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04-17 來源:法律信息部 責任編輯:admin
4月7日至13日,經中國法學會領導批準,中越行政處罰法律改革專項調研組一行7人應越南法學家協會的邀請,赴越南開展調研活動。調研組由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主任李仕春教授帶隊,成員有中國政法大學李本森教授,北京外國語大學亞非學院米良教授,聯合國開發(fā)計劃署(以下簡稱UNDP)駐華代表處減貧、公平與治理處處長谷青,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副研究員曹菲、副研究員劉燦華和孫云霄同志。訪越期間,在UNDP駐華代表處與UNDP駐越南代表處的協調下,調研組先后與UNDP駐越南代表處、越南司法部、越南法學家協會、越南法學家協會健康與艾滋病法律與政策咨詢中心、胡志明市法律大學召開研討會,對越南《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法》的起草背景和實施情況有了深入的了解,同時與有關機構探討了建立長期合作機制的意向,訪問交流取得圓滿成功。
越南與中國一樣,也存在勞動教養(yǎng)制度。按照原《行政違法處罰法令》(1989年公布,后經多次修改),越南主要有三項相當于勞動教養(yǎng)的“行政處理措施”:送到教養(yǎng)學校、送到矯正治療機構和送到強制教育機構。越南于2012年6月20日頒布并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了《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法》,替代了原《行政違法處罰法令》,對上述三項行政處理措施進行了重大改革。2013年10月21日,根據UNDP駐華代表處與中國法學會簽署的“中國勞教制度廢止后的制度銜接研究”項目協議,中國法學會召開了“勞動教養(yǎng)制度停止后相關制度安排”學術研討會。會議邀請越南司法部刑法和行政法司司長阮氏金釵女士、國際合作司司長鄧黃鶯女士,介紹越南勞教制度改革的情況。會后,中國法學會組織專家學者在會議討論的基礎上,對有關材料進行了進一步的編譯和梳理,對一些核心問題進行了有針對性的探討,形成了《“勞動教養(yǎng)制度停止后相關制度安排”學術研討會情況報告》,并報送給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與司法部等中央部門領導。本次赴越南調研是在前期成果的基礎上進行的,同時也是“中國勞教制度廢止后的制度銜接研究”項目的組成部分。
UNDP駐越南代表處高度重視本次調研活動。4月8日上午八點,UNDP駐越南代表處副國別主任Burkhanov先生親切接見了調研組一行。Burkhanov先生對調研組一行表示歡迎,并介紹近年來越南法治與司法改革特別是行政處罰法律的改革情況,以及UNDP駐越南代表處在越南改革過程中的作用與地位。Burkhanov先生指出,中越國情和發(fā)展道路相似,調研組本次赴越南調研是南南合作的典型。李仕春主任對大力支持本次調研活動的UNDP駐越南代表處與UNDP駐華代表處表示感謝。李仕春主任向Burkhanov先生介紹了中國法學會的性質與任務等基本情況、中國法學會與UNDP駐華代表處的合作情況以及本次調研活動前課題組已經取得的重要成果。李仕春主任還概括性地介紹了中國勞動教養(yǎng)制度廢止與當前中國法治與司法改革的情況,指出本次調研活動的預期目標。雙方一致表示,本次調研活動是雙方合作的開始,希望UNDP駐越南代表處與中國法學會保持良好的長期的合作關系。谷青處長對UNDP駐越南代表處的接待與協調工作表示感謝,并轉達了UNDP駐華代表處國別主任白樺先生的問候與建議。
上午九點許,調研組離開UNDP駐越南代表處,赴越南司法部參加專家座談會,就越南行政處罰法律改革情況進行調研。越南司法部刑法與行政法司司長阮氏金釵女士熱情接見了調研組一行。李仕春主任對阮氏金釵司長表示感謝,并就此次調研的主要目的及預期成果進行了說明。參加座談會的越南司法部專家還有國家司法檔案中心主任鄧青山、刑法與行政法司副司長裴士蘭、國際合作司副司長阮明范等。越南專家向調研組介紹了越南《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法》的修法背景、新法起草過程、新法內容等。李仕春教授、李本森教授和米良教授等就聽證程序、取消對賣淫人員的強治醫(yī)療、行政處理措施司法化等改革的進展與實踐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中越兩國對賣淫行為與吸毒行為的法律對策、司法在社會治理中的地位等問題與阮司金釵司長、鄧青山主任等越南專家進行了友好的探討。
