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0-14 來源: 責任編輯:att2014
????????中國法學會2019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招標申報工作分兩批開展,自選課題申報公告已經發布,現將資助經費課題招標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原則
????????立足于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密切關注經濟社會發展和法治建設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堅持理論聯系實際,注重針對性和實效性,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法學理論和對策支持。
????????二、課題類型及資助經費
????????1.中國法學會2019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分為重大課題、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青年調研項目、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經中國法學會黨組審議,今年新設西部扶持項目。
????????2.重大課題資助經費15萬元,重點課題資助經費10萬元,一般課題資助經費6萬元,青年調研項目資助經費4萬元,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資助經費10萬元,西部扶持項目資助經費6萬元。
????????三、課題選題
????????《中國法學會2019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指南》(以下簡稱《課題指南》)系經過深入研究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精神,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充分征求中央有關部門、中國法學會各研究會、各省級法學會和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的意見形成。
????????申報重大課題、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青年調研項目、西部扶持項目的,題目從《課題指南》中選定,申請人可以根據研究角度、方法和側重點對選題文字做適當修改。申報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的,自擬選題。
????????四、申請人資格
????????1.申請人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獨立開展及組織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為課題實際主持者并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
????????2.申報重大課題、重點課題的,申請人須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局級以上行政職務。
????????申報一般課題的,申請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或具有法學博士學位(如系非法學專業博士學位,本科或碩士應為法學專業)。
????????申報青年調研項目的,申請人和課題組成員年齡均應在35歲以下(即在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申請人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或科級以上行政職務或具有法學博士學位或屬于法官檢察官或為法學專業在讀博士生(最低應為今年9月升入博士生二年級,可以與撰寫博士學位論文相結合)。
????????申報基礎研究重點激勵項目的,申請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法學博士學位(如系非法學專業博士學位,本科或碩士應為法學專業)。
????????申報西部扶持項目的,申請人應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在四川、陜西、甘肅、青海、云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重慶、廣西、內蒙古、寧夏、新疆、西藏15個省區市的法學法律工作者,申請人須具有高級職稱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或具有法學博士學位(如系非法學專業博士學位,本科或碩士應為法學專業)。
????????3.申請人可以組成課題組申報。如申請人本人的研究基礎和研究條件足以單獨完成課題研究任務的,也可單獨申報。
????????重大課題、重點課題、青年調研項目以及其他擬采取實證方法的課題應組成課題組。課題組原則上由法學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組成,課題組成員應實際承擔研究任務。
????????4.申請人作為主持人只能申報一個課題,同時可作為另一個課題的課題組成員。單純作為課題組成員的,可同時參加兩個課題組。超過的,按不合格申請處理。
????????5.正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批準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內容的課題的,或主持中國法學會課題尚未結項的,不得申請。立項后發現主持人以相同或相近研究內容申報國家級或其他中央部委課題的,撤銷立項。不得以已發表或出版的內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報課題。
????????6.課題申請人所在單位應當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核。以兼職人員身份申報的,經評審擬立項后應提供聘書等兼職身份證明,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身份的真實性。
????????五、評審程序
????????1.評審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均采用專家通訊匿名評審方式。第一個階段為內容評審,評審指標主要涉及申請人對選題價值的理解、研究內容及可能的創新之處、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等;第二階段為基礎評審,評審指標主要涉及研究團隊尤其是主持人的研究能力、在課題申報相關領域已有的研究成果、研究計劃和成果形式等。
