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22 來源: 責任編輯:fml
積極參與基層法治建設,是縣區法學會的一項重要職能,但縣區法學人才匱乏,是基層法學會發揮作用的一個短板。而省市法學會的一個優勢就是人才優勢,而這個人才就集中在各研究會,研究會是法學會開展法學研究工作的主陣地。如何發揮法學會法學法律的人才優勢,2011年,遼寧省法學會創造性地提出“依托研究會,在縣(市)區試點建立法治實踐基地,通過由點到面、逐級建立相對固定的法治建設宣傳陣地,推動基層法治建設的常態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搭建起政府、社會組織與群眾交流溝通的便捷平臺,實現普法與實踐的有機結合。”經過6年來的不斷嘗試和努力,研究會與縣(市)區共建法治實踐基地工作在扎實有效、穩步推進中,收到了良好社會效果.
一、法治實踐基地建設的推進情況
從總體上來看,遼寧省法學會依托省市兩級研究會推進建立法治宣傳陣地,主要是分“三步走”:
第一步:抓住一點,先行試點。首先在省法學會學科研究會中選擇工作積極主動、踏實務實的訴訟法學研究會,與本溪市南芬區委、區政府進行對接共建。2011年10月18日,雙方舉行了簽字和掛牌儀式,建立了我省首個研究會法治實踐基地。基地建立后,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南芬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傾注大量心血,取得了良好成效,為下一步推進推廣積累了經驗。
第二步:抓住一片,局部推廣。南芬區法治實踐基地的建設成果引起了本溪市委市政府的重視,本溪市委主動提出要求借助省法學會的力量多建法治實踐基地。在省法學會和本溪市委、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年末,省法學會民族法、刑法、憲法與行政法、犯罪學、法律邏輯與證據學研究會分別與本溪市6個縣區對接,簽署了合作協議書,舉行了掛牌儀式,正式在一個地區全面啟動了合作共建法治實踐基地工作。
第三步:抓住一批,整體推進。在本溪市試點取得成功經驗后,2014年省法學會著眼于基層法治建設,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法治遼寧基層建設百千工程”,明確提出利用2到3年時間,依托省、市法學會的100個研究會與全省100個縣(市)、區對接,共建100個“法治實踐基地”。截止到2016年11月初,100個法治實踐基地已經全部建成。
在此基礎上,省級研究會還不斷延伸觸角,與政府部門、企業、工廠、街道、社區、學校、鄉鎮、部隊等建立了長期和階段性的法治實踐服務基地43個。一些市級研究會也在街道鄉鎮建立了垂直向下實踐基地,實現了法治宣傳、法律服務的縱向延伸、橫向發展,在服務基層、服務社會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極大地提升了法學會的影響力。
二、法治實踐基地的主要工作成效
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推進,省法學會召開了部署推進會議,下發了具體活動方案,對法治實踐基地的組建模式、主要任務、組織保障等項內容進行了具體規定。經過幾年來的探索前進,實踐效果逐步得到廣泛認可。有些實踐基地,特別是省級研究會建立實踐基地,在整個法治實踐基地建設中更是發揮了領頭羊的示范引領作用,成為各相關市縣爭相依靠的力量。
(一)承擔起縣(市)區主要普法工作。這是法治實踐基地的一項基礎性工作。6年來,法治實踐基地以各級領導干部和人民群眾為重點,組織法學法律專家學者和實際工作者,通過法律講座、法律短劇、模擬法庭、現場咨詢、調查問卷集中開展多層次的法治宣傳教育,從機關到社區、從企業到田間地頭,廣泛深入地向群眾普及法律知識。特別是將各級領導干部作為法治宣傳的重點對象,基本承擔了領導干部的普法任務。
(二)承擔起法律培訓任務。各縣(市)區及街道辦事處實踐基地結合本地區動拆遷、基層換屆選舉、依法行政等工作,積極開展法律培訓。例如,本溪滿族自治縣實踐基地舉辦了全省民族立法培訓班。溪湖區法治實踐基地為全區政法干警開展了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專題培訓。平山區法治實踐基地結合動拆遷工作對全區相關人員就涉及動拆遷過程所需法律知識進行了培訓。明山區法治實踐基地為全區行政執法人員開展了行政法方面的培訓。
(三)承接定制式專項法律輔導工作。這是法治宣傳功能的再發展。定制式服務是指實踐基地根據當地政府實際需要和委托,圍繞當地法治建設,特別是依法行政、依法執政、法治政府、司法實踐中的相關理論和熱點問題,組織專門力量,開展專題法律服務。專題法律服務的形式多樣,有的形成研究成果,有的深入基層指導具體工作,有的開展專題性講座。例如,多個法治實踐基地先后應邀圍繞社區矯正工作開展了“開啟心窗,讓陽光照進來”“陽光普法、預防再犯罪”的專題講座和與社區矯正對象面對面的法律會診、答疑解惑。又如,針對司法實踐中典型的刑事案件,就其證據的收集、提取與固定,證據的補充、補正與補強,證據的審查判斷以及指導定罪的基本規則等問題進行講解等。現在,很多受益于法治實踐基地的單位,都主動出題目、定內容,積極預約下一階段的法治服務和法治宣傳的內容。