座談會于下午一點半在越南司法部繼續(xù)進行。與會越南專家與調研組圍繞著越南《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法》的新舉措、實施以來對社會治安的影響、送到教養(yǎng)學校、送到強制戒毒機構和送到強制教育機構三項措施的司法審理程序、在鄉(xiāng)坊鎮(zhèn)教育措施的具體做法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討論。最后,阮氏金釵司長與李仕春主任分別進行總結發(fā)言。阮氏金釵司長指出,在法律改革過程中,立法者希望簡單謹慎,法學家則強調權利保護并期待引進新制度;越南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還存在許多有待改革的問題,希望將來能與中國專家就這些問題繼續(xù)展開交流探討。李仕春主任認為,越南高度重視立法工作,強調用法律的形式將政策固定下來,保證政策得以執(zhí)行;越南法律改革推進了法治進程,一些經驗值得中國學習。李仕春主任期待,在UNDP駐華代表處與UNDP駐越南代表處的協調下,雙方未來能有更多的合作機會。
下午四點,越南司法部座談會結束。調研組隨即前往UNDP駐越南代表處,就UNDP駐越南代表處在越南行政處罰法改革過程中的作用與貢獻等問題展開調研。UNDP駐越南代表處減貧、公平與治理處處長林南紅女士就UNDP駐越南代表處與越南司法部的合作情況、《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法》起草過程中UNDP駐越南代表處的意見、UNDP駐越南代表處對新法的評價以及未來的工作重心等問題進行了介紹。從事性工作和曾經有吸毒史的公民代表以其親身經歷為例,發(fā)表了《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法》實踐之后的感受和體會。與會代表與調研組就越南對性工作者的幫扶政策的實施情況、公安機關執(zhí)法情況、吸毒行為的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等問題展開了友好坦誠的討論。
9日是越南的公共假期,調研組一行參觀了越南巴亭廣場等地,領略了越南當地的風土民情。巴亭廣場是越南舉行集會和節(jié)日活動的重要場所,西側高聳著胡志明主席的陵墓。
10日,河內市飄起陣陣小雨。上午九點,調研組到達越南法學家協會參加行政處罰改革中越專家研討會。越南法學家協會副會長阮文權博士、副會長黎明新、越南法學家協會法學研究院院長黎洪幸、越南法學家協會辦公室主任陳德龍、越南-中國-東盟法律信息咨詢中心副主任阮春英、越南司法部國家司法檔案中心主任鄧青山、越南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阮舟環(huán)法官、越南國家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系主任阮登容教授等參加了研討會。阮文權副會長對中國調研組一行表示歡迎并指出,中國法學會與越南法學家協會之間有著長期友好的交流與合作。阮副會長介紹了越南法學家協會的基本情況以及越南最近進行的法律改革、行政改革與司法改革等的整體情況。李仕春主任對越南法學家協會和阮副會長的會議安排與接待表示感謝。李仕春主任介紹了中國目前法治與司法改革特別是勞動教養(yǎng)的廢止、人權的司法保障等情況。鄧青山主任就制定新《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法》的必要性以及主要新政策作了發(fā)言,阮登容教授就《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法》的基本內容作了講解,阮舟環(huán)副庭長就法院審理行政處理措施案件的程序作了說明。此外,雙方就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法律援助、行政執(zhí)法與司法審理的銜接、行政處理措施的法律性質等問題展開了深入討論。
10日下午,調研組前往越南法學家協會健康與艾滋病法律與政策咨詢中心進行調研。中心主任善氏黎珍女士、中心工作人員阮夢時、裴懷森等參加了座談會。善氏黎珍主任介紹了咨詢中心的歷史與主要職能、《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法》實施后咨詢中心向性工作者、吸毒人員等群體提供的咨詢與法律服務情況等。雙方就咨詢中心的運作、廢除強制醫(yī)療措施對性工作者的權利保護以及疾病控制情況、咨詢中心的反歧視服務、越南的戒毒政策、個人隱私保護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的交流。
