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2-15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att2014
編者按:
????????2月14日出版的《法制日報》發表了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同志的文章《努力做好新時代“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工作》。此前,1月25日,中國法學會召開座談會,研討部署“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事宜,陳冀平同志出席并講話。會后,《法制日報》理論版對陳冀平同志的講話進行編輯、刊發,人民網等重點新聞網站予以轉發。
????????文章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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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毛澤東同志批示學習推廣“楓橋經驗”55周年和習近平總書記批示堅持發展“楓橋經驗”15周年。我因多年從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對“楓橋經驗”很有感情,深深感到毛主席、習近平總書記批示的“楓橋經驗”對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
????????20世紀60年代,浙江省諸暨楓橋的干部群眾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創造了“楓橋經驗”。1963年11月,毛澤東同志批示充分肯定了“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實現捕人少、治安好”的“楓橋經驗”,并提出“要各地仿效,經過試點,推廣去做”。50多年來,“楓橋經驗”歷久彌新,久盛不衰,在堅持中求發展,變化中求創新。改革開放后,楓橋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預防矛盾化解,維護社會治安,成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典型。進入新世紀,浙江在全省范圍內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使其逐步形成了深化平安建設、維護和諧穩定、推動科學發展的成功經驗,成為我國政法綜治戰線的一面紅旗,成為我國社會綜合治理的金名片。
????????習近平總書記對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高度重視。2003年在浙江工作的時候,親自部署、推動中央綜治委和浙江省委在浙江聯合召開了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40周年大會。自此,中央綜治委和浙江省委每五年召開一次紀念大會。在40周年紀念大會上,習近平同志明確提出,要充分珍惜“楓橋經驗”,大力推廣“楓橋經驗”,不斷創新“楓橋經驗”,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當時,矛盾糾紛引起的群體性事件多發,中央綜治辦部署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認為“楓橋經驗”通過發動群眾、依靠群眾、服務群眾來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真正為群眾化解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是推進這項工作的好經驗、好模式。在習近平同志的領導推動下,“楓橋經驗”在浙江省全面進行推廣,浙江各地因地制宜創造了不少新經驗,并率先提出“平安浙江”建設,對化解矛盾糾紛、減少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維護群眾安全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2004年,中央綜治委在浙江召開全國綜治工作會議,主要是在全國推廣浙江的經驗,創新和發展“楓橋經驗”,開展平安建設。隨即,全國興起了學習“楓橋經驗”的熱潮。實踐證明,“楓橋經驗”確確實實是符合中國實際的,是行之有效的,是有利于廣大人民群眾的經驗。
????????2013年10月9日,習近平總書記又專門為紀念毛澤東同志批示“楓橋經驗”50周年大會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楓橋經驗’的重大意義,發揚優良傳統,適應時代需求,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把‘楓橋經驗’堅持好、發展好,把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好、貫徹好”。黨的十八大以來,浙江省乃至全國各地掀起創新發展“楓橋經驗”的新篇章,牢牢抓住以人為本這個核心,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動“楓橋經驗”成為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的經驗。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楓橋經驗”正在發生變化:一是基本理念在變,從以維護社會穩定為重點向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轉變;二是基本定位在變,從基層預防化解矛盾的做法向基層社會治理模式轉變;三是基本路徑在變,從群防群治向構建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層社會治理機制轉變;四是基本手段在變,從以人防、物防、技防為主的“三防”到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舉”的社會風險防控體系轉變;五是基本方式在變,從傳統方式向傳統方式加智慧治理轉變;六是基本目標在變,從“小治安”到“大平安”轉變。2017年12月,郭聲琨同志在浙江調研時指出,毛澤東思想催生了“楓橋經驗”,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孕育了新時代的“楓橋經驗”。剛剛閉幕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對總結、提煉、推廣“楓橋經驗”作出部署。郭聲琨同志指出,“楓橋經驗”來自群眾,法學會要加強研究,做好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工作。這既是對中國法學會布置的重大任務,也是對中國法學會的高度重視和信任。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應當積極投身此項工作,做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研究者、宣傳者、推廣者。
