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6-15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elite
新媒體各種虛假信息此起彼伏產生“狼來了”效應
拐賣兒童網絡謠言阻滯寶貝回家路
假信息帶來的麻煩不僅是社會資源被占用,還會產生“狼來了”效應。
網絡空間也是公共場所,從法律角度講,個人利用網絡賬號多次故意發布這類假信息,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
凈化新媒體空間,減少假信息傳播,除了追究發布者相應法律責任,還要發揮互聯網民間治理機制的作用。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建立便捷的投訴治理機制,鼓勵民間組織和個人發揮辟謠作用,網友也要在網絡空間中形成自律。
□法制網記者 張昊
網友轉發真實信息,一方面增強了大家的防拐意識,為警方提供了相關線索;另一方面,也有網友看到信息后巧遇被拐孩子直接實施解救。
與此同時,新媒體上虛假信息時不時地出現,會讓網友對此類信息失去信任,即便看到真實信息也不敢相信,從而導致真實尋親信息留滯
“緊急尋人!某市13歲女孩上學途中失蹤!”
“急尋!某市一10歲男孩徹夜未歸,孩子,你在哪兒?”
“轉,大家幫忙轉下!朋友在某市地鐵十號線上,看到一個好干凈漂亮的孩子……我不知道真假,但是每每看到還是想轉,不曉得是哪家的心肝寶貝……孩子的狀態和背著他的媽媽差距太大了……”
近日,《法制日報》記者關注到多條與尋子、打拐相關的信息。這些信息的出處和“命運”并不相同。一條信息出自某市媒體,點開后,有網友留言稱孩子已經被找到;一條信息來自微信公眾號,這條信息被發布者刪除;還有一條信息來自微信朋友圈轉發,警方核實孩子系被生母攜帶乞討,但這條信息仍在繼續轉發著。
這幾年,新媒體在打拐、尋親工作中發揮了不小的作用,但與此同時,一些涉及拐賣兒童的網絡謠言也讓人心生憤懣。新媒體在打拐、尋親過程中應扮演怎樣的角色,如何讓新媒體發揮最大效用?《法制日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公安部打拐辦主任陳士渠、民間尋親公益組織“寶貝回家”創始人及法律界相關人士。
真實信息有助解救被拐兒童
張寶艷是“寶貝回家”尋子公益網站的創始人。
十幾年前,張寶艷關注到尋子群體。她發現,丟孩子的家長往往用張貼尋人啟事的方式找孩子。然而,貼尋人啟事成本高、范圍也有限,看到的人非常少;另一方面,一些家長在尋找自己孩子的過程中,見過不少孩子,但家長無法將這些孩子的信息傳遞給真正需要的人。
張寶艷的愛人在大學教計算機,2007年,夫妻兩人一起創辦了“寶貝回家”尋子網站,幫助丟孩子的家長實現信息共享。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張寶艷將那些在電腦上處理的工作挪到了手機上;發布信息的渠道從網站、論壇擴展到微博、微信等社交平臺。
張寶艷向記者說起新媒體給尋親帶來的變化:一旦有孩子丟失,家長、親朋好友、媒體、志愿者會馬上用微博、微信等方式傳播信息。這種傳播的速度很快、覆蓋面很廣,可以對買主、人販子造成壓力。有的孩子已經到買主家里了,買主看到鋪天蓋地的信息,又把孩子送了回來;有的孩子被帶到另外一個城市,因為新媒體上迅速傳播的信息,孩子在火車站被人認出來,最后得到解救。
陳士渠告訴《法制日報》記者,6月6日下午,湖南省一名2歲男孩被陌生女人拐走,家屬發出尋人啟事。他在自己的微博轉發此事后,網友也開始接力轉發。
“小孩昨晚凌晨已被送回家門口!”6月7日,陳士渠在微博中公布了好消息。
“寶貝回家”志愿者小楊介紹,現在人們越來越關注新媒體上的信息,“寶貝回家”開通微博及微信平臺后,多個家庭通過微博或微信轉發找到孩子。
小楊給記者介紹了兩個事例:
4月10日,媒體發布一則消息:河北省保定市一女孩疑似被拐。網友通過微信及微博大量轉發這條信息后,警方在4月13日找到孩子家人,將小女孩送回了家。
