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17 來源: 責任編輯:att2014
4月16日下午,《海商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2018年第11期立法專家咨詢會在北京召開
2018年4月16日下午,《海商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2018年第11期立法專家咨詢會在北京召開。研討會由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張鳴起主持。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張鳴起主持會議
交通運輸部法制司條法一處處長馬琳
研討會開始后,交通運輸部法制司條法一處處長馬琳介紹了《海商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的修法背景和主要考慮。
中國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王傳麗,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原副庭長王彥君,中國海商法協會副秘書長、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初北平,中國海商法協會顧問、外運長航集團原總法律顧問、高級國際商務師孟于群,中國外運長航集團副總經理兼總法律顧問楊運濤,中國海商法協會常務理事、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傅廷中,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員朱廣新,長江海商法學會副秘書長、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輝,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郭瑜,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海商法和保險法研究所副主任、教授邢海寶,上海海事大學法學院教授徐國平,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貿易法學研究會理事、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薛源,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原董事會秘書、大連海事大學特聘教授張永堅,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副秘書長兼仲裁院副院長、中國海商法協會秘書長、研究員陳波,中遠海運總公司處長汪洋,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總經理助理默燕斌,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彭先偉律師等相關領域的知名專家學者參加會議。
專家學者認為,《海商法》自1993施行以來,對于我國法治建設及航運貿易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也為海事矛盾糾紛的化解提供了法律依據。但隨著國內外形勢的發展、國際公約的制定和修改、國內法律制度的完善、航運貿易實踐以及司法實踐的變化,《海商法》出現了明顯的滯后性。現階段,《海商法》的修改既有堅實的理論研究基礎,又有豐富的司法實踐參考,修法條件已經成熟。專家學者認為,從修法的指導思想、修法內容和修改的幅度看,《海商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總體上值得肯定。專家學者建議應總體上保持現行法的框架結構,堅持問題導向,從調整范圍、船舶物權體系、船長的職責、海上貨物運輸合同、電子運輸單證、與現有民商事法律特別是《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的銜接、文字表述等方面作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副主任彭伶
本次會議由中國法學會研究部承辦,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協辦。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和成果應用處副處長孫立軍,大連海事大學法學院講師王峰博士、中國政法大學博士后曹興國參加了本次會議。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中國法學會作為黨和政府聯系法學法律界橋梁紐帶、國家法治領域核心智庫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國家立法活動,同時也為了更好地為廣大法學法律專家學者提供貢獻智慧、學術報國的平臺和渠道,中國法學會于2015年1月創辦“立法專家咨詢會”,并建立常態性機制,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以及國務院各部委委托或公開征求意見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草案)進行研討。2015年至2017年共組織召開了108場立法專家咨詢會,超過2100人次專家學者參與研討,會后形成的《專家咨詢報告》合計達到350多萬字。立法專家咨詢會和會后形成的《專家咨詢報告》,受到了中央領導同志、國家立法機關和中央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立法專家咨詢會已經在我國法學法律界乃至社會各界產生了廣泛影響,得到了普遍認可。
黨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的重大政治論斷,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歷史地位,提出了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對新時代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是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中國法學會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根據國家立法計劃,繼續組織召開立法專家咨詢會,并在現有的基礎上堅持改革創新,努力形成“1+1+1”(即“一次立法專家咨詢會、一份專家咨詢報告、一件要報”)三位一體全覆蓋的新機制,為實現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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