(四)承擔起為司法實踐中難點熱點問題答疑解惑工作。主要是根據相關單位要求,就審判實踐的疑難案例和遇到的法律適用問題,借助法治實踐基地請專家學者提供理論和實踐幫助。先后圍繞對侵犯人身權利犯罪中被告人的主觀罪過形式、被告人的行為定性;職務犯罪中被告人主體身份的認定、行為性質的判定;經濟犯罪中新增罪名在最高人民法院還沒有確定數額量刑標準時量刑上如何適用與平衡;司法解釋中對扒竊行為中 “隨身攜帶” 的含義如何理解和界定等一系列問題進行研究探討。2016年6月8日,針對在我省本溪縣的一起長期鬧訪、久拖未決的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省法學會組織相關專家學者召開了“法治實踐基地服務基層疑難案件論證會”,得到了本溪縣委政法委、政法部門的高度評價,稱“沒想到法治實踐基地這么有用、管用,困擾多年的這起疑難案件終于有了解決的思路和辦法”。
(五)承擔起第三方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能作用。法學會和法治實踐基地的性質,決定了作為第三方在百姓維權和社會維穩中很容易得到各方的接受。正是利用這一優勢,有的法治實踐基地開始嘗試在維權維穩中有所作為。如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在大連高新區建立法治實踐基地后,結合當地駐軍多,兵種全,地處海防一線,國家重大軍事演習多,近年來軍地之間就國防工程管護呈現依法維權問題多的新情況,主動把涉軍維權工作作為法治服務重點,圓滿解決了吉林預備役47師干部于某某維權問題。特別是當前部隊對外停止有償服務這項工作,由于政治性強,涉及面廣,標準要求高,部隊處理相當棘手。為此,法治實踐基地深入研究,主動作為,與10余家駐軍單位簽訂服務協議,依法依規協調軍地矛盾,耐心細致講解國家重大決策,先后保障駐軍30多個服務項目順利停止,為國家軍隊大項任務的完成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
(六)承擔起為地方立法和決策咨詢提供法律服務的功能。這是法治實踐基地功能的新拓展。法治實踐基地的功能已由單純的法治宣傳向為當地黨委政府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服務轉變,特別是有些研究會在法治宣傳的基礎上,注重結合自身優勢,以解決實際需要為目的,積極探討法治實踐基地新的合作途徑。如省法學會民族法學研究會和本溪滿族自治縣共建實踐基地后,本溪滿族自治縣是少數民族自治縣,民族法學研究會又是依托省人大民僑外委而建立起來的,本身對少數民族自治縣的相關工作又非常熟悉,雙方充分利用這一優勢,積極在為地方政府制定、完善和規范相應的法規和條例發揮作用。在《本溪滿族自治縣旅游資源保護條例》出臺過程中,民族法學研究會多次專家學者研究論證、反復探討、上下溝通、多方聯系、積極呼吁,使得該條例順利通過,不僅對當地旅游資源的有效保護起了重要作用,也極大地促進了民族自治和民族立法工作。又如本溪南芬區在探索“南芬區執法體制創新”中,準備將原來的城市綜合執法局更名為南芬區行政執法局,并擬將全區有行政處罰權集中歸到該局,為此他們通過基地平臺,邀請省訴訟法學研究會法律專家幫助進行可行性論證,為執法體制創新提供法律支撐。
三、法治實踐基地建設的幾點體會
(一)加強領導,強化組織推動,是法治實踐基地得以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總結各地實踐可以看出,哪個地區領導重視了,組織推動得力了,哪個地區的法治實踐工作就會堅持常抓不懈。以先行試點的本溪地區為例,為加強對實踐基地建設工作的領導,該市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書記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各縣區、街道辦事處也相應成立了組織機構,明確在黨委政府領導下,由法制辦或司法局具體抓好落實。市法學會先后組織召開了縣區實踐基地辦公室負責人座談會、街道辦事處實踐基地工作會議等會議。還經常深入實踐基地檢查指導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措施。
(二)明確任務,健全規章制度,是促進法治實踐基地規范化建設的有效途徑。省法學會在積極探索和實踐的基礎上,提出了實踐基地六項基本職能和任務:一是提供決策咨詢服務;二是提供法治建設定制式服務;三是協助搭建研究交流平臺;四是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五是提供具體法律服務;六是提供法律培訓服務。為使實踐基地建設長效化和制度化,省法學會專門把法治實踐基地建設納入對各市綜治考評內容和對各研究會年終考核內容。各市法學會和各研究會又根據自行的特點,制定了相應的工作制度,如本溪市制定了《法治建設實踐基地工作規則》,完善細化了相關制度和考核標準、方式等內容。
(三)延伸觸角,創新方法,是建設充滿生機活力的法治實踐基地的必然要求。在法治實踐基地的運行中,圍繞如何拓寬服務領域、創新工作方法,各研究會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積累了一些成功的經驗和做法。有的研究會充分利用互聯網擴大法治服務的影響力;有的研究會已把法治實踐基地的服務從縣級政府部門擴大到學校、企業、農村等領域;有的研究會專門開展了針對企業的一對一的定制服務;有的研究會自行編印法律問等宣傳手冊。如為大連支持金普新區發展,新區法治實踐基地積極探索打造了微信服務號“金普法寶”,推廣的文章平均單篇閱讀量在500人次上下,影響力已達幾十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