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9-30 來源:上海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yyx
2020年5月28日,上海市法學會知識產權研究會舉行成員大會,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理事會選舉全國審判業務專家、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法院院長朱丹為會長,王遷、宋曉亭、許春明為副會長,曹博為秘書長,徐俊、于波為副秘書長。隨后,研究會在同濟大學召開“上海市法學會知識產權法研究會2020年年會暨民法典時代的知識產權立法與司法研討會”。上海市法學會黨組書記、會長崔亞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斌、上海市法學會專職副會長施偉東等領導出席相關活動并講話。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黨委書記宋曉亭教授代表研討會承辦方致歡迎詞。研討會之前,同濟大學黨委書記方守恩會見了前來參會的有關領導。
崔亞東會長在講話中指出,知識產權法研究會是上海市法學會所屬的一個很重要的研究會,在新的歷史時期,將承擔起引領繁榮上海知識產權法學研究和法治實踐的重任。他對研究會新一屆理事會提出四點要求:一是要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領知識產權法學研究。二是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開展研究,積極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理論支撐。努力把研究會建設成高端智庫,發揮“智囊團”“思想庫”的作用,打造上海知識產權高地。三是要準確把握時代脈搏,加強國內外合作與交流,繁榮引領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提升國際話語權。四是要加強研究會自身建設,扎實履職盡責,營造知識產權法學研究良好氛圍。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張斌副院長介紹了上海法院審理知識產權案件的現狀以及法院對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態度與成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以打造知識產權法院審判高地為目標,旨在憑借專業性、權威性、影響力,為知識產權司法與執法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黨委書記宋曉亭教授對知識產權立法與司法研討會在同濟大學舉行表示歡迎。他希望在國家知識產權局、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法學會和各位同仁的關心支持下,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將依托同濟大學理工科優勢,為社會培養擁有更多具有國際視野、精通法律、熟悉技術的復合型知識產權人才。
知識產權法研究會新任會長朱丹代表全體理事會回應了領導提出的要求,表示將緊緊圍繞法學會的宗旨,嚴格履行學會的章程,認真開展知識產權法研究會的工作,努力繁榮新時代上海知識產權法學研究,在服務大局中展現新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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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時代的知識產權立法與司法研討會”共分二個階段。
第一階段,關于著作權法立法司法若干疑難問題,由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許春明教授主持,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宋曉亭教授評議。
華東政法大學學術委員會副主任王遷教授就著作權法修改中關于廣播組織權的若干問題進行發言,闡述了何為廣播組織權的主體與客體,并就轉播權的拓展以及轉播權與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交叉問題進行探討。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崔國斌教授指出了試聽作品內容與畫面的著作權保護難題,從各國立法、中國實踐的角度探討視聽作品的內容與畫面的保護途徑,提出了運用內容與畫面的二分思路處理實踐中試聽作品的著作權問題。
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楊鴻副教授,結合錄像制品的思考,針對體育賽事直播的保護方式展開討論,提出著作權法意義上的獨創性與作品的定義是有標準、有底線的,應考慮創作的目的與方法來評判錄像制品是否可以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副院長袁真富副教授,就用戶創作內容的合理使用問題進行探討,認為可以運用三歩檢驗標準考量用戶創作內容是否能夠納入合理使用的框架之中。他認為,在非商業性的情形下,司法實踐可以采取適當寬松的態度。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知產庭徐俊庭長從司法實踐的角度討論著作權法修正草案中關于廣播組織權條款的問題,提出立法需結合利益平衡與實踐效益,并指出賦予廣播組織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合理性,但是權利范圍仍需慎重考量。
第二階段,關于專利法立法司法若干疑難問題,由華東政法大學王遷教授主持,上海大學許春明教授評議。
同濟大學知識產權大數據實驗室主任毛昊教授就專利法修改中“經濟學證據”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分析,指出專利立法過程中的法律修改應當運用交叉學科的分析方法,從單因素、單方向的思維向系統綜合性的思維過度。
西南政法大學重慶知識產權協同創新中心副主任鄧宏光教授針對專利懲罰性賠償的“行”與“不行”展開論述,就如何在實踐中運用專利懲罰性賠償進行說明,并分析了專利侵權中如何認定故意以及懲罰性賠償中如何協調比例等前沿性問題。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知產庭審判長王靜法官從審判實務的角度,分析了專利法二次審議稿中存在的不足,就局部外觀設計的可專利性問題、延長外國設計保護期限的必要性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北京市集佳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李文紅主任通過一個“酒店預訂功能路由器”案例來說明軟件專利侵權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適用困境,并提出了在專利法立法中加入“實施行為”作為一種侵權行為的建議。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商建剛法官闡述了職務發明歸屬的司法認定標準問題,從認定職務發明的關鍵要素角度,厘清本單位任務、本職工作、物質技術條件等要素的內涵,并探討了職務發明的“法定性”與“約定性”的問題。
上海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許春明院長在評議中總結了科學立法的重要性。
最后,同濟大學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單曉光院長對會議進行了總結,感謝各方對學院的支持,并代表學院祝賀上海市法學會知識產權法研究會順利換屆,希望上海知識產權界能夠發揮同城協同的作用,共同做好上海的知識產權工作。
(上海市法學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