20多年前,福建省泉州市的張志鴻被拐,他曾通過報紙及報警等方式尋找親人。2012年,他在“寶貝回家”網站登記。志愿者通過微博等途徑廣泛轉發信息。張志鴻等待了4年后,終于找到親人,圓了回家夢。
陳士渠說,網友轉發微博、微信信息,一方面增強了大家的防拐意識,為警方提供相關線索;另一方面,也有網友看到信息后巧遇被拐孩子直接實施解救。“通過大量轉發信息幫助警方成功解救孩子的案例還是很多的”。
虛假信息致打拐資源遭占用
網上曾有信息稱:某地某超市有個3歲孩子被人拐走了,知道爸爸媽媽的名字。類似的事情,今天發生在南京,明天發生在上海、廣東。
這種虛假的尋人信息讓張寶艷很是頭疼。
“尋找孩子送150平方米海景房、送50萬元現金。”這是張寶艷看到的“最新版本”假信息。
張寶艷注意到,假的尋人信息有很多“包裝”手段。如使用國外小明星的照片,孩子天真可愛的照片更容易引人關注,“這種信息傳播得比較廣”。
“寶貝回家”志愿者小楊對記者說,“寶貝回家”網站建有線索組,專門核實那些沒有在網站登記、在其他平臺轉發的信息。有時,也會有熱心網友加入“寶貝回家”的接待群,詢問一些轉發信息的真假。有人打電話或者通過網絡聯系“寶貝回家”,志愿者會指導對方先報警,同時上網核對線索的真實性,比對與登記的孩子是否有相似的地方。
張寶艷告訴記者,“有個孩子疑似被拐”的信息出現后被瘋狂轉發。隨后,“寶貝回家”網站的電話被打爆。“寶貝回家”是一個民間公益團體,網站的志愿者都是兼職,他們接聽這些電話、回答詢問,處于滿負荷工作狀態。“假信息對我們的影響還是很大的”。
“有一些人利用網絡發布虛假尋親信息,利用網友的愛心。”“寶貝回家”法律顧問張志偉律師對《法制日報》記者說。
張志偉曾接觸到這樣一件事:夫妻雙方鬧矛盾后,一方把孩子帶走了,另一方找不到孩子。找不到孩子的一方報警后,又發帖發動大家滿世界地找孩子。帖子中并沒有提及夫妻雙方鬧矛盾的事,只是說孩子突然失蹤懷疑被拐,引發大家的同情心。這件事情發展到后期,志愿者與警方核實,警方反饋帖子內容失實。
假信息帶來的麻煩不僅是社會資源被占用,還會產生“狼來了”效應。
“現在,我接到別人轉發的尋子信息后都不敢再轉發,都要讓志愿者核實之后才能轉。”張寶艷說,“這給真正需要尋親的家庭造成了影響,就跟‘狼來了’的故事一樣。”
“寶貝回家”志愿者告訴記者,虛假信息時不時地出現,會讓網友對此類信息失去信任,即便看到真實信息也不敢相信,從而導致真實尋親信息留滯。
記者在采訪中還了解到一種虛假信息:一些丟失的孩子已經被找到,但網友們沒有經過核實,一再轉發孩子被拐的信息。
“寶貝回家”志愿者告訴記者,河北保定小女孩被送回后,陳士渠在微博等平臺發布了消息。然而,直到5月18日,仍有網友及一些網絡平臺還在轉發小女孩被拐的信息。
助寶貝回家須加強新媒體治理
今年3月8日,陳士渠發微博呼吁眾人留意身邊來歷不明兒童。在這條微博信息中,記者看到,陳士渠的措辭是“對于經過核實的失蹤被拐兒童信息”,可以利用各種方式發布信息幫助尋找,幫被拐兒童回家。
今年5月,陳士渠還轉發另一條微博:“警方提醒,遇疑似被拐孩子,第一時間不是發微博,應盡快報警!擴散!幫寶貝回家!”
陳士渠在接受采訪時再次強調,網友發現疑似被拐兒童時,應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方便警方對線索進行核實。
陳士渠在談到虛假拐騙信息的危害時總結說,某地連續被傳疑似兒童被拐的信息后,容易造成社會恐慌。
“故意發布謠言者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陳士渠說。
法律專家趙占領認為,網絡空間也是公共場所,從法律角度講,個人利用網絡賬號多次故意發布這類假信息,可能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
如何凈化新媒體空間,減少假信息傳播?趙占領認為,在追究發布者相應法律責任的同時,還要發揮互聯網民間治理機制的作用。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建立便捷的投訴治理機制,鼓勵民間組織和個人發揮辟謠作用,網友也要在網絡空間中形成自律。