局根據首席法律咨詢專家提出的意見建議,組織A公司、B公司、中醫院以及審計單位等,就P縣醫院項目結算評審存在問題進行協調磋商,并達成了一致意見。至此,P縣醫院建設項目投資建設糾紛依法化解。
孫志煜表示,作為該案處置化解的參與者,他感到榮幸,更有責任。“貴州省法學會以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制度為平臺,把區域內的法學法律工作者‘聚起來’,積極參與法治實踐,在更高水平的平安貴州建設中,努力為黨委政府排憂獻策,為基層群眾紓難解困,可以更好地實現自身的專業價值,更好地體現法學人的擔當作為。”孫志煜說。
三級聯動增強化解實效
值得一提的是,P縣醫院建設項目投資建設糾紛的處置化解是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由省、市、縣三級法學會協同聯動進行。
貴州省法學會研究部四級調研員趙燕華介紹,貴州省法學會在推行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制度落地過程中,注重上下貫通,力量融合,抓好制度謀劃、規范引領、分類指導、督查落實,積極調動市縣兩級法學會的積極性,指導市縣制定方案、探索實踐,并系統集成典型案例、工作經驗。
“P縣醫院建設項目投資建設糾紛的依法化解是貴州省法學會不斷規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機制,構建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團隊專業化、資源共享化、管理科學化的工作架構,積極參與重大疑難積案化解,推動久化不決的重大信訪案件化解成效的一個具體體現。”趙燕華說。
在該案處置化解過程中,貴州省法學會積極組織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專題研討并形成法律意見書,多次調度糾紛化解進展情況,赴P縣召開座談會,推動該糾紛依法依程序解決。市、縣兩級法學會積極履行屬地責任,實行“每周調度”工作機制,并及時匯總相關情況,作了三期專報報省法學會,為省法學會決策提供參考。同時,市、縣兩級法學會相關領導高度重視,抽出大量時間調閱卷宗,多次組織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和法律專家對該糾紛進行會診,有力推動糾紛化解。
六盤水市法學會常務副會長王方文表示,在參與配合省法學會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化解此糾紛過程中,他對于今后如何推動首席法律咨詢專家制度落細落實,有了更加深刻的切身感受和深入思考。
“首先就是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王方文說,任何矛盾糾紛的穩妥化解,都離不開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和高度重視,要積極主動向黨委政府請示匯報,最大程度爭取到支持保障,才能有效推動問題解決。“其次是必須主動創造機會,首席法律咨詢專家要想發展壯大、發揮實效,必須加強與黨委政府、人大、黨委政法委、政法單位、信訪部門的溝通聯系,主動投身于立法咨詢論證、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重大矛盾糾紛的化解之中,才能確保達到應有效果。”
王方文還表示,在化解重大矛盾糾紛過程中,既要守好法律法規的原則底線,也要適當兼顧國家利益、政府誠信、營商環境、社會影響和雙方想法,穩妥提出法律意見,確保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