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7-09 來源: 責任編輯:att2014
□ 法制日報評論員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總結會議日前在北京召開。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出席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
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決策部署的一個重要舉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個重大動作,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動。習近平總書記對這次事關全局的重大改革作出了深刻總結,并把“堅持改革和法治相統一相協調”作為一條寶貴的經驗。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深化改革是這個時代最鮮明的特征。如何順利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如何正確處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之間的關系?此次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依法改革的成功實踐,值得深入總結和研究。
首先,這次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突出體現了“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的法治精神和法治原則。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政府職能轉變到哪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到哪一步。要發揮法治對轉變政府職能的引導和規范作用,既要重視通過制定新的法律法規來固定轉變政府職能已經取得的成果,引導和推動轉變政府職能的下一步工作,又要重視通過修改或廢止不合適的現行法律法規為轉變政府職能掃除障礙”。
這次機構改革,涉及多個部門法定職責的調整,需要修改的法律法規近400部,數量之大、內容之多,前所未有。為深入推進改革,2018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涉及法律規定的行政機關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一年多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了40多部法律的修改。2018年5月,國務院制定印發《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職責調整問題的決定》,解決了相關法律法規修改前,機構設立重組、職責調整、管理執法的合法性問題。同時,中共中央辦公廳也對涉及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黨內法規和相關文件開展清理,廢止3件,修改5件。正是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為改革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
其次,這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體現了全面依法治國的需要。全面依法治國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強音。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貫徹落實,都要放到新時代背景下、站在更高層次上來認識和把握”。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深化機構改革的目標,就是要“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形成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體系,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中國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裝力量體系”。
通過一年多的實踐來看,無論是黨政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改革,還是政府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無論是應急管理部整合13個部門的職能,成為本次機構調整的“超級大部”,還是自然資源部解決職能交叉、重疊,統籌山水田湖草系統治理;無論是重新組建生態環境部,整合職能,實現治污與生態保護相互貫通,還是調整完善行業公安機關管理體制,擴充公安職能,機構改革的每一項措施,每一個變化,無不是為全面依法治國夯實制度和機構的基礎。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2018年,將原司法部和原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司法部,同時,將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司法部。這一改革,加強了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集中統一領導,也充分證明了黨和國家機構體制改革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的現實需要。
最后,推動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從“物理重組”到“化學反應”,法治是根本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大盤子里謀劃推進的,是我們打的一次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性戰役。要用好機構改革創造的有利條件,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向縱深發展,以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新成效,推動開創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
這次機構改革在統籌黨政機構設置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理論和實踐創新,既解決了一些長期存在的老問題,也對機構改革中出現的新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和統籌安排。然而,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不會一蹴而就,也不會一勞永逸。
完成組織架構重建、實現機構職能調整,只是解決了“面”上的問題,而推進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提高履職服務能力水平的工作永遠在路上。在這個過程中,無論是推動改革闖難關、渡險灘,還是防范風險,確保改革順利推進;無論是深化權力和利益的調整,還是進一步破除體制機制弊端;無論是不斷推動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創新,還是進一步凝聚改革共識,都有賴于法治的根本保障。
長風萬里揚征帆,改革巨輪再啟航。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依法改革的成功實踐,充分證明了,在深化改革過程中,只有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充分發揮法治的引導和規范作用,才能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上平穩推進,實現深化改革的總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