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3-26 來源:吉林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
2018年度,吉林省法學會監獄法學研究會堅持“有為有位有威”的辦會理念,堅持“五注重”,突出抓好五項工作,創造性地開展研究會工作,充分發揮研究會在全省監獄系統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引領“定盤星”、法學研究創新“領路人”、全面依法治監“智囊團”、法學法治人才“孵化器”、法治宣傳教育“主陣地”、服務基層民警“大平臺”、監獄法學交流“主渠道”的主體作用,凸顯新時代背景下監獄法學研究會工作的一種新擔當、新作為、新氣象,被省委政法委領導贊譽為“有亮點”,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多次被省法學會評為全省法學會先進研究會,2019年3月被評為全國法學會先進集體。
注重政治引領,突出抓好行業黨建工作
研究會認真落實吉林省法學會關于法學研究行業黨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實加強監獄法學研究黨建工作,在如何提升監獄法學研究的政治站位、發揮監獄法學研究在全省監獄系統黨建政治引領作用方面開辟了新路徑,提供了新經驗,彰顯出新作為。
2018年10月,監獄法學研究會率先在全省法學研究行業系統創辦了“黨建之家”,下發了由省法學會法學研究行業黨委、省監獄管理局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全省監獄系統建立監獄黨建之家的指導意見(試行)》及《監獄黨建之家工作目標、內容及標準考評表》,召開全省監獄系統現場會,要求以長春監獄創辦的“黨建之家”為標桿,按照《指導意見》和《考評標準》,在全省19所監獄全面啟動“黨建之家”建立工作,以突出監獄法學研究在全省監獄系統黨建工作中的政治性引領、創新性引領、學術性引領、陣地性引領、實踐性引領、應用性引領等“六大引領”作用。
監獄黨建之家的設置建立、運行及其發揮的作用,充分發揮了監獄民警黨員領頭、法學會員帶頭、理論研究骨干牽頭的主體作用,增強監獄法學研究的政治引領作用和功能,提升監獄民警整體素質能力和加速監獄工作創新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并適時提供了可借鑒可復制、可操作性較強的范式和范例。吉林省法學會領導高度評價監獄法學研究會的“黨建之家”的創辦,認為是一項創舉。
為切實抓好“黨建之家”工作,充分發揮“黨建之家”政治引領作用,監獄法學研究會日前下發了通知,要求2019年10月底前各監獄都要建成標準化“黨建之家”,按照制定的考核細則,全面推進“黨建之家”標準化工作。
注重學術研討工作,突出抓好課題研究
組織召開2018年度監獄法學研究年會和論壇。根據省法學會的工作要求和全省監獄工作會議精神,監獄法學研究會緊緊圍繞全省監獄工作中心任務和安排部署,于2018年初組織開展了以“新時代背景下堅守安全底線,踐行改造宗旨”為主題的論壇征文活動,研究會加強指導,各分會認真組織,推出了一批有觀點、有新意、有應用價值的學術研究成果。截止年會和論壇召開前,研究會共收到全省各監獄、省局機關、吉林司法警官學院分會等21個單位報送的主題征文115篇,經征文評審委員會評審,共評選出一等獎9篇、二等獎16篇、三等獎29篇、優秀獎34篇,并將其中54篇研究成果編印成《2018監獄法學研究年會論壇文集》下發至全省監獄系統基層民警,以應用于實務工作和指導實踐。在日前召開的監獄法學研究會第四屆暨2018年度監獄法學研究年會論壇上,對這些研究成果進行了交流,對獲獎成果進行了隆重表彰,收到較好成效。
組織開展好年度課題研究項目的立項和結項工作。按照省法學會的工作要求,監獄法學研究會積極做好年度課題項目的選題建議、立項申報和立項課題完成工作。為高質量完成已立項的課題研究項目,研究會多次召開課題項目推進會,與課題項目主持人及單位負責人簽訂課題項目完成保證書,有效促進了課題項目按時保質的完成。按照課題要求,研究會積極組織研究項目課題組赴省內外進行相關課題調研,確保了課題研究項目的高質量完成。2018年度,經課題立項申報和省法學會評審,監獄法學研究會共有12項課題研究項目被正式批準立項,其中2項為重點研究課題項目;5項課題研究項目被批準結項;7項課題研究成果上報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參加全國年度評選;1項司法部課題研究成果結項。這些課題研究成果以新形勢下監獄工作面臨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為導向,從不同的理論層面與實踐側面對新時代刑罰執行和監獄工作進行了較為深入、廣泛的研究和探索,對監獄工作的實踐與應用、刑罰執行功能的體現與完善、監獄法學學科體系的豐富與構建等,均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和決策參考價值。
注重依法治監,突出抓好監獄法律服務
