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8-10 來源:天津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yyx
近日,由天津市法學會、天津市法學會民法學分會主辦,南開大學法學院承辦的“民法典云宣講”活動舉行。本次講座由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天津法學會民法分會常務理事張志坡主講,題目為“《民法典》第116條(物權法定)評注”。講座由天津市法學會民法學分會秘書長、天津師范大學郭明龍教授主持,天津市相關高校師生、實務界人士通過騰訊會議參加了學術活動。
張志坡副教授指出,民法評注對于民法理論推進和民法實務操作均具有重大意義,評注需要梳理出通說、多數說、少數說,以更好的服務于法學研究,并為司法實務提供參考。張志坡副教授就物權法定規范意旨;物權法定的入法及其草案變遷;物權法定的構成要件;違反物權法定,不發生物權效力,但可生債之效力;舉證責任較為特殊,當事人需舉證證明對自己有利之物權性事實,以獲得物權保護等5個方面進行講解闡述。
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院長郝秀輝教授對本次講座進行了點評。郝秀輝教授進一步揭示了物權法定存在的理由,暢談了其與報告人觀點不同之處的想法,并就航空領域的特殊物權法問題做了專業的分享,使大家對于物權法定和空域權利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并為航空法與物權法的融合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考框架。
本次講座是“天津市法學會法治文化網上基層行”系列活動和天津市法學會民法學分會“民法典‘云’宣講”活動之一,天津市相關專家學者將在后續通過講座等形式進行民法典專題學習宣傳活動,積極闡釋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規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推進民法典進企業、進機關、進校園、進社區,進網絡,讓這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法典入民心、見實效。
(天津市法學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