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9-05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att2014
中國參加WTO訴訟模式改革
華東政法大學 陳儒丹
現有司法實踐表明WTO成員經濟發展水平與其成為被訴方或申訴方的次數都成正比。目前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但中國申訴次數與被訴次數之比值是使用WTO爭端解決機制最頻繁的前幾個國家中最低的,與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嚴重不成正比。例如,中國的國家經濟實力和海外對華貿易壁壘數量都明顯超過同屬于金磚四國的巴西和印度,然而WTO申訴能力卻遠弱于巴印兩國。另一方面,中國正經歷從“引進來”到“走出去”、從“學習型”到“創新型”的經濟轉變,但商務部研究報告表明外國對華貿易壁壘數量增多、形式隱蔽化并開始向中國新興產業和高端制造業蔓延。中國未來大量提起WTO申訴以擴展海外市場已經是勢在必行。因此,對WTO案件訴訟結果進行全面實證研究并探索中國如何利用這些規律改革WTO訴訟參與模式也就成為必須。
對WTO案件訴訟結果進行綜合全面的實證研究,特別是對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申訴方勝訴率問題進行分析表明WTO案件訴訟結果呈現出向申訴方傾斜的特征,存在明顯的未來國際貿易自由化價值偏好。從訴訟結果看,WTO成立至今,申訴方與被訴方的勝訴率并沒有出現交替上升或下降的波動,相反,兩者在總趨勢上做背離運動,在訴訟結果上向申訴方傾斜。這個現象的產生除爭議措施可能違反WTO協定這個基本原因之外,并非因為申訴方的國家經濟實力和訴訟經驗超過被訴方,而主要源自WTO機制的設計實施過程中系統性的向申訴方傾斜,形成了綜合的系統內部扭曲效應,使訴訟結果向申訴方傾斜,表現出對未來國際貿易自由化價值的偏好。國際爭端解決機構捍衛協定主導價值并影響訴訟結果可能并不是WTO爭端解決機構所獨有的,而是所有國際司法審查機構的一個共性。WTO爭端解決機制是研究這種共性的一個有效的突破口。
此外,研究表明WTO體制的理論基石是多邊自由貿易原則只是表象。因為,WTO爭端解決機制申訴方利益取向(系統和結果全面的絕對性的向申訴方傾斜)的歷史背景固然是貿易自由化,資本的逐利性和消費的無限性決定了全球市場的自由化和一體化是一個不可逆轉的綿延不斷的進程,具有絕對性。 WTO框架下申訴方的訴請代表貿易自由化的方向,因此WTO爭端解決機制向申訴方傾斜的申訴方利益取向必然對全球貿易自由化進程具有加速效應。但是,英美國家的貿易政策演化史、美國憲法州際貿易條款統一國內市場的司法實踐、以及內化在WTO立法和司法實踐中的新興行業跨國公司利益都證明本質上貿易自由從來都不是國際主義的,貿易自由政策的基石是經濟民族主義和行業利益,具有相對性。
從WTO訴訟結果的實質影響看,特定歷史背景下制定的WTO實體規定具有不均衡性,在傳統GATT1947基礎上擴張的SPS、TBT、TRIMS、GATS和TRIPS成為發達國家新興行業跨國公司強行推行貿易自由政策撬開發展中國家一窮二白的新興行業市場的利器,因此,縱然WTO程序不對稱性與訴訟當事方經濟實力無關,WTO程序向申訴方傾斜的這種特性必然導致相對剝奪效應,即WTO程序可以幫助發達國家更多的獲得利潤率更高的新興行業市場,而發展中國家更多獲得的只是發達國家中利潤率較低的夕陽產業市場,體現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相對剝奪和新興行業對夕陽產業的相對剝奪,最終對全球貿易自由化進程產生的加速效應是加速傾斜的效應。WTO爭端解決機制傾向申訴方的特性會產生馬太效應,并且該馬太效應具體表現為弱者相對剝奪效應。
因此,在中國利用WTO訴訟模式發展本國經濟對策方面,中國迫切需要改變參加WTO訴訟的模式,申訴要靈活,被訴要頑固。一方面,中國不能被動應戰,應該積極、務實、靈活的申訴以維護條約談判利益。戰術上中要積極申訴,加大申訴資源投入,重置訴訟資源總體配置。在爭端解決資金支持、人力資源支持以及國內行政申訴程序的建設方面,要采用一種雙向的建設思路,例如在人力資源支持方面不僅要注意本國法律資源的建設還要注意WTO法律資源特別是爭端解決機構司法成員數據的建設。中國申訴還必須考慮到WTO爭端解決機制本身的制度性缺陷、被訴國的國內政治經濟體制、以及不同的爭端解決機制的相對效應等因素,注意用盡磋商手段避免WTO執行方式的有限性,注意根據爭議措施涉及的被訴國機構的性質選擇提起WTO申訴的案件類型,注意根據勝訴判決未來的雙刃劍效應和杠桿效應確定具體爭端解決機制和爭端解決階段。另一方面,雖然中國處在制造業較為發達、新興行業過于幼稚并且由第二產業向第三產業轉型的過渡階段,社會穩定和經濟持續發展要求中國暫時犧牲新興行業利益加入WTO以海外市場換取國內就業和產業升級,但是,新興行業是中國成為經濟強國必須發展的,必須充分考慮并且創造條件努力突破WTO爭端解決機制不對稱性的弱者相對剝奪效應。所以,除了在戰術上必須積極提起WTO申訴外,中國在戰略上必須實施交易制度成本雙軌制,對外增加制度成本保證本國核心幼稚產業關鍵發展期少受沖擊,除非被WTO爭端解決機構建議修改限制貿易自由的措施且修改不會導致產業停滯,對內則需要大力削減交易制度成本,特別是削減國內跨地區交易成本和第三產業制度支持導致的交易成本。通過建立交易制度成本雙軌制來緩沖WTO爭端解決機制對發展中國家新興行業利益造成的相對剝奪效應,減少條約談判潛在損失的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