????????根據中央政法工作部署,中國法學會把總結、提煉、推廣“楓橋經驗”確定為2018年全年的重點工作進行謀劃和落實,決定設立“‘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重大課題,組織知名專家學者,聯合有關部門和浙江省有關單位,開展跨領域、多學科、集中性的協同研究和實踐調研,爭取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理論成果,進一步促進“楓橋經驗”的理論化、“楓橋理論”的體系化和國際化,為“楓橋經驗”的不斷豐富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理論支撐。
????????長期以來,政法綜治系統、公安系統等實務部門,尤其浙江省、紹興市、諸暨市政法系統的領導都高度重視“楓橋經驗”的理論總結和經驗提升工作,開展了大量的專題調研和理論研究,形成了豐碩的成果。不少學者也把自己的學術興趣聚焦在了中國基層治理的生動實踐和成功范本——“楓橋經驗”上,與實務部門的專家形成了良好的互動,為進一步開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理論研究提供了比較扎實的基礎。但是我們也要看到,“楓橋經驗”理論研究還存在法學界整體上關注度不夠、參與度不足的問題,不同學科之間、理論部門與實務部門之間聯合研究的機制還有待加強,特別有分量的研究成果還不多,研究成果還不能完全滿足指導實踐的需要。
????????開展“楓橋經驗”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工作,要堅持以下幾點:
????????第一,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我們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內涵十分豐富。“楓橋經驗”是習近平總書記基層治理思想的重要來源。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工作期間,多次發表重要論述和理論文章,鮮明指出要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加強基層治理工作。黨的十九大對“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作出重大部署。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我們必須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來全面引領、全程貫穿“楓橋經驗”的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工作,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匯聚起法學法律界的力量,把中央決策部署貫徹好、落實好。
????????第二,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楓橋經驗”的基本特征是“發動和依靠群眾,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堅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決”是目標,“發動和依靠群眾”是根本途徑,是“楓橋經驗”的靈魂所在、精髓所在。毛澤東同志1963年11月與公安部負責人談話時強調:“從諸暨的經驗看,群眾起來之后,做的并不比你們差,也不比你們弱,你們不要忘記動員群眾,群眾工作好了,可以減少反革命案件,減少刑事犯罪案件。”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要樹立群眾觀念,一切相信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充分發揮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本質力量,讓社會和諧穩定,讓群眾安居樂業。我們在理論總結和課題研究中,決不能忽視、淡化群眾觀念的特殊地位;離開了群眾觀念,把群眾當做客體和純粹的工作對象,就不再是“楓橋經驗”了。
????????第三,必須把堅定“四個自信”擺在突出位置。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要堅持“四個自信”,這是我們開展一切工作必須具備的底氣和勇氣。“楓橋經驗”是人民群眾在實踐中的偉大創造,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正確性和優越性,蘊含在科學豐富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社會治理理論之中,展示了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大成果,傳承著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對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踐經驗的系統總結,提煉出有學理性的新理論,概括出有規律性的新實踐。我們要以此為基本遵循,扎實開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理論總結和提煉工作,推動其由促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向促進城鎮、社區治理體系建設延伸,提升我國基層社會治理經驗和理論在國際社會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第四,必須落實大興調研之風這一基本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抓好落實,必須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對真實情況了然于胸。”“楓橋經驗”是人民在實踐中創造出來的。對“楓橋經驗”進行理論總結,“鼠標不能代替腳板”,必然要深入基層、深入實踐、深入群眾,以人民為師。當前,社會主要矛盾發生了變化,社會狀況和人民內部矛盾呈現新特點。“楓橋經驗”如何主動適應社會主要矛盾發生的新變化,如何實現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機結合,如何與時俱進、創新發展,如何更好地進行復制和推廣,都需要堅持問題導向,加強調查研究。希望有關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為課題組開展調研提供支持;希望課題組能夠深入調研,既要總結成功經驗,又要堅持實事求是,努力形成高質量的研究報告和理論成果,為“楓橋經驗”創新發展、為我國社會治理現代化作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