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5-18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elite
從老師到法官深感身體力行遠比單純批判更難
第二批掛職法學家履新最高法初體驗
□ 法制網記者 李娜
研究國際法的劉敬東用“BigDay”(大日子)形容他到最高人民法院“上班”的第一天。
5月4日,劉敬東早早起了床,精心選了一套西裝,打上一條藍色基調的領帶,沒吃早飯,就出了家門。
8點準時進入最高法,拿起工作卡在讀卡器前一刷,“嘀”的一聲像是提醒或是告誡,他對自己角色的轉變突然有了真實感: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國際法研究所的一名老師,變成最高法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除了劉敬東,第二批到最高法掛職的其他6位法學家,也在近日陸續走馬上任。
最高法相當重視這7位“新同事”的到來。在不久前專門召開的專家學者交流掛職座談會上,院長周強特別強調,這7名掛職干部“有職有權”,“要把掛職干部當自己人,充分發揮作用”。
5人掛職審判崗位
4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任命通過后,法律人微信朋友圈轉瘋了5名法學家任職最高法的消息。
據了解,5名在審判崗位掛職的學者分別是: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校長林維、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劉廣三、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國際法研究所經濟法室主任劉敬東、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錫鋅、武漢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馮果。他們分別出任最高法刑一庭、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和審監庭副庭長。
另外兩名學者掛職綜合部門,分別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孫憲忠、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汪海燕,分別出任最高法研究室和司改辦副主任。由于他們不在審判崗位,不涉及法律職務,因此不需要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
相比第一批6名掛職學者中僅有3名在審判崗位,這次最高法拿出更多一線審判崗位讓掛職法學家充分實踐。
座談會一結束,最高法行政庭副庭長李廣宇就把王錫鋅接到四樓行政庭辦公區。30多名同事早已在此等候,其中一些曾是他的學生,一些曾在研討會上見過面。李廣宇說:“以前可能叫他王老師,今后該叫王副庭長了。”
“是什么級別的官職,我不是特別在乎。”王錫鋅說,“但以掛職方式深度了解最高法,不是旁觀者,而是直接身體力行者,甚至是主角,親歷整個過程,是我非常感興趣的。”
林維表示,法律實踐是職業法律家的真正搖籃。“我們雖然只是掛職,但都是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副庭長,要把自己當作有權、有職、有責的司法工作者,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積極將法學理論知識、法學研究成果轉化服務于案件審理、司法解釋等具體工作。”
首次出現兩位70后
理論功底扎實、學術造詣精深、有行政領導經歷、司法實務經驗……7位學者無一例外有著過人之處。
其中,王錫鋅、馮果、孫憲忠曾獲評“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劉廣三在刑法、證據法領域科研成果較多,是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和中國犯罪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劉敬東在國際經濟法領域科研成果較多,擔任中國法學會WTO法研究會常務理事;王錫鋅在行政法領域科研成果較多,研究著作豐富;馮果在經濟法、商法領域科研成果較多,是中國證券法研究會副會長;孫憲忠的民法科研成果豐碩,目前為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第二批掛職法學家中首次出現兩位70后,進一步凸顯年輕化。1971年9月出生的林維,刑法領域科研成果較多,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是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曾在聯合國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實習;1974年8月出生的汪海燕,訴訟法領域科研成果較多,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及教育部、中央政法委“雙千計劃”人才。
7名法學家都有司法實務經驗。如劉廣三曾掛職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馮果曾掛職任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汪海燕曾掛職任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林維和劉敬東則先后擔任過最高法特邀咨詢員。
此外,最高法將第二批掛職人選范圍,首次從京內擴展到京外院校。7名法學家中,馮果來自于武漢大學。
據了解,這7名掛職人選是最高法面向全國20多家法學院校、科研機構發出邀請,從各地推薦的42名人選中,根據崗位要求,從綜合素質、研究方向、專業水平和工作經歷等方面考慮,層層篩選出的。
期待學術轉為現實
過去學者和實務部門相互不理解。學者經常批評實務部門辦案有問題,實務部門則指出,學者整天掉在書袋里。
此次掛職最高法的7位專家,或多或少也曾批判過這個中國最高審判機關。如今,為期兩年的掛職,他們要在這里親身體驗枯燥繁瑣的法官生活,經歷生與死的審判抉擇,享受被人尊敬又壓力重重的審理過程,角色轉換并不容易。
“站在大門外看最高法,和走進大廳、走上審判席看,完全不一樣。”劉敬東說,民四庭是涉外審判的重要部門,履新后最大感受就是,直接的身體力行遠比單純批判更難。
劉廣三告訴記者,到刑三庭擔任副庭長,要親自參與死刑案件復核,人命關天,這是件十分嚴肅的工作,要求多方求證、反復權衡、謹慎處理,既要認識到中國當前死刑存在的必要性,又要認識到嚴格控制死刑適用的重要意義。
“最高法的案件往往重大疑難復雜,應當正確對待審核簽發權,處理每一起案件時,都要有高度的責任意識,如履薄冰、如臨深淵,切實盡職盡責。”馮果說,兩年的實踐,可能改變他的很多觀念、思維方式甚至是培養學生的方式。
王錫鋅則表示,自己已經逐漸進入角色。“5月1日起,新的行政訴訟法及司法解釋同步實施,加上立案登記制改革的影響,行政訴訟案件可能出現井噴式增長。”他說,這些天他一直密切關注這方面的情況,仔細收集分析相關資料,希望未來能把最新學術成果研究運用到疑難案件審判中。
“最高法很有吸引力的一點,就是可以把學術觀點轉化為現實,只要你的觀點代表未來的方向。”掛職法學家們都對此充滿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