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6-03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xzw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關于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著力發揮中國法學會作為國家法治建設領域核心智庫的作用,加大法學研究成果轉化的力度,激勵法學研究創新,中國法學會特借鑒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做法,對具有重要理論和實踐價值的優秀法學研究成果予以后期資助。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性質
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作為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予以立項。
二、資助對象
后期資助項目面向全國法學法律界,資助對象為全國法學法律工作者。單位作為成果著作權人的,也可以申報。
三、資助范圍
后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學術專著,也可適量資助學術譯著、資料匯編和工具書,以及尚未進行成果轉化的重大決策咨詢報告(含立法建議稿及理由書、調研報告)。通過答辯的博士學位論文或博士后出站報告,也可申報。
四、申報條件
1.后期資助項目的申報者屬于個人的,原則上須具有法學博士學位、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
2.申報項目的成果須已完成任務成果或目標的70%以上。
3.申報成果應具有重要理論或實踐應用價值,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
4.申報成果屬于學術專著的,應符合學術規范要求。
5.申報人職稱為副高及以下的,申報成果須由三名正高職稱同行專家書面推薦。
6.每個申請人一次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7.博士論文、博士后出站報告答辯通過后可以申報。作者在申報時要注明論文評定等級是否為“優秀”,列明外聘專家和答辯組指出的問題,提出如何修改完善的思路,且最終修改比例不低于30%。以上情況要有本人的博士生導師或合作導師的意見和簽名。博士論文、博士后出站報告或者以博士論文、博士后出站報告為主要基礎形成的成果,不得以學術專著申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報后期資助項目:
1.申請后期資助的成果得到過其他單位研究資助或出版資助的;
2.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或者不同意由中國法學會統一安排出版的(本年度后期資助項目交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3.申請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的;
4.本人已經出版過內容相同或相近的成果的,或成果超過一半的內容已經出版的;
5.未按期完成中國法學會研究課題的或者課題成果鑒定等級為“不合格”的,或者承擔的中國法學會研究課題未結項的。
五、評審程序
1.后期資助項目自公告之日起受理申報。屬于學術專著、學術譯著、資料匯編或工具書的,2016年上半年度后期資助項目的申報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屬于重大決策咨詢報告的,隨時申請。
2.學術專著、學術譯著、資料匯編或工具書的,申報評審工作每半年組織一次。重大決策咨詢報告不定期評審。評審辦法參照《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執行。
六、結項、資助與出版
1.后期資助項目完成(符合出版條件的,完成出版)后,按照《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結項手續。
2.后期資助項目的資助經費具體數額由中國法學會核定。資助出版的,由中國法學會直接劃撥給出版社,后期資助項目的課題成果列入“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文叢”統一裝幀出版。
七、申報辦法
1.申請人可從中國法學會網站(www.www.xzqglgsgb.com)下載《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并如實填寫,將《申請書》一式4份(含1份原件)、所申報的課題成果4套郵寄至:北京市海淀區皂君廟4號院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孫立軍收,郵編100081,聯系電話:010-66112741。請將申請書電子版及成果電子版發郵箱chinalaw2008@163.com。
2.為了方便申請人申報,申請時暫不需要工作單位(含科研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審核蓋章。經評審立項的,通知申請人工作單位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 ?附件: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申請書
? ?相關鏈接:2015年下半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立項評審會在京舉行?
? ? ? ?? ? ? ?? ? ? ? ? ?2015年下半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立項公示公告
中國法學會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