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4月12日訊 記者劉子陽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就公司法司法解釋(四)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旨在進一步完善該司法解釋稿,更加穩妥地解決公司法適用中的實際問題,切實保護公司、股東及其他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經濟發展。
據了解,為準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最高法頒布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二)、(三),解決了人民法院審理民商事案件適用公司法的部分問題。為進一步適應經濟發展及司法實踐需求,針對公司治理及股東權益保護方面的法律適用問題,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四)(征求意見稿)。
最高人民法院歡迎社會各界人士踴躍提出寶貴意見。特別歡迎各高校法律院系及各法學科研院所組織討論并集體提出意見。具體的修改意見反饋可采取書面寄送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并請在提出建議時說明具體理由。
據悉,本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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