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地區(qū)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
胡興東
摘?? 要:在市場經濟的大潮沖擊下,西南民族地區(qū)社會糾紛解決機制呈現出數量繁多、機制復雜,傳統解決機制作用弱化等現象。在新時期,西南少數民族地區(qū)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構建中,應該堅持調解組織與法院審判兩大體系為中心,具體是人民調解組織必須堅持運作機制上的非國家性,糾紛解決過程和形式上要體現非司法特點; 司法機關運作機制上要體現國家性,解決過程中遵循嚴格形式主義和法治主義; 治安調解機制應采取嚴格的“法治”主義,即“嚴格的依法而為”。在傳統糾紛解決機制上應正視、承認傳統糾紛解決機制的補充作用,采用不同途徑和機制讓傳統糾紛解決機制成為此地區(qū)糾紛解決有機部分。
關鍵詞:基層社會? ?多元?? 糾紛? ?調解
?????? 正?? 文:西南民族地區(qū)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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