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12-31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yyx
2020年9月17日,中國法學會發布了《關于2020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的申報公告》。截止到11月1日,共收到有效申報成果136件。12月16日,知名專家學者14人組成的評審委員會討論通過了評審辦法,分五個學科組對全部申報成果進行了認真的立項評審(評審情況的新聞報道見中國法學會網站)。本次立項評審采取了匿名評審方式,與申報成果相關的博士生導師、博士后合作導師、推薦人一律回避。經評審委員會推薦,中國法學會黨組審議,擬對8件申報成果予以立項,現予以公示(見2020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立項評審擬立項成果名單)。
公示期為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請與我們聯系。
聯 系 人:劉海燕、肖志威
聯系電話:010-66112741
電子郵件: xiaozhiwei@www.xzqglgsg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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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2020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立項評審擬立項成果名單;
2. 2020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立項評審會評審專家名單;
3. 2020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評審辦法;
4. 2020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立項評審會評審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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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研究部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0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立項評審擬立項成果名單
附件2:
2020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立項評審會評審專家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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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委員會主任
王其江?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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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員(按姓氏拼音排序)
第一組(法理學、法律史學、社會法學)
齊延平?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
葉靜漪?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社會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北京大學教授
朱 勇?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法治文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史學研究院教授
第二組(憲法學、行政法學、環境資源法學)
胡建淼?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一級教授
焦洪昌?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
竺 效?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第三組(民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學、民事訴訟法學)
潘劍鋒?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
曲三強? 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
趙旭東?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
第四組(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
卞建林?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陳澤憲? 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兼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第五組(經濟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私法學)
杜煥芳? 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黨委常務副書記、副院長、教授
柳華文? 中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左海聰? 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貿易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世貿組織法研究會副會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
附件3:
2020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評審辦法
(2020年12月16日)
根據《關于2020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的申報公告》,參照《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制定本評審辦法。
第一條【評審委員會組成】評審委員會由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常務理事及相關學科的知名專家學者組成,共14人。
第二條【數量控制】最終立項數控制在申報總數的6%以下,即8個(含)以內。
第三條【學科組劃分及推薦數】
第1組:法理學、法律史學、社會法學,25件推薦2件;
第2組:憲法學、行政法學、環境資源法學,25件推薦2件;
第3組:民商法學、知識產權法學、民事訴訟法學,29件推薦2件;
第4組: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29件推薦2件;
第5組:經濟法學、國際法學、國際經濟法學、國際私法學,28件推薦2件。
第四條【評審指標】
?。ㄒ唬┭芯績热莸那把匦院蛣撔滦?,參考分值比例為40%;
?。ǘW術價值或實踐價值,參考分值比例為40%;
(三)研究方法和學術規范,參考分值比例為20%。
第五條【匿名評審】本次評審采取全匿名方式,評審辦公室對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成果進行匿名處理,并和成果活頁一并提交給評審專家。
第六條【學科組評審】各學科組評審專家在獨立審讀參評成果后,采取打分或評議方式提出推薦立項名單并排名。
第七條【候選立項資格】各學科組推薦的立項成果,經評審委員會討論后,獲得后期資助項目立項資格。
第八條【政治把關及批準程序】擬立項成果按程序報學會黨組批準后進行公示。
第九條【公示及異議處理】公示在中國法學會網站進行,公示期為7天。經審核,異議成立的,取消該成果的立項資格。
第十條【確定立項】公示期結束后,公布立項名單并辦理立項手續。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