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06-23 來源: 責任編輯:admin
??????? 2010年6月13日,第3期中國法學青年論壇在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隆重舉行。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上海交通大學等9家科研院所的12位青年主報告人圍繞“社會風險與法制發展”介紹了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15位法學教授點評。
??????? 如何防范風險
??????? 風險無處不在,已經成為人類的共識。那么,風險能夠防范嗎?有學者探討了風險如何認知以及以具體法律問題為例如何防范等問題。
??????? 認知風險、判斷風險,成為防范風險的首要問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戚建剛運用理想類型的方法,從風險本質、判斷風險否定性后果之因素等方面,比較了建構主義的風險概念模式和現實主義的風險概念模式之差異,并分析了兩類風險概念模式對風險評估、風險溝通和風險管理的隱含意義,從而在一個更為抽象和基礎的層面解釋了當前我國風險規制措施陷入合法性危機的原因。
??????? 在現實的世界中,尤其是案件當中,對風險的判斷往往是在具體案件中判斷的。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朱芒認為,判斷和定義風險,也許客觀主義和主觀主義兩種模式固然在邏輯上能區分清楚,但是現實中是混雜共存的。
??????? 香港大學博士候選人胡凌以網絡輿情為例,從網絡輿情風險發生的機制入手,利用串聯理論和其他社會科學理論解釋了當代中國作為一個整體的網絡輿情的興起和衰落。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王貴松認為,風險公告也存在著兩面性,一方面作為給付行政的一種方式給人民提供信息,另一方面也可能侵害企業的營業自由和財產權、損毀企業的名譽信用。我國在風險公告方面的法律規范過于簡約,應當借鑒國外的做法提升公告行為的合法性。
???????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宋華琳認為,要強化專家咨詢制度在藥品審評中的地位、健全與完善藥品審評專家遴選機制、認真對待藥品審評專家的利益沖突、完善審評咨詢會議制度、專家咨詢會議的信息公開,以及深入思考人文科學、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知識分子在行政規制過程中的角色,思考轉型中的政府、學界和產業界這“三支箭”的糾結。
??????? 清華大學博士后董淳鍔以建筑工程分包市場為例認為,市場交易過程中,契約當事人將面臨共同風險和單方風險,因此有效的契約治理機制必須具有界定權利、規避風險以及解決糾紛的基本功能。從法律規避的角度分析當事人如何利用“法外機制”規避契約風險以及解決契約糾紛,具有重要的理論研究價值和法律實踐意義。
??????? 風險的法律應對
??????? 季衛東教授認為,法學正視風險,就意味著充分肯定產業經濟輝煌成就的同時,還要留意其帶來的負作用,對消極因素進行體系化的分析、考察、評估、應對。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朱巖以侵權法為例,認為現代社會首先導致侵權法從一元過錯體系過渡到二元歸責體系。過錯責任的領域轉而適用無過錯的危害責任,如道路交通、工商責任等。危險責任是現代工業社會在侵權法上的產物,它根本上改變了現代侵權法的體系,成為劃分傳統侵權法和現代侵權法的標識。
??????? 現代社會的風險社會性質使整個刑法框架有一個重大的轉型。早先的刑法強調懲罰,但是現在強調預防。因此,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勞東燕認為,刑法變成管理不安全性的風險控制工具,公共政策可能把刑法規范的體系發展跟社會發展的需要能夠呼應起來,由此成為刑法體系構造性的外在參數之一。而政策導向的刑法蘊含著摧毀自由的巨大危險,因此有必要借助刑事責任基本原則對政策刑法進行規范與制約,并合理處理“原則”與“例外”的關系。
??????? 針對次貸危機引發的思考,上海財經大學副校長周仲飛教授認為,次貸危機的發生,是美國金融服務現代化以后,法律注重效率大于注重安全的結果。針對中國證券市場的問題,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生黃韜認為,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的現實狀況并不符合經濟學界關于法院對金融市場發展起著重要作用的基本理論判斷,相反卻是存在著“司法失靈”的現象。
???????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副教授李劍從“唐山人人”訴北京百度的一審判決中得出,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從網絡用戶的角度將相關市場界定為“中國搜索服務引擎市場”。但是,這一認定忽略了搜索引擎的雙邊市場特性。
??????? 在環境這一高風險領域,中國海洋大學政法學院講師梅宏認為,傳統法律對于生態利益保護、生態損害預防和救濟具有難以克服的局限性。環境法要一改傳統救濟方式重于事后懲罰與補救的立法思路,加強預防性法律制度的建設。
??????? 面對風險防范和風險的法律應對,法學界試圖尋找法律機制在防御和控制社會風險上的作用,是非常有成效的舉措。這方面的努力,我們不應當因今天論壇的結束而結束,我們還要繼續研究。
(法律信息部馮家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