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03-12 來源:廣東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yyx
3月8日下午,廣東省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與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聯合主辦,東莞市法學會、塘廈鎮法學會承辦的“優化營商環境依法服務保障異地商會女企業家權益”調研座談會順利召開。省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會長郭麗紅,副會長卓冬青、宋耀紅,秘書長刁興,常務理事林冰,理事鄧云龍,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副院長蕭稚娟、訴調對接中心主任鄭水強、法官陳采紅,塘廈鎮法學會、司法分局、婦聯、房管所、平安促進會等相關單位負責人及塘廈鎮異地商會女企業家、法律機構代表參加了會議。
會上,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塘廈鎮司法分局等分享了介紹了“家事法官、家事調解室和家事案件”的處理規范以及家事服務工作中的創新經驗,以及如何發揮調解處置平臺、推動公安人民調解室、企業問診法援惠企等方面的經驗做法。
廣東省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會長郭麗紅、副會長宋耀紅、卓冬青等在會上就現代婚姻關系問題進行了分析:東莞企業多,經濟活躍,女企業家多,家庭財富分配管理呈現多樣性;二是東莞位于大灣區核心位置,港澳聯系密切,境外婚姻關系復雜;三是東莞不同于深圳的純現代化法制家庭觀念,是典型的傳統家庭法制與現代化家庭法制交錯。
如何協調女企業家在工作與家庭中的關系、如何多元化解生活中存在的糾紛問題?副會長宋耀紅表示:一是要在婚姻家庭權益上學會在程序上、實體上、制度上保護自己,要從傳統文明家庭關系到現代文明家庭關系的思維轉變;二是學會將家庭財富與企業財富的區分,避免財產混同;三是學會用調解思維解決矛盾,開發專業調解員制度,推動家事調解進一步完善。
副會長卓冬等針對性地解讀了《民法典》,從法律角度解答了女企業家在工作中“性別歧視、性騷擾”等方面困惑,以及如何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自強自立,如何用《民法典》解決婚姻家庭中房產問題、企業股權問題、公司財務規范問題,詳細解釋了相關法條。同時,還介紹了廣東省家事服務方面的創新優良舉措,希望與塘廈法律機構在“家事律師圈、家事論壇、家事沙龍”以及其他公益服務上面的合作,進一步推動塘廈家事服務的建設。
會上,塘廈鎮異地商會女企業家及法律機構代表也紛紛發言,分享了各自在工作生活上的問題以及解決方式,并就家庭中兩性、父母子女關系處理上的問題困惑與省專家學者進行良好互動。
此次會議對依法維護異地商會女企業家權益提出了對策建議,營造了更加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
(廣東省法學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