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2-12-23 來源: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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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由中央政法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共青團中央作為指導單位,中國法學會主辦,西南政法大學和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共同承辦的第七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在西南政法大學隆重舉行。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李清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童建明、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錢鋒、中央政法委綜治二室主任陳顯輝等出席論壇并講話。論壇主題為“中國調解:理論與實踐”。通過全國征文活動遴選產生的12位青年法學法律工作者,與中央政法委、全國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中國法學會以及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高校的知名專家學者,針對“調解的一般理論和大調解機制”、“法院調解和人民調解”、“刑事和解、行政訴訟和解和勞動爭議調解”等三個專題進行了熱烈深入的交流和討論。論壇指導單位、協辦單位的領導、來自法學理論和實踐部門的專家學者、重慶市法學、法律工作者代表和西南政法大學的師生近400人參加了論壇。
中華文化自古以來強調“以和為貴”、“息訟止爭”。調解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被譽為富有和諧魅力、閃爍民族智慧的“東方經驗”。調解作為一種重要的糾紛解決方式,有利于切實化解矛盾,真正實現案結事了。當前,我國既處于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又處于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管理領域面臨許多挑戰,需要通過調解等多種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建立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完善信訪制度,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 為系統總結我國調解制度的歷史傳承和實踐經驗,探究轉型時期調解的功能價值和制度構建,完善調解的工作體系,中國法學會在中央有關部門的指導下,以中國調解為主題,舉辦第七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并開展了大型主題征文活動,積極為我國建立健全大調解格局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提供決策信息和理論支持。
在論壇開幕式上,中國法學會副會長李清林指出,黨的十八大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了新的部署,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提高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同時,在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中提出,“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這些新思想、新要求是我們進行包括調解制度在內的法治實踐和法學研究的指南。我們要針對如何處理好調解與法治的關系,提高在調解工作中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如何在充分尊重和保障當事人主體地位的前提下合法合情合理地化解矛盾糾紛,真正實現“案結事了”;如何加強各種調解的規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不同調解之間、訴調對接的銜接機制等問題,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的構建出發,提出真知灼見,推進依法治國。本屆論壇以中國調解為主題開展研討,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都很強。希望通過法學大家與年輕學者一對一的深度互動,把研討推向深入,提煉出有利于及時轉化應用的成果,為調解工作體系的構建提供富有成效的決策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指出,如何認識和把握調解,應當注意三點。第一,要全面、辯證、理性、客觀地對待調解。調解有利于修復當事人之間的關系,有利于實現案結事了,有利于彌補裁判方式的缺陷和不足,有利于社會整體和諧與社會關系穩定。但調解也有其局限和不足,例如調解方式不能完全、有時也不必要分清是非曲直,不利于為當事人及其他人提供行為指引;調解方式容易忽略案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等等。因此,一定要甄別不同類型分案施策,在用其所長之時避其所短,在分享調解之利時防備其弊。第二,要通過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建設揚長避短。做到“四個不要”、“六個防止”。“四個不要”,即不要把調解看作解決矛盾糾紛的唯一路徑;不要把調解視為完美無缺的解糾方式;不要對所有案件都厲行重調解、輕審判的原則;不要排除依法裁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六個防止”,即防止脫離實際設定調解率指標;防止調解掩蓋虛假訴訟;防止違背當事人意愿硬行調解;防止以久拖不結迫使當事人接受調解;防止放棄原則和底線助長奸狡違規、背信棄義之風;防止通過調解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第三,要進一步發展和完善調解制度。西方法治發達國家在學習借鑒我們東方的調解經驗的基礎上,不斷發展完善,有的甚至“青出于藍而勝于藍”。應當以開放的胸襟充分借鑒其他國家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推進我國調解制度的發展完善。尤其要不斷總結全國各地、各行業的調解經驗,使調解制度本身不斷發展,與時俱進。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童建明指出,中央提出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以來,各級檢察機關自覺、主動地將執法辦案向化解社會矛盾延伸,在促進調解工作方面作了一些有益探索。一是探索建立檢調對接機制。檢察機關在辦理輕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訴案件過程中,依托人民調解組織等各類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平臺,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促進當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責任和解息訴。二是探索處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工作機制。將刑事和解的適用范圍限制在輕微刑事案件;將和解的內容限制在當事人能自由處分的民事權益領域,不能涉及公權力范圍的刑事責任認定;從寬處理要在法律范圍內酌定,掌握適度,不能傷害法治原則;和解必須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不搞強制和解,防止借刑事和解用錢買刑。第三,探索民事檢察監督與司法調解的聯動工作機制。檢察機關在受理民事申訴案件、開展民事審判監督工作中,堅持抗訴與息訴并重,對那些經審查認為審判活動合法、裁判正確的,認真做好當事人的服判息訴工作;對那些當事人雙方有和解意愿、符合和解條件的,引導當事人自行和解,或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調解工作。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錢鋒指出,法院在化解矛盾、解決糾紛中具有特殊優勢。2008年以來,重慶市法院在所有沒有設立法庭的鄉鎮建立了便民聯系點1000多個,廣大便民訴訟聯絡員依托群 眾基礎和鄉土優勢化解矛盾,解決的矛盾占案件總量的1/ 6,老百姓不出鄉鎮就能打官司。重慶市高院與公安、金融、衛生等部門聯合出臺文件,在交通事故賠償、勞動爭議等糾紛易發領域建立了統一訴調機制,包含民事調解、行政調解和刑事和解。近5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調撤率達到50%。要實現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奮斗目標,應當對調解進行更理性、更深入的研討。
與會專家圍繞調解的一般理論、大調解、法院調解、人民調解、刑事和解、行政訴訟和解、勞動爭議調解等焦點、難點問題,展開了熱烈的討論。為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獻計出力。
中國法學青年論壇是由中國法學會主辦,《法制日報》社、《中國法學》雜志社等單位協辦,面向全國青年法學法律工作者的高規格、多學科、寬領域的學術交流平臺。該論壇以發現、匯聚和培育青年法學人才,推動法學理論、法律制度和法治實踐創新為宗旨,自2009年底啟動以來,已經成功舉辦了七屆。首屆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辦,主題為“法治視野下的城鄉二元結構”;第二屆在中國政法大學舉辦,主題為“法律傳統、法律移植與法律輸出”;第三屆在上海交通大學舉辦,主題為“社會風險與法制發展”;第四屆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辦,主題為“三項重點工作”;第五屆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舉辦,主題為“新形勢下的社會矛盾化解”;第六屆在北京師范大學舉辦,主題為“社會管理創新與中國法治發展”。圍繞我國法治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搭建平臺,凝聚智慧,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深受廣大青年法學法律工作者的喜愛,被譽為“青年法學家的登龍門”。第八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將于2013年在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