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12-26 來源:辦公室 責任編輯:att2014
12月26日,第二屆“網絡新楓橋經驗”高峰研討會在國家會議中心召開
12月26日,由瞭望周刊社和阿里巴巴集團聯合舉辦的第二屆“網絡新楓橋經驗”高峰研討會在國家會議中心召開,會議主要圍繞如何在信息化時代開展群眾工作、充分運用網絡優勢促進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等問題進行研討,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兼秘書長鮑紹坤出席并講話。
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兼秘書長鮑紹坤出席并講話
鮑紹坤副會長指出,“楓橋經驗”是我國在社會治理領域依靠群眾、相信群眾、服務群眾相統一,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一個典范。網絡新“楓橋經驗”,就是充分注重和運用現代網絡技術、網絡手段和網絡思維依靠群眾進行社會治理,凸顯了對群眾路線的堅持,凸顯了充滿時代特征的創新創變,高度契合黨的十九大精神,是新時代創新社會治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植根于人民群眾的偉大創造。
鮑紹坤副會長強調,新時代創新發展網絡新“楓橋經驗”,要做好以下三點:第一要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50多年的實踐證明,“楓橋經驗”是實踐黨的群眾路線的生動體現,也是黨和國家不斷探索、創新和深化“社會治理”本質、路徑和方法的過程,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是創新“楓橋經驗”的首要前提。伴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特別是在互聯網時代,黨委政府應當積極適應現代科技和大數據發展形勢,加強頂層設計,加快推進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做到統籌規劃、統一標準、協調配套,構建起智能防控、綜合治理的公共安全體系。第二要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與50多年前的“楓橋經驗”相比,新“楓橋經驗”緊扣互聯網時代的特點,把強化社會共治作為立足點,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增加社會參與的厚度與寬度,讓社會共治更有張力與活力。近年來,中國法學會在參與社會治理,化解矛盾糾紛方面開展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績。各地法學會因地制宜、創造條件,充分利用人才資源和“第三方”獨特優勢,在社區、鄉鎮、學校、軍營、監所等廣泛建立“法律診所”“法律服務站”“法律顧問站”“調解中心”等,積極主動為基層群眾開展法律常識咨詢、矛盾糾紛調處、信訪積案化解等,在滿足群眾法治需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和基層治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第三要廣泛發動人民群眾。“楓橋經驗”的核心是發動群眾、群防群治。在信息時代和互聯網大背景下,創新發展“楓橋經驗”,仍然要堅持和發揚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優良傳統。在發揮好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要引導社會成員增強主人翁精神,激發社會自治、自主、能動力量,完善基層民主決策機制、民主治理機制,在基層社會治理中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讓社會和諧穩定,讓群眾安居樂業。
鮑紹坤副會長指出,“楓橋經驗”歷久彌新。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網絡新“楓橋經驗”一定能繼續引領互聯網時代社會治理的探索與實踐,為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來自全國人大、全國政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中央有關部門的領導同志,北京、上海、浙江等8個省市政法機關實務部門的同志,以及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公安大學等高等院校的知名法學專家學者對網絡新楓橋經驗進行了全面深入的研討與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