????????2.每個課題內容評審階段和基礎評審階段的評審專家各為3人,兩個階段的專家原則上不交叉。除了學術造詣和學術公心等遴選條件,遵循回避原則,評審專家一般不由法學院校和實務部門負責人擔任。
????????3.內容評審階段評分排名前30%的,進入基礎評審階段,其余淘汰。內容評審第一名總分領先第二名30分以上的,直接列入立項建議名單,不需要再進行基礎評審。
????????4.評審總分由內容評審和基礎評審兩個階段的評分構成。內容評分占65%,基礎評分占35%。
????????5.在中國法學會分管會領導主持下召開定評會,以專家評分為基礎,結合選題價值,提出擬立項課題名單,報學會黨組會議審議確定。每一項課題的全部申請書按評審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予以立項。
????????6.評審過程全程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六、研究期限、成果形式和結項鑒定
????????重大課題、重點課題、一般課題、青年調研項目、西部扶持項目的完成期限原則上為1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應在課題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延長時間不超過1年。未按期申請結項又未提出延期申請、無正當理由申請延期未得到同意、或者同意延期后仍未如期結項的,不再接受結項申請,課題主持人5年內不得申報中國法學會課題?;A研究重點激勵項目的完成期限為2年,不得延期。
????????課題最終成果應以完整的研究報告形式報送中國法學會,同時提交至少1份《成果要報》(3500字左右),選取成果中最具有決策咨詢性的部分,針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國法治建設中迫切需要解決的重大現實問題或理論問題,從法學理論和法治實踐的角度提出對策建議;強調思想性戰略性,突出問題意識,側重對策建議,不需要對整個課題成果進行凝練;文風樸實,語言精煉。具有重要價值的,將作為中國法學會《要報》報送中央有關部門。鼓勵在研究過程中針對重要問題或觀點以決策咨詢報告的形式提交階段性成果。
????????結項鑒定采取專家匿名通訊鑒定的方式進行。鑒定等級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2份以上階段性課題成果得到省部級以上黨政領導機關采納的,優先考慮優秀等級。鑒定等級為良好以上且字數超過10萬字的,擇優納入《中國法學會優秀課題成果文庫》,予以資助出版。
????????課題研究情況和鑒定結果記入中國法學會課題研究誠信檔案。
????????七、申請辦法
????????1.課題申請人下載并填寫《中國法學會2019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申請書》、《內容評審活頁》、《基礎評審活頁》,以WORD文檔的形式發至clskt2019@126.com,郵件名稱為“申請人+學科+課題名稱”,3個附件的名稱為“申請書:申請人+學科+課題名稱”、“內容評審活頁:申請人+學科+課題名稱”、“基礎評審活頁:申請人+學科+課題名稱”。只需郵件發送電子版申請書和活頁,無需寄紙質版。
????????2.申請人仔細閱讀申請書中的填表說明,按照《中國法學會2019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指南》和《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的要求,填寫申請書。
????????3.《內容評審活頁》包括選題價值、研究情況綜述、研究內容、重點難點和可能的創新之處、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等,與申請書的表四一致。《基礎評審活頁》包括主持人和課題組成員的基本情況、主持人曾經承擔科研項目的情況、研究基礎和研究條件、研究計劃和成果形式等,與申請書的表一、表二、表三、表五一致。
????????內容評審為雙向匿名通訊評審,在《內容評審活頁》中不得出現任何透露申請人個人信息的文字,如所發表論文的名稱,否則將作為不合格申請處理。
????????4.請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積極組織動員申報,對課題申報工作進行指導。我會將在擬立項名單公示后,第一時間把有關情況通報申請人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
????????5.為了方便申請人申報,申請時暫不需要所在單位、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核蓋章。經評審擬立項的,由擬立項課題的申請人按照我會的要求,提供所在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及財務部門審核意見。
????????6.本年度課題申報至2019年11月4日截止。
????????7.請認真慎重填寫提交課題申請書。一旦提交,視為正式申請。
????????八、其他事項
????????1.申請人應遵守《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
????????2.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經查證屬實,取消申請資格,如獲準立項則撤銷立項。
????????3.獲準立項的課題申請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合同文本,本申報公告為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聯系人:曹菲 ?姚國艷
????????聯系電話:(010)66173342
????????Email:clskt20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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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中國法學會2019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指南
????????2.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
????????3.中國法學會2019年度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申請書
????????4.內容評審活頁
????????5.基礎評審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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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法學會
?????????????????????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