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7月14日電?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原所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八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九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第三屆、第四屆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原中國民法經濟法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王家福,因病醫治無效,于2019年7月13日17點15分在北京協和醫院逝世。
王家福,1931年2月出生,四川省南充市人。1953年畢業于北京政法學院(現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1955年到蘇聯列寧格勒大學(現俄羅斯圣彼得堡大學)學習。1959年6月,王家福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工作。
王家福是當代著名法學家,為我國法治進步和法學繁榮作出了突出貢獻,在學界和社會享有崇高的威望。他長期從事民商法、經濟法、人權法研究,在法學諸多學科領域都作出了開創性引導性的卓越貢獻。他率先倡引建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倡導人權保障制度研究,倡揚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理念。王家福積極參與法治建設,參與民法通則、公司法、物權法等多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立法工作,在其中發揮了重要的學術支持作用。2012年9月,王家福獲中國法學會“全國杰出資深法學家”稱號。2018年12月18日,黨中央、國務院授予王家福“改革先鋒”稱號,頒授改革先鋒獎章,并獲評“推動依法治國的理論創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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