為縱深推進監獄星級法律服務活動的開展,監獄法學研究會會同省監獄管理局相關職能部門,確定了全省監獄法律服務站的統一工作標準,完善了《法律服務站工作目標及職責》等管理制度,在公主嶺監獄召開了全省監獄法律服務站工作推進會,將監獄法律服務工作納入全省監獄系統績效考評工作體系之中。目前,全省監獄法律服務站共有法律專家人才184人;全年對監獄民警開展法律培訓38期、3600余人次;在服刑人員中開展法治教育78期、9700余人次。
監獄法律服務站自2016年成立以來,充分發揮了監獄法律服務的功能作用,使服刑人員得到了實實在在的法律服務,有力促進了監獄安全和社會穩定。如省長春監獄服刑人員曲某某,對其因犯故意傷害罪、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提出異議,監獄法律服務站指派律師張新峰對其法律援助,并參與庭前會議,到庭代理訴訟。經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審理,曲某某因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證據不足,訴訟程序存在明顯瑕疵,被改判為6年6個月。再如省女子監獄刑釋人員郝某,回歸社會后因運營家政服務公司過程中與同行競爭發生矛盾糾紛而陷入困境,求助于女監原監獄長武澤云,經女監法律服務站指派專職律師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獲得了競爭對手賠償的經濟損失18萬元。截止2018年底,全省監獄法律服務站已化解服刑人員中333人次涉法涉訴等棘手問題,解決了76名服刑人員的長期申訴問題。北方法制報記者就此深入到公主嶺監獄、長春監獄、女子監獄,對監獄法律服務站工作進行了專題采訪報道。
為進一步完善監獄法律服務站建設,監獄法學研究會要求已達到五星級標準的法律服務站,要建成示范型監獄法律服務站;四星級、三星級監獄法律服務站要按照“六化”標準向五星級法律服務站邁進。在此基礎上,監獄法學研究會將適時召開全省監獄法律服務站工作經驗交流會。
注重法學人才培養,突出抓好智庫建設
根據省法學會關于法學人才隊伍建設的要求和省監獄管理局黨委關于推動建立監獄機關自己的專家人才隊伍的工作要求,監獄法學研究會于2018年9月在全省監獄系統啟動了監獄法學研究人才庫的建立工作,由省監獄管理局下發了《關于建立吉林省監獄系統監獄法學研究人才庫的實施意見》,就建立監獄法學研究人才庫的指導思想、申報資格、入選條件、申報程序及人才庫管理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和相關標準。
按照《實施意見》,經監獄法學研究人才審核委員會對各監獄、各部門報送的監獄法學研究人才庫入庫人員審核和審定,確定了125名首批監獄法學研究人才庫入庫人員,并選送部分入庫人員參加了中央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的首批培訓。對被審批入選人才庫的人員,由省局向所在單位下發相關通知,并向個人頒發“吉林省監獄法學研究人才庫入選證書”。
為激發監獄法學研究人才對監獄工作的創新活力,入庫人員將作為省局備選人才,優先參加省局的各項重大課題研究活動。省監獄法學研究會根據年度課題立項等研究需要和安排,優先考慮入庫人員參加國家、省部級有關重點課題和專項課題研究任務,優先考慮參加國內培訓交流和相關研討活動。對取得優秀成果的在庫人員,適時予以表彰。各級干部管理部門會同省監獄法學研究會,及時向黨委部門推薦相關人才。監獄法學人才庫實行動態管理機制,分期分批對入庫人員進行專業性考察和吸收,并根據實際情況每二年對入庫人員進行一次調整。
監獄法學研究會還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計劃開展監獄法學研究人才培訓,組織參加中國法學會或社會有關部門組織的理論研討和學術交流,形成信息共享、資源共享、成果共享的信息平臺,發揮智庫在監獄管理上的“外腦”作用。
注重發揮平臺作用,突出抓好刊物編輯出版
為適應新時代監獄工作創新發展需要,并為全省監獄系統民警搭設理論研究和信息交流的平臺,經新聞出版部門批準,省監獄管理局、監獄法學研究會于2017年創辦了以繁榮監獄法學研究、服務監獄工作實踐為宗旨的大型內資連續性出版物《刑罰執行》。
《刑罰執行》現已出版8期,141萬余字,免費印發28萬冊,發送、贈閱、交換的部門和單位186個。期刊設置深度觀察、行刑探索、法理探微、法律服務等30余多個欄目。省新聞出版部門對《刑罰執行》的內容、質量、版式等給予高度評價。兄弟省市高度評價《刑罰執行》出版物“檔次高、格局大、辦得好”。同時,經新聞出版部門同意,又創辦了《刑罰執行》的文藝副刊《長白叢棘》,首期共收錄小說、詩歌、散文和書畫攝影作品等44篇(件),現已創刊出版,為吉林省監獄歷史又填補了一項空白,也為全省監獄萬余名民警職工的大批文學愛好者提供了一個展示交流的平臺。
為采編出接地氣、映民意、切實際、質量高的稿件來,《刑罰執行》編輯部深入基層、深入一線、深入實際進行采編調研,使出版物的編輯出版更有深度、高度、力度和溫度,深受基層民警和業內同行的歡迎、稱贊和好評,成為讀者的良師益友和案頭必備。為提高辦刊質量和能力水平,監獄法學研究會還舉辦了2次全省監獄系統通訊、攝影報道等業務培訓班;3次選派編輯骨干參加全國性內資出版物的相關業務培訓;多次到基層監獄指導并講授理論調研文章的寫作創新。《刑罰執行》編輯部還與各省之間的監獄內資出版物建立了合作采編聯盟機制,不斷擴大出版物的影響力和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