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7月17日,由深圳市法學會、羅湖(法院)法律文化書院、深圳市藍海現代法律服務發展中心主辦,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羅湖區法學會聯合主辦的第十九期“深圳法治論壇”在羅湖區人民法院舉行。受主辦方邀請,教育部長江學者王軼教授做客此次論壇,結合我國現行民事立法以及正在編纂的民法典,以“城市更新”與民法學的對接點為視角與現場四百多名聽眾共同討論“城市更新”話題。
教育部長江學者王軼教授
? ? ? ? 王軼教授從歷史的角度出發,回顧了“城市更新”發展的歷史。從梁思成、林徽因發起的老北平城市更新爭議談到英國及美國城市更新的經驗,他認為城市更新的歷史與城市文明同步推進,與城市的發展如影隨形。他認為“應當把以人為本作為首要的價值取向,城市更新的目的不是為了推動某一個地方經濟的發展,而是推進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讓市民在更好的環境下生存,基于此,城市更新與民法典編纂是密切聯系的,同樣體現了綠色原則。”
? ? ? ? 王軼教授還指出,更多的與城市更新相關的問題主要是從城市規劃、城市管理、社會運作的角度進行討論。基于此,王軼教授深度剖析了意思自治原則、公共利益原則、公平原則,他認為民法學上的三大原則與城市更新中的法律問題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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