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9-13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elite
9月8日下午,《海洋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2016年第28期立法專家咨詢會在北京召開
2016年9月8日下午,《海洋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專家研討會暨中國法學會2016年第28期立法專家咨詢會在北京召開。研討會由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張文顯同志主持。
張文顯副會長主持專家咨詢會
國務院法制辦農林城建資源環保法制司張曉輝同志參加會議。研討會開始前,環境保護部政策法規司別濤副司長、國家海洋局政策法制與島嶼權益司宗兆霞處長先后介紹了《海洋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的起草背景和主要考慮。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天津大學法學院院長孫佑海教授,中國海商法協會常務理事、大連海事大學副校長單紅軍教授,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王燦發教授,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周珂教授,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徐祥民教授,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劉莘教授,北京大學法學院汪勁教授,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清華大學法學院王明遠教授,上海交通大學海洋法治研究中心、極地與深海發展戰略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薛桂芳特聘教授,海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秀衛教授,上海政法學院經濟法學院副院長、上海市法學會海洋法治研究會會長楊華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劉小飛審判長,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法律部法規處宋玉萍處長等專家學者參加會議。全國政協社法委駐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呂忠梅教授,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秦天寶教授,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環境法學分會副主任委員、北京理工大學環境資源與能源法研究所所長羅麗教授提交了書面修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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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專家學者一致認為,根據環境保護的新形勢,對《海洋環境保護法》進行修訂是必要的?!逗Q蟓h境保護法》應是對海洋環境保護的基本法,應將海洋生態、環境、資源一體保護。就《海洋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草案)》而言,從修改的內容看,僅限于對溢油事故加大處罰力度、增加《環境保護法》已經規定的幾項制度以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的相關制度,修改范圍十分有限,完全不涉及立法理念、原則、基本制度等核心內容,這種修法實際意義并不大。從時代背景上講,生態文明建設的新戰略、建設海洋強國的新布局、綠色發展的新要求,使得海洋環境保護問題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與國家戰略、國家安全、國家發展緊密的結合在一起,應以“五大”發展理念為指引,全面思考海洋環境保護問題。從現有內容上講,無論是加大對污染的處罰力度、建立生態紅線制度,還是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都是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這種“碎片化”地修改將會帶來法律實施過程中價值判斷不明、執行標準不一等問題。從立法技術上講,法律責任方式變化、新制度建立,必須有合理的立法邏輯,現在這種“打補丁”式的修改,也會造成法律規范不合邏輯、制度與制度間的關系混亂。專家學者認為,應該利用這次啟動《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工作的寶貴機會,對法律進行全面修改,建議從法律的名稱、立法理念、基本原則、海洋管理部門與環境保護部門的職責權限、與《環境保護法》以及海洋相關法律的關系、環境責任、框架結構和文字表述等方面進一步修改完善。
研究部副主任 彭伶
本次會議由中國法學會研究部、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承辦,上海市法學會協辦。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彭伶副主任參加會議。中國法學會研究部成果應用處孫立軍副處長,國家海洋局政策法制與島嶼權益司李琛列席了本次會議。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中國法學會作為我國核心法治智庫的作用,更好地配合國家立法活動,同時也為了更好地為廣大法學法律專家學者提供學術報國的平臺和渠道,中國法學會于2015年1月創辦“立法專家咨詢會”,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以及國務院各部委委托或公開征求意見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草案)進行研討。中國法學會又從2016年第1期開始推出網上“立法咨詢意見征集平臺”。中國法學會根據線下立法專家咨詢會的現場發言和線上征集到的修改建議整理形成更加翔實的《專家咨詢報告》,供中央領導和有關部門決策參考。自2015年1月以來,中國法學會已經組織了60余場專家研討會暨立法專家咨詢會。會議形成的《專家咨詢報告》,逐期呈報給有關中央領導和立法機關,收到了顯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