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2-25 來源:上海市法學會 責任編輯:yyx
2月21日下午,由上海市法學會指導、上海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主辦、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務部協辦的“疫情防控刑法適用線上研討會”順利召開。本次研討會系疫情特殊時期創新采用網絡視頻形式召開的一次線上會議,也是刑法學研究會繼向研究會全體會員發布倡議書號召做好理論研究貢獻上海刑法人的智慧和力量后,開展的又一項實體性舉措。
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上海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劉憲權,上海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張建,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楊興培,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張紹謙,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于改之,華東政法大學文伯書院副院長、教授吳允鋒,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副院長肖晚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曹堅,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朱鐵軍,上海市公安局刑偵總隊副總隊長錢海軍,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李振林,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科長俞小海,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管委會副主任、刑民交叉法律事務部主任蔡正華,以及來自上海市法學會、上海各高校、公檢法、律所等實務部門人士共130余人參加了會議。
會議由張建副會長兼秘書長主持。張建指出,當前司法機關在懲處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時仍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二者的主觀過失的區分、危害公共安全類犯罪與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可能出現的“刑罰倒掛”現象、“兩高兩部”頒布的《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尚未明確的密切接觸者實施的相關危害行為定性以及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確診者、醫學觀察者、正常者、無癥狀患者等不同類型主體之間的相互轉化對行為評價帶來的影響等問題,需要認真分析研究。
會議主要圍繞“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和“制假售假犯罪”兩個議題,分“拒絕執行防疫措施的定性”“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司法適用”和“妨害公務和交易類犯罪刑法規制”三個單元,針對司法實踐中妨害疫情防控行為的刑法適用疑難問題展開分析和討論。
劉憲權教授作會議總結。他指出,第一,在當前防控疫情的緊張形勢下,本次研討會采用線上交流的形式,對疫情期間的相關刑法實務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第二,對于《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這類法律性文件,刑法學人應該更多地將關注點放在文件的具體適用中,針對文件的規定對刑法相關基本理論問題進行解釋和討論;第三,作為刑法理論和實務工作者,應當注意保持謹慎態度,用刑法的基本原理來解釋相關問題,避免在疫情期間出現情緒化司法的現象。
(上海市法學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