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3-01 來源:檢察日報 責任編輯:elite
編者按:2016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法學專家座談會,征求對最高檢工作報告修改的意見建議,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主持會議并講話。座談會上,專家學者對最高檢工作報告修改以及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提出了許多富有建設性的意見建議。本文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研究員在座談會上的發言摘要。
多用法律解釋解決司法實踐中問題
莫紀宏
這個報告作為向全國人大代表匯報的報告,我認為是非常成功的,數據都比較實,能夠反映出過去一年全國檢察系統做的工作。對2015年的檢察工作,有以下幾點感受和看法:
第一,檢察機關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做了不少很有成效的工作,相比2014年,在不少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說明檢察機關是開拓進取、勤奮努力的。
第二,檢察機關應進一步增強憲法意識,明確職能定位,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依法履行檢察職能。最高檢在注重辦理好案件的同時,也應當在原有基礎上做好相關司法解釋、檢察政策的制定工作,充分發揮檢察權在國家權力運行體系中的作用。
第三,應當準確理解和區分司法體制改革和檢察改革的關系。檢察機制改革有時候可以是檢察系統的內部改革,但檢察體制改革則涉及到全局問題,應當精心研究,穩妥進行。
第四,建議多用法律解釋的方法解決司法實踐中的問題。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但實踐中憲法卻成了法律的立法提綱,要通過加強憲法解釋來推動憲法實施,憲法具體化的過程就是解釋的過程。目前習慣于通過制定和修改法律來解決司法實踐中的問題,建議逐漸研究用憲法解釋的方法來解決這些問題。從近年來的檢察工作實踐看,檢察機關對司法解釋比較重視,注重依法開展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