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1-20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att2014
羅佳 法制網輿情中心
編者按
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決戰之年,法治領域改革力度加大、范圍廣泛、影響深遠,十九大報告首次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在全國各地推開。在此背景下,政法機關乘勢而上,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力維護社會安定有序,保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法制網輿情監測中心從2017年收錄的1714起主體明確的網絡輿情事件中,篩選出208起具有代表性的輿情事件,進行定量推演和計算,歸納出2017年度政法網絡輿情的總體特征,評估政法機關輿情整體應對情況,為政法機關輿情處置工作提供參考。
一、地域:
北京輿情數量居首位 次高發區呈“T”字結構
(圖1 2017年政法網絡輿情地域分布圖)
從地域分布上看,2017年北京政法輿情數量最為突出,占比為15.4%,與2016年相比,北京輿情數量增加了10.2%,輿情升溫較為明顯。江蘇以9.3%的占比位列第二,“南京火車站猥褻女童案”“常州毒地案一審判決”等事件引發輿論熱議。此外,河南、山東、陜西、湖南、廣東等省位于“第二梯隊”,輿情次高發區呈“T”字結構。
二、系統:
公安仍為高敏群體 跨系統輿情關聯復雜
(圖2 2017年政法網絡輿情系統分布圖)
從系統分布上看,公安系統網絡輿情持續多發,占比為55.1%,是當前輿情的高敏群體。法院占比為22.9%,司法行政系統占比為11.0%,檢察院占比8.5%,政法委占比2.5%,數量相對較少。與2016年相比,公安系統輿情占比下降,法、檢、司、政法委系統均有上升;尤其是司法行政系統增長了8.9%,主要與律師類輿情頻發有關。
此外,跨系統輿情事件日漸增多,占比為31.3%,相比于2016年提升了10.7個百分點,輿情事件關聯日趨復雜化。
三、起源:
“兩微一端”積極爭奪話語權 傳統媒體議題設置能力遭挑戰
(圖3 2017年政法網絡輿情起源分布圖)
從政法網絡輿情事件的首發渠道來看,“兩微一端”正日益成為輿情發酵重要的平臺和推手,其中,微博占比為28.0%,較2016年的19.4%有大幅上升,“駐馬店女子遭二次碾壓身亡事件”“女游客被毆打致毀容事件”均發端于微博。此外,隨著微信用戶數量的攀升和傳播影響力的增大,微信也成為了輿情生成、發酵的重要平臺,占比為5.5%,如“瀘縣太伏中學學生死亡事件”消息來源于微信朋友圈。客戶端占比為1.1%,如“榆林產婦跳樓事件”首發媒體為《華商報》旗下APP“華商二三里”。相較于2016年,三者占比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報紙仍然是網絡輿情傳播的第一大信源,占比為36.3%,《新京報》《法制晚報》等媒體憑借信息采集、加工、制作和傳播的專業化優勢,在熱點形成和議題設置方面作用依然強大,如《南方周末》對山東辱母殺人案的報道,直接促使輿情爆發及蔓延。網絡媒體占比為23.6%,也是重要的輿情源頭,尤其是澎湃新聞網、上游新聞網等地方新興網絡媒體在信息挖掘、傳播效率方面表現突出。但不容忽視的是,隨著新媒體的不斷涌現,報紙和網絡媒體的占比不斷縮小,其話語權正面臨挑戰。
四、爆發時長:
信息擴散期縮短 輿情傳播實效提高
(圖4 2017年政法網絡輿情爆發時長分布圖)
從輿情發酵時間上看,事發當天即引爆輿情的事件占比為21.3%,1-7天發酵的輿情事件占比最高,達41.6%;與2016年相比,兩者分別增長了1.8%和7.3%。可以看出,熱點事件從發生到輿情爆發的間隔時間越來越短,這給政法機關輿情處置帶來嚴峻挑戰。此外,事發后7天以上引發輿情的事件占比為37.1%,表現形式主要為舊案出現新進展或媒體挖掘報道引發新輿情。
五、層級:
省級輿情壓力上升 紡錘型結構日趨均衡
(圖5 2017年政法網絡輿情行政級別分布圖)
從涉事政法機關行政級別來看,地市級別的輿情數量最多,占比為38.5%;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輿情和縣級輿情,各占25.8%;鄉(鎮、區)及以下6.1%,中央及部委占比最少,為3.8%。與2016年相比,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輿情輿情上升了14.6%,縣(區)及以下級別輿情下降了14.8%,中間大、兩頭小的紡錘型結構日趨均衡。另外,輿情事件由基層向上擴散升級的趨勢較為突出。
六、總體:
輿情進入高風險期 系統間差異較大
(圖6 2017年政法網絡輿情風險分布圖)
2017年度政法網絡輿情事件風險總值為1502.58(每起輿情事件風險值最高為10分,跨系統輿情事件風險值劃分至各自系統后累積計算,風險總值最高為2270.00),風險平均值為6.42(風險平均值最高為10),處于中等偏高狀態。