11日上午,調研組結束在河內市的學術交流并乘坐飛機前往胡志明市。下午2點,調研組赴胡志明市法律大學參加學術研討會。胡志明市法律大學首先為調研組一行舉行了簡短而隆重的歡迎儀式。胡志明市法律大學陳黃海副校長主持歡迎儀式并致辭。陳黃海副校長指出中越兩國法律制度之間有許多相似之外,本次學術研討會具有重要意義。李仕春主任對胡志明市法律大學的接待表示感謝,并介紹了中國法學會的基本情況以及調研組在河內市的調研情況。李仕春主任建議胡志明市法律大學加強與中國法律院校、司法機構的交流合作,并愿意為中越法律院校的合作牽線搭橋。陳黃海副校長完全同意李仕春主任的建議,并當場向國際交流處作出指示,要求與調研組在會后聯系合作事宜。
歡迎儀式后學術研討會正式開始。參加研討會的胡志明市法律大學學者包括行政法學院院長阮景合副教授、阮文英副教授、杜名珂博士、阮氏善博士、阮氏姿璇博士等。與會越南專家與調研組就越南行政法律改革后的賣淫行為法律政策、強制戒毒的實施效果、未成年人教養(yǎng)學校、行政管理效率、越南法院公信力、越南司法改革等問題進行了熱烈細致的討論。最后,李仕春主任進行總結發(fā)言,指出雙方有許多共同感興趣的領域,相信未來的合作將更加愉快,并希望胡志明市法律大學能盡快訪問中國。
12日,調研組參觀了越南統(tǒng)一宮等地。越南統(tǒng)一宮原建造于1868年,是一座法國古典主義建筑,起初作為西貢印度支那總督府。1954年移交給當時的西貢政府,改名為“獨立宮”。20世紀60年代,兩名反戰(zhàn)飛行員駕機向“獨立宮”投彈,使其部分倒塌。其后當時政府在原址上進行重建。1975年4月30日,胡志明戰(zhàn)役結束,西貢獲得解放。根據越南國家統(tǒng)一政治協商會議決定,自1975年11月起,將“獨立宮”更名為“統(tǒng)一宮”,作為越南人民爭取獨立統(tǒng)一意志的象征。
13日清晨,調研組圓滿完成越南調研任務并啟程回國。在有限的幾天時間里,調研組與越南各方專家進行了無限的探討,既增加對越南《行政違法行為處罰法》等法律制度、越南司法改革的認識,也與UNDP駐越南代表處、越南司法部、越南法學家協會、胡志明市法律大學等機構與專家學者建立了跨國友誼,為中越法學法律界的深入交流注入了新的活力。
越南司法部報道:http://moj.gov.vn/en/ct/Lists/InternationalNews/View_Detail.aspx?ItemID=276
胡志明市法律大學報道:http://www.hcmulaw.edu.vn/hcmula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9948:tbttsktdhlhtq&catid=58:ctbtintucsukien&Itemid=340
附:中越行政處罰法律改革專項調研組成員名單
李仕春 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主任,《中國法學》副總編輯,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李本森 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美國印第安那大學法學院(Bloomington)法學博士,研究領域為刑事訴訟法學,在中國勞動教養(yǎng)和社會矯正制度研究方面有很深的造詣。
米 良 北京外國語大學亞非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東盟研究中心主任,越南河內法律大學法學博士,曾在云南大學法學院長期執(zhí)教,精通越南等東盟國家法律和越南語,長期致力于中國與東盟包括中越之間的法學學術交流。
谷 青 聯合國開發(fā)計劃署駐華代表處減貧、公平與治理處處長,原中國司法部國際司官員。
曹 菲 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副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刑法學專業(yè)法學博士,曾受教育部、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赴日本早稻田大學留學2年。
劉燦華 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副研究員,北京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yè)法學博士。
孫云霄 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干部,北京大學法學院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