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4-06 來源:《法治日報》 3月11日兩會特刊 責任編輯:fml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從“一五”規劃開始,每過五年,我國就擘畫一次發展藍圖;從“一五”普法開始,每過五年,我國就部署一個普法規劃。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起步之年。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如今,“十四五”奮力啟航,“八五”普法也會起步,為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這艘巨輪,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護航其乘風破浪、行穩致遠。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蘇軍在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啟動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對于保障“十四五”規劃的順利實施,特別是保障“十四五”規劃開好局起好步,做好今年的全面工作,是一項基礎性的任務,作用重大,意義非凡。
應圍繞新發展理念進行普法
張蘇軍說,“八五”普法的重點工作,應對焦“十四五”期間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
在“八五”普法規劃起步之年,張蘇軍建議,要聚焦“十四五”規劃,圍繞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開展有針對性、打包的法治宣傳的主題教育。
例如,圍繞創新,可以把與科技創新相關的科學技術進步法、專利法等法律作為宣傳重點;圍繞綠色,可以將關于環境保護的一系列法律法規作為宣傳重點;圍繞開放,可以加大涉外法律的宣傳力度,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同時,還要圍繞新發展格局開展普法。新發展格局主要是國內國際雙循環,國內大循環是重中之重。開展國內大循環,前提是要貨暢其流,生產要素能夠通暢流轉,所以要按照構建國內大循環的要求,對關于市場公平競爭、打破市場封鎖和條塊分割、促進生產各要素流通的法律進行梳理,開展主題教育,用法治的方式保障促進國內大循環,促進國內大市場的盡早形成、完善和成熟。”張蘇軍說。
將民法典作為普法工作重點
廣泛開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是“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要抓的重點。
張蘇軍說,民法典是民事法律關系的集大成者,把涉及人民群眾權利的方方面面用法典固定下來。因此,必須要把宣傳好民法典當作重點來抓,讓人民群眾都享受到改革開放的成果。
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呂紅兵說,民法典是人民權利的宣言書,“權利”二字貫穿始終。宣講民法典,應把握“權利”這條紅線。通過開展民法典普法,讓人民群眾明白——我的權利我做主,我的權利我守護,權利義務相一致,越自律則越自由。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科學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教授馬一德建議,要廣泛開展民法典的宣傳普及教育,樹立全民的權利意識、法治觀念,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
抓住重點對象推進全民普法
通過開展“七五”普法,我國以領導干部、青少年為重點對象的全民普法不斷深入。進入到“八五”普法時期,這樣的普法思路或將繼續沿襲。
“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學以致用,才能讓人民群眾看到領導干部的帶頭示范作用;不斷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質,對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和國家長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義。30多年的普法實踐證明,抓住重點普法對象,能夠有效促進全民法治宣傳教育的深入開展。”呂紅兵說。
呂紅兵認為,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應加大對農民的法治宣傳教育。新時期普法應與“十四五”規劃實施相融合,與鄉村振興相對接,把普法作為鄉村振興的必備內容、社會治理的必要形式。在廣大農村,政府應設立鄉村振興法治大課堂,把民法典學習作為大課堂的首要內容、持續內容。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李迎新說,進入到“八五”普法時期,要更關注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法治利益,通過多種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普法工作。
李迎新說,尊老愛幼、扶危濟困、匡扶正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司法工作必須體現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題中之義。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都應積極主動地參與到相關普法工作中,發揮各自所長,提升特殊群體的法治意識,為陷入困境的特殊群體提供必要的幫助。法院除了通過審理案件維護特殊群體合法權益外,還要開闊眼界、靠前站位,綜合運用多元化解、訴源治理等方式,切實擔當起法治宣傳的重任。
創新方式方法滿足群眾需求
“七五”普法期間,各地各部門充分運用多種方式方法,不斷增強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法律需求,提升了法治宣傳教育的實效。
張蘇軍說,“七五”普法期間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比如講師團、新媒體新技術的應用、開發一些群眾喜聞樂見的普法產品,這些好的經驗要同步跟上和推廣。通過這些工作,一定能夠把“八五”普法轟轟烈烈、扎扎實實地開好頭,推動全民普法工作持續深入。
呂紅兵建議,要針對不同群體采用不同的普法方法,例如,在廣大鄉村,可以采用農民喜聞樂見的表達方式,賦予地方風格和民族特色,讓普法工作更接地氣;針對廣大的青少年,可以采用動漫、偶像劇、名人代言等方式,加大普法作品的網絡傳播力度,使之通俗易懂、喜聞樂見、入腦入心。
???????(原文鏈接: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210311/Articel07002G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