具體來看,不同領域的網絡輿情風險值差別較大,公安系統輿情風險總值為850.78,平均值為6.75,“雙高”特點突出。究其原因在于,公安工作與社會公眾接觸頻繁,相關輿情數量高發、傳播強度較大,輿論評價負面傾向性突出。
法院系統風險總值為328.67,風險平均值為6.57,兩者均位列第二。2017年多起公眾普遍關注、社會影響重大案件的集中爆發,如天津趙春華非法持有槍支案、山東聊城辱母殺人案等,引發了全社會關于情理法的討論熱潮。
司法行政輿情風險總值為162.43,平均值為6.50,雖然輿情事件總量相對較少,但一旦發生,往往危害大、處置難、社會關注度高,如“以房養老”騙局中,公證機構被輿論質疑是不法分子的斂財杠桿,盡管北京市司法局積極介入處置,但仍余波不斷。
檢察院風險總值為127.74,平均值為6.08,政法委風險總值為32.96,平均總值為6.19,兩者相對處于低位。
七
次生輿情反復上演 爛尾輿情隱患多
(圖7 2017年政法網絡輿情回應鏈分布圖)
2017年,政法輿情事件回應率達69.8%,相較于2016年(75.2%)下降了5.4個百分點;38.6%的回應引發了次生輿情,與2016年(31.8%)相比,上升了6.8個百分點。可以看出,無論是輿情回應數量還是回應質量,都出現反復,輿情處置能力穩定性有所下降,處置失誤的現象仍在不斷上演。如麗江女游客被毆打致毀容事件中,警方兩次通報故意回避、模糊焦點問題,造成輿情持續高熱,隨后警方官微轉發抹黑女游客的網絡傳言,火上澆油,形成持續高熱的輿情態勢。
輿情處置的最終落腳點是現實問題的解決。數據顯示,53.8%的輿情事件在回應后得到解決,另有46.2%的事件處置乏力,甚至出現“爛尾”跡象,“回應率高、處置率低”的剪刀差現象突出。如遲夙生律師被抬出法庭事件發生后,全國律協、地方律協、遼寧省政法委等部門迅速發聲表示重視,但調查結果至今未公布。
八
應對態度、速度優化放緩 技巧公關進入瓶頸期
(圖8 2017年政法網絡輿情回應技巧分布圖)
從回應速度來看,有回應的事件中,12小時內回應的占比為42.5%,12-24小時回應的占比為25.2%,即在事發當天作出回應的合計達67.7%,同比下降了3.4個百分點。這表明,多數政法機關在輿情事件發生后,能在“黃金24小時”內做出響應,迅速表明立場和態度。
從態度上看,采取溝通合作、主動澄清、信息公開等積極態度回應輿情的政法機關占比75.6%,同比下降2.1個百分點,為近三年來首次下降;采取遷就順從、緘默順從等中性態度的占比18.1%;采取故意遮掩、強硬抵制等消極態度的僅占6.3%。
總體來看,“有速度”“有態度”作為輿情回應的基本方法與實戰技巧,被多數政法機關付諸實踐,但輿情應對速度和態度同步下降表明,“雙度”的提升進入到瓶頸期。現階段,信息傳播和輿情發酵的速度、廣度和烈度空前提高,對政法機關輿情回應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把握好“時、度、效”,仍需政法機關不斷探索。
九
回應主體與渠道單一化 封閉式應對難以服眾
(圖9 2017年政法網絡輿情回應主體與渠道分布圖)
從回應主體來看,56.7%的回應由涉事部門主導,同比上升3.2個百分點,輿情回應主體單一化特點突出;26.0%的輿情回應由上級主管部門主導,同比上升2.9個百分點;9.4%成立了多部門聯合調查組,3.1%由紀檢等第三方單位主導。此外,由第三方單位主導的輿情事件平息率達75%,而涉事部門主導的事件平息率只有55.6%。多數情況下,回應主體作為輿情所指的涉事方,容易出現避實就虛、自說自話的情況,回應內容難獲認可。
從回應渠道上看,借助“兩微一網”自有平臺回應的事件占比為59.1%,同比上升5.3個百分點。其中,通過官方微博、微信發布達43.3%,官方網站公布聲明或通告的為11.8%。可以看出,政法新媒體逐漸成為網絡輿情回應的重要發布平臺。但值得注意的是,政法機關比較依賴于微博、微信等自有平臺進行信息發布,對媒介資源缺乏整合。
總體來看,回應主體與回應渠道呈現高度單一性,輿情回應處在相對封閉的環境中,整個過程的透明度與公開性有待提升,回應的規范和監督機制有待完善。
十
約半數事件應對效果欠佳 公眾期待與現實落差較大
(圖10 2017年政法網絡輿情回應效果分布圖)
數據顯示,政法領域的輿情事件中,52.8%的事件處置得當,獲得輿論認可;有36.0%的事件引發網民持續追問,還有11.2%的事件遭到輿論批判。也就是說,近半數輿情事件未得到有效控制。
此次篩選出來的208起輿情事件中,回應滿意度(測量采用5分制,1代表非常不滿意,5代表非常滿意)總平均分為3.15,處于“一般”水平。其中,專業滿意度得分為3.30;媒體滿意度得分為3.28;網民滿意度得分僅為2.88,顯著低于其他兩項指標。現階段來看,政法機關的網絡輿情應對能力較之政府治理要求和公眾期待,還存在一定差距。
來源:法制網輿情中心(ID:fzwyq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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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師:羅佳
編輯:彭曉